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仲郢 编辑

唐朝大臣

柳仲郢(?~864年),字谕蒙,京兆华原(今陕西铜川耀州区)人。唐朝大臣,太保柳公绰之子。

勤读历史,善于文章,为韩愈所欣赏。元和十三年(818),考中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迁监察御史、侍御史,转吏部郎中。交好宰相李德裕,官运亨通。历任京兆尹、郑州刺史、河南尹、秘书监、剑南东川节度使、吏部侍郎、诸道盐铁转运使、刑部尚书、兴元尹、虢州刺史、东都留守,累迁天平节度使。为官严谨,执法严明,宽惠流民。

咸通五年(864年),卒于郓州。家中藏书甚丰,著有《尚书二十四司笺》和文集三十卷。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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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时代:唐

民族族群:汉人

出生地:京兆华原

逝世日期:864年

主要作品:《柳氏自备》

本名:柳仲郢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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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嗜学,勤读经史,尤对《史记》、《汉书》以及魏、晋、南北朝史书进行深入研究,不仅熟读,而且手抄,与所抄其他经史三十多篇,合辑为《柳氏自备》,经常参阅。及长,善于文章,所著《尚书二十四司箴》一书得到著名文学家韩愈的赏识,从此出名。

唐宪宗元和十三年(818年),进士擢第,初任秘书省校书郎,后历任监察御史、侍御史、吏部郎中。唐武宗命裁减冗官,他“条理旬日,减一千人员,时议为惬”。迁谏议大夫。此后,每逢迁官,群乌大集于升平里府邸。

他与宰相李德裕关系密切,被擢为京兆尹。当时的长安,已是一个人口众多、达官显宦集中、富商大贾云集的大都市,商业贸易发达。他出任京兆尹后,政令严明,以法治市。为了管理好东市和西市两大市场,颁布了市场规约,设置了标准计量器具,以监督那些短斤少两、坑害顾客的不法商贩。有一北司官吏在市场仗势欺人,买粟违犯了条约,他立即下令打杀。他从市场经过,有一神策军小将纵马横冲直撞,他令手下人当众杖杀。武宗责问他为何擅杀?他说:“神策军校在闹市跃马,此乃轻陛下法典,不独试臣。臣知杖无礼之人,不知打神策将军”。当时的神策军仗势横行,地方官无人敢管,柳仲郢杀一儆百,使京城秩序从此安定,无人敢违犯条令,受到百姓称赞。

中书舍人纥某控诉表甥、禁军小校刘诩殴打生母,仲郢不待奏下,便将刘杖杀。为此,受到北司所谮,被改为右散骑常侍,权知吏部铨事。

唐宣宗即位,李德裕罢相贬官,柳仲郢亦被出为郑州刺史。周墀入朝为相,知仲郢善治,擢为河南尹。月余,又召入拜户部侍郎。周墀罢相,他被左授秘书监。数月,复出为河南尹。在任以宽惠为治。安抚流民,救济贫寒,政声传闻。议论者说他为何不同于在京兆之治,他说:“京畿重地,弹压为先;郡邑之治,惠养为本。”

大中年间,转任梓州刺史、剑南东川节度使。一属吏边某贿赂朝中权僻,前几任节度使无法奈何,仲郢因事将其诛杀,内部肃然。在镇五年,召入为吏部侍郎,改兵部侍郎,充诸道盐铁转运使。

大中十二年(858年),罢使职,改任刑部尚书。唐懿宗即位,咸通初年,转任兵部尚书,加授金紫光禄大夫。不久,出任兴元尹(治所在今陕西汉中市)、山南西道节度使。因杖杀赃吏南郑县令,被罢节度使,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注:《新唐书》为贬雷州刺史,此从《旧唐书》】逾年,任虢州刺史。数月,以检校尚书左仆射、东都留守。后任郓州(故治在今山东东平县西北)刺史、天平军节度观察等使。咸通五年(864年),卒于镇。著有文集20卷。

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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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严谨。其父柳公绰藏书甚多。自称本人不读非圣贤之书,曾手抄《九经》、《三史》、司马迁班固范晔等人所著史书、魏晋已来南北史再抄。又抄其他书凡30篇,集为《柳氏自备》。旁录《瑜伽》、《智度大论》等佛、仙、道经书甚多,皆以精楷字录之,小楷精谨,无一字肆笔。藏书之处在长安,后迁至洛阳,藏书达万卷以上。著有《尚书二十四司笺》和文集3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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