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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彰 编辑
王彰:(1366~1427年),字文昭,郑州管城人。世业诗书,博学多才,洪武二十年(1387年)中举人,补国子生。次年任吏部给事中,累迁山西左参政。永乐五年(1407年)召为礼部侍郎,改户部侍郎。永乐十九年(1421年),彰与给事中王励巡抚河南。宣德二年(1427年)四月卒于官。任内为民请命,弹劾赃吏甚众。《明史》称其“严介自持,请托皆绝,然用法过刻。”
王彰为官清正严明,但是执法过于严厉,有“公而不恕”之称。王彰和叶春是明朝唯二能在家乡担任巡抚要职的官员。
字:文昭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河南郑州
逝世日期:1427年
主要成就:为官清正严明
最高官职:右都御史
本名:王彰
洪武二十年(1387年),王彰考中举人。次年,补为国子生。他出使山东平价收购粮食,有了廉洁能干的名声,因此被升为吏科源士。一年后,改为吏部给事中,历任吏部都给事中、刑部员外郎,执法严明。不久,补任山西左参政。
永乐五年(1407年),王彰被召回,任礼部侍郎。父亲去世,守孝期满后,他改任户部侍郎。陕西发生严重瘟疫,他奉命出使祭祀西岳。陕州和新安百姓卖子女交纳赋税,王彰上奏免除当地赋税,并赎回所卖的子女。改任右副都御史。
陕西佥事马英刺激肃州番人为乱,杀死御史和都指挥。王彰弹劾马英,处以极刑。他又弹劾御史陈孟旭受贿枉法、文献盗取银税、金吾指挥李严逐出母亲而不赡养,三人都被判死刑。他所弹劾的其他人还很多。
永乐十一年(1413年),随从明成祖北巡。王彰有已八十余岁的老母,明成祖命他回去探视,并赐给他的母亲冠服和金币,对他说:“君子居官不忘亲,居家不忘君。凡所经过的地方,百姓是否安居,官吏是贤或不肖,都要报告上来。”王彰回来后,所奏的事很合皇上心意。不久,他升为右都御史。
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派廷臣二十六人巡抚天下,王彰和给事中王励前往河南。终明一代,大臣可以巡抚本人乡土的,只有王彰和叶春。河南发生水灾,百姓多流亡,当地长官不进行抚恤。王彰上奏废黜了一百余名贪婪刻薄的官员,停罢不紧迫的征敛等十多件事,招回流民,发放仓米赈济,使许多人活了下来。王彰先后平定嵯峨山的强盗张大和和作乱的妖尼宋继善。回朝后,皇上命他督运粮饷北征。
明仁宗即位后,进资政大夫,推恩封赠三代。黄河漫进开封城,命王彰与都指挥李信前往赈济和抚恤。
宣德元年(1426年)五月,命王彰从良乡到南京巡抚军民。不久因他所提的都是平常之事,明宣宗颁敕令严厉责备他,令他详尽地论述当地的利病上报。明宣宗又对侍臣说:“两京相距数千里,通过驿路往来的使者频繁,有时遇到水旱之灾,朝廷使者回来或且御史出去巡历,都不告诉朝廷,所以这才派王彰前往巡视。现在他所上奏的多是细小的事情。大臣如此,朕还指望谁?诸位爱卿都应该理解朕的心意,君臣同体,不要有所疑虑。”不久把王彰召回,命他与都督山云巡视山海关到居庸关各个关隘。过了两个月他回来了,上奏有的将士擅自离开岗位,明宣宗命将他们逮捕治罪。明宣宗于是命兵部每隔三个月就派御史、给事中前去检查。
宣德二年(1427年)四月,王彰在任上生病去世,明宣宗赐棺,命兵部提供舟车归葬。
王彰非常孝顺,因父亲早逝,对母亲非常孝顺。在京师时,将所得的四方珍味,必遣人驰献母亲,然后才敢品尝。王彰将俸禄分其族人,严于家训,子弟有违礼者必痛责之。
《明史》:彰严介自持,请托皆绝,然用法过刻。其母屡以为言,不能改。时刘观为左都御史。人谓“彰公而不恕,观私而不刻”云。
王鏊:郑州公为人恂恂而谦恭庄重,至于临法,虽亲故不贷。
《明史·卷一百六十·列传第四十八》
《国朝献征录·右都御史王公彰传(朱睦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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