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 编辑

制度名

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清太祖授予八子侄共治后金国政的制度。

制度简介

天命七年(1622)三月,努尔哈赤为了继承汗业得人,诸子孙能同心治国,乃集八子侄聚会,“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清会典》开篇《宗人府》),于八旗中各主一旗。此制的基本内容:一是通过高级会议的形式,共同决定立汗、罢汗;二是发挥“八和硕贝勒”的集体智慧,共议国政,共商国是;三是以这八人公举贤良、黜谗佞,直至任免某一主旗贝勒。此制对清初政治有一定影响,而王大臣会议制的确立,亦与此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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