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逵 编辑

明朝官员

张逵,生卒年不详,字懋登,号允庵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绍兴府余姚县(今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人。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嘉靖初授刑科给事中,以争大礼,下狱廷杖。后为右给事中,言郭勋之奸,不听。寻以言事忤旨,谪戍辽东边卫,母死不得归,哀痛而卒。

史籍记载

张逵,字懋登,余姚人。正德十六年进士。改庶吉士。嘉靖元年,授刑科给事中。疏言:“陛下临御之初,国是大定。今举动渐乖,弊端旋复。斋醮繁兴,爵赏无纪。政事不关于宰执者非一,刑罚不行于贵近者甚多。台谏会奏而斥为渎扰,大臣执法而责以回奏。至如崔元封侯,蒋轮市宠,陈万言乞赐第,先朝贵戚未有若是恩幸也。廖鹏缓死,刘晖得官,李隆复遣官勘问,先朝罪人未有若是淹纵也。愿陛下一反目前之所为。”报闻。给事中刘最、邓继曾谪官,逵疏救,不听。寻伏阙争“大礼”,下狱廷杖。

四年十一月上疏曰:“近廷臣所上封事,陛下批答必曰‘已有旨处置’,是已行者不可言也。曰‘尚议处未定’,是未行者不可言也。二者不言,则是终无可言也。且今日言者,已非陛下初政时比矣。初年,事之大者,既会疏公言之,又各疏独言之。一不得行,则相聚环视,以不得其言为愧。近者不然,会疏则删削忌讳以避祸,独疏则毛举纤微以塞责。一不蒙谴,则交相庆贺,以苟免为幸。消谠直之气,长循默之风,甚非朝廷福也。”章下所司。

寻进右给事中。王科、陈察劾郭勋,帝慰留之。逵与同官郑自璧、赵廷瑞言:“勋倚奸成横,用酷济贪,笼络货资,渔猎营伍,为妖贼李福达请属,为逆党陆完雪冤。温旨谕留,是旌使纵也。”既复言:“福达诳惑愚民,称兵犯顺。勋党叛逆,罪不容诛。”不听。

寻以言事忤旨,黜为江县丞。复坐福达狱逮问,谪戍辽东边卫。居十年,母死不得归,哀痛而卒。隆庆初,赠光禄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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