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青墓 编辑

西安市长安区皇甫村境内墓地

柳青墓柳青墓

柳青墓位于西安市长安区皇甫村。1978年6月13日柳青不幸逝世,终年62岁。柳青的骨灰分放在北京八宝山公墓和长安皇甫村神禾原墓地。

2014年6月9日,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列入第六批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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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柳青墓

地理位置:西安市长安区皇甫村

所处时代:现代

保护级别:陕西省第六批省文物保护单位

墓地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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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6月13日下午5时,柳青不幸逝世,终年62岁。柳青的骨灰分放在北京八宝山公墓和长安皇甫村神禾原墓地。柳青墓坐北朝南,走出大门向南约20米是便是一条深深的峡谷,“长安八水”之一的滈河在这里绕了一个大弯,南边的秦岭巍峨高耸。

灰墙、松柏,坐落在柳青墓园,当地政府曾将柳青墓园进行多次整修,并在路边设立了“柳青墓园”的标牌。陵园内苍柏青砖、整洁宁静

柳青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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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青柳青

柳青,原名刘蕴华,陕西省堡县人。1952年8月,柳青任陕西长安县(现称长安区)县委副书记,主管农业互助合作工作,他深入调研,给区乡干部、农民讲社会发展史,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亲自指导长安县王莽村“七一联合农业社”,皇甫村“胜利农业社”,使长安农业社运动健康发展,成为陕西和西北的先进典型。

1953年3月,柳青辞去长安县委副书记,开始定居皇甫村,专门从事长篇小说《创业史》等文学作品的创作。到1960年,柳青结合自身经历完成了这部史诗般的长篇小说《创业史》,树立起了他文学道路的里程碑。

在长安县居住的14年间,柳青写出《我们这里已是早晨》、《灯塔,照耀着我们吧!》、《1955年秋天在皇甫村》、《王家父子》、《邻居琐事》等散文。

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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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9日,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列入第六批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022年12月,被列入陕西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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