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保财产 编辑

由保险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承保的保险财产

特保财产,是指由保险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承保的保险财产。如金银、珠宝、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饲养动物、牲畜、铁路、桥梁等。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此类财产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对特保财产中价值难以估定的,通常采取定值保险的方式。

定值保险合同成立后,如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财产全部损失时,无论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是多少,保险人都应当以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价值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而不必对保险标的重新估价。企业的财产虽属于自有资本的范畴,但它并不是由出资者的投资所形成的,而是企业总资本运营收益或总资产运营收益的积累,所以,财产既是资本的产物,又是资产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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