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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林堂 编辑
福林堂,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光华街31号,始建于1857年,是云南现存最古老的药店。
福林堂,总占地面积约210.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4.3平方米,由商铺、楼梯间、医务用房组成,商铺于街道交叉口处,平面布局依街势而建成扇形,楼梯间与医务用房相连向东,平面呈一字。 福林堂凭借其制药工艺成为云南中医药文化的代表。
1990年,福林堂光华街老店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3年5月,福林堂光华街老店被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3月5日,福林堂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福林堂
地理位置: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光华街31号
所处时代:1857年
占地面积:210.4 m²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编号:7-1900-5-293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福林堂的发展史可分为三个阶段:1857~1956 年,为李氏福林堂;1956~1999年,为国有福林堂;1999 年至今,为合资福林堂。
清咸丰七年
商铺
商铺为扇形八面风硬山顶三层木结构,是典型的砖木结构转角建筑。屋面为单檐青色筒板瓦顶,两硬山垂直相交,前檐口为“伞檐”弧形,正脊在屋顶中部以90度角倒圆相交。进深为两间,前檐临街面阔五间,一层民间为大门,次间、稍间为槛墙,上置木玻璃窗。三层雕花封檐板楼房,坠脚均有雕花。商铺两山木构架形式为前后三步梁分心用中柱,前后檐柱及中柱直通檩底;明间及次间梁架均为三步梁。檐口出檐较深,是昆明街面建筑的传统做法,即在正心檩外出跳两步,设置两根挑檐檩,其下设雕花垫板及枋,于柱头第一跳檩下装垂花柱,整个外檐均施地方彩画。一层明间的两根前檐柱位置均向内收缩,两山墙相交为直角,从而使得其平面呈“伞”形(四分之一),在室内平面内中部仅设一通至正脊顶的中柱(“伞把柱”)承接各层木承重大梁传递的楼面荷载,其作用和位置如同“伞把”,这种平面布局形式最大限度地拓展了室内使用空间。
其它
福林堂的附属建筑与主楼东山墙后檐段相连,坐北朝南,由三层的楼梯间及两层的医务用房组成。楼梯间开间二间,进深一间,医务用房五开间,进深一间,建筑面积约250平方米,均采用砖木结构,瓦屋顶均为外单檐青色筒板瓦硬山顶,顶层梁架均为三步梁,其中医务用房为吊脚楼,以二层楼面出置垂花柱。
名称由来
三国时名医董奉为穷苦百姓治病不收诊费,只要求重病愈者在后堂植杏树三棵、轻者植一棵,久而久之,终成杏林。李玉卿敬仰董奉之德行,故将药店取名“福林堂”,意在“福泽杏林”。
制药工艺
福林堂一直秉承门联铭刻的“遵法炮制生熟饮片,精工修合丸散膏丹”之传统中药加工标准。福林堂制药,加工讲究工艺,注重质量、品相、药性。店伙计大都经验丰富,熟谙中药药理讲究的“寒、热、温、凉”四气和“辛、甘、酸、苦、咸”五味,能根据药物的形色、气味、味道来辨别真伪优劣。抓药时,使用小戡子对药材称重以求计量精确。长此以往,福林堂成了云南中医药文化的代表。
1990年,福林堂光华街老店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3年5月,福林堂光华街老店被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3月5日,福林堂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4年,福林堂被国内贸易部命名为“中华老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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