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规律 编辑

哲学术语

艺术规律指的是艺术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联系。艺术史上的模仿说、表现说、游戏说、移情说、快乐说、幻觉说、本能宣泄说等等,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对艺术规律的探求。最早对艺术规律进行整体、系统研究的是德国黑格尔,他在《美学》中通过艺术的历史发展来揭示其内在联系,阐明艺术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辩证唯物士义、历史唯物主义为科学地认识艺术规律奠定了哲学基础。

他们提出的“人也按照美的规律建造”、艺术与经济发展不平衡、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莎士比亚化等观点,都深刻揭示了艺术规律的一些重要方面。艺术规律大致包括:(1)艺术本身的规律。包括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前者指艺术所具有的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共同特点和共同规律,如有客观制约性、社会性、倾向性、能动性等;后者指文艺反映现实的特殊方式、思维特征和特殊对象、目的与特殊功能规律。(2)艺术的外部规律。即艺术与社会生活、经济基础的关系,艺术与上层建筑其他部分包括与各种意识形态的关系。这些外部因素影响着艺术的风格、内容、形式。(3)艺术发展的规律。即艺术发展的决定性动力和影响它发展的各种因素的关系,包括艺术与物质生产发展的不平衡,艺术内容发展与形式发展、继承与创新的辩证运动规律。艺术规律是客观存在的,相对稳定的,一切文艺活动都受它的制约。正确认识和把握艺术规律,才能在艺术实践中取得真正的自由,为艺术的繁荣开辟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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