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郡 编辑

东汉设置的郡

蕲春郡蕲春郡

蕲春郡,东汉置,下辖蕲春、邾县、寻阳3县,郡治蕲春驻地在,今湖北蕲春西南,辖今湖北蕲春、黄梅、黄州等地。属扬州。

东汉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分江夏郡、庐江郡部分置蕲春郡。

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撤销蕲春郡,辖地划入武昌郡。

南朝齐永明四年(公元486年),改置齐昌郡,驻齐昌(今湖北蕲春)。

隋朝统一全国,实行州县两级制。废齐昌郡。

下一篇 山人

上一篇 感遇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