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绂 编辑

明朝南京户部尚书、南京左都御史

黄绂(?~1493),字用章,贵州平越(今福泉市)人,祖籍河南封丘县,正统十三年(1448年)进士,官至南京户部尚书、南京左都御史。

基本信息

编辑

本名:黄绂

字:用章

所处时代:明代

出生地:贵州平越

逝世日期:1493年

主要成就:官至南京户部尚书、南京左都御史

人物生平

编辑

刚正廉洁

正统十三年(1448年)进士,授行人,升南京刑部员外郎,晋南京刑部郎中。黄绂为人刚正廉洁,人称“硬黄”。当时有大恶人谭千户,他强占百姓芦场,人们不敢追究,黄绂却断然将其夺回发还原主。

明察秋毫

成化九年(1473年),黄绂调任四川布政司左参议,督松潘粮饷兼理兵备。

成化十四年(1478年),升任四川布政司左参政。一次巡视崇庆(今四川崇州),突然有旋风起于轿前,坐轿不能前行。黄绂说:“此间必有冤情,我当为之申理。”旋风于是散去。来到州城,他祈祷城隍神,晚上梦中似有人说州西寺事。该寺离州四十里,倚山而建,寺后有一巨大的池塘。寺中的和尚常在夜间杀人,并沉尸于塘中,瓜分被劫掠来的财物。而且还藏纳妇女于寺内洞窟之中。黄绂获得情报后,立即调遣官吏兵卒包围了寺院,在一番追根究底的审讯之后,获得了寺中和尚为非作歹的事实,于是诛杀了寺内和尚,并捣毁了这座寺院。

有一个掌管仓库的官吏,倚仗皇亲的权势贪污粮达万石之多,黄绂发现后按法律条文追论其罪,黄绂因此威名大振。

黄绂历任四川、湖广左、右布政使。他奏请关闭建昌银矿。在两京的维修工程中,湖广当供应白银二万两,按成例这些银两由百姓分摊,但黄绂为了减轻民众负担,动用府库的羡余钱支付。荆王奏请迁徙先祖坟墓,黄绂担心侵扰百姓,坚决不同意。

为民请命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黄绂升任为右副都御史、延绥巡抚,他弹劾参将郭镛、都指挥郑印、李铎、王琮等人的违法行为,并将他们付之刑律。还用计捕获奸人张纲。并严申军令,增建墩台、城堡,边地防备为之一新。黄绂在边塞见士卒的妻子衣不蔽体,叹息说:“边防健儿家贫至此,我有何脸面居其上位?”他即刻预支三个月的兵饷,亲自抚慰士卒。正值皇帝有诏毁除庵寺,黄绂趁此机会将尼姑尽数裁汰,并将她们配给无妻的壮士。等黄绂离开边塞时,他们多带子女跪在道边相送。

弘治三年(1490年),黄绂超升南京户部尚书。言官因黄绂提升太快,频繁进言,明孝宗没有采纳。

弘治四年(1491年),改南京都察院左都御史,掌院事,明孝宗在庭中当众焚毁差历簿,说:“任事贵在得到合适的人选,按资历功劳的远近大小授官,并不是朝廷设官的本意。”

弘治六年(1493年),请求退休,未及起程就辞世而去。

历史评价

编辑

《明史》:绂历官四十余年,性卞急,不能容物。然操履洁白,所互有建树。

《国朝献徵录》:绂性严急,不容物,遇事辄径行。志无所顾虑,然所守有可取云。

史籍记载

编辑

《明史·卷一百八十五·列传第七十三》

《国朝献徵录·卷六十四·南京都察院左都御史黄绂实录》

下一篇 张蓥

上一篇 贾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