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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府 编辑
元代的行政区划
南安府,由元顺帝至正25年(1365),改南安路为南安府,府治大庾(今江西省大余县),领大庾、南康(今江西省南康区)、上犹(今江西省上犹县)三县。
历史沿革
宋淳化元年(990)在大余县治地置南安军,军辖大庾、南康、上犹3县,赣南开始形成南安与虔州(赣州)并列的两个行政管理区域。
元至元十四年(1277)改南安军为南安路总管府
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改南安路为南安府,府治大庾,仍领3县。
明正德十二年(1517)南京右佥都御使王守仁任南赣巡抚,统领赣湘闽粤八府一州兵力,分十路镇压了以谢志山为首的农民起义军,之后析上犹县的崇义、上堡、雁湖3里,南康县的隆平、尚德2里及大庾县的义安、聂都、铅厂3里建置崇义县,归南安府统辖。
清沿明制,大庾县属南安府。
民国元年(1912)废府存县,大庾县直属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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