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法 编辑
逻辑学用语
有法是因明用语。与“法”相对。宗支前陈、后陈之间在属性依归上的一对别称。“有法”即主词,“法”即宾词,是主词所反映的事物的属性。如说“声是无常”宗时,后陈“无常”就是前陈“声”的属性,而前陈“声”就是含有后陈“无常”属性的事物。相对。见“所别”。
有作为之法,如体用俱全的一切事物是,若龟毛兔角等体性全无者,则叫做无法。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