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项 编辑
财政名
财政名。清代用于各省地方公事之经费称为公项。
公项来源有按制度留用之正赋(也称正项)、耗羡归公之银两以及封贮于库的银两等。公项之动用均须按照既定规章,并应于年终造册报部汇题核销。凡临时动支者,数在三百两以上者必须咨部核明 。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