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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可法 编辑
思可法(1294年—1370年 ,一作1295年—1369年 ),即思翰法(思汗法),原名混依翰罕,傣族民间称其为思南王,元明汉文史籍记其名为思可法。勐卯南闷村人。元朝云南麓川政权统治者。
人物生平
其地原为勐卯部,元初建麓川路(今陇川、瑞丽、遮放地,治瑞丽)。后至元六年(1340),麓川路军民总管府总管罕静法卒,无嗣,被迎立为勐卯主,建城于蛮海。即位后称思可法, “思”傣语意为“白虎”, “可”意为“获”,“法”意为“王”,以其曾擒获白虎,故名。在位四年,迁都者阑(勐卯南),“服用制度,拟于王者”,据地自立,形成割据局面。乘元朝末年统治削弱之机,兼并周邻诸地,势盛。至正二年(1342)、六年、七年,元顺帝先后遣云南行省参知政事不老、云南行省平章政事亦秃浑等讨伐或遣使招谕,均告失败。元遂招降麓川统属下之诸土司,以孤立之,但没有多少成效。
因国库空虚,于十五年(1355)遣子满散(又作莽三)入朝贡方物,受元封麓川平缅宣慰使司宣慰使。进而吞并邻近36路、48甸,攻占远干(镇源)、威远(景谷)二府。在所兼并地区废土官,派亲信治理。按等级分成大小不同的“采邑”,作为世袭领地,分授诸首领。在其治理下,麓川政治、经济、文化有较大发展。明洪武三年(1370,一说二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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