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常 编辑

西楚令尹,西汉阳羡侯

灵常(?—公元前182年),生年不详,秦汉之际历史人物,曾经是西楚霸王项羽的令尹,在楚汉之争接近末尾的时候投降刘邦,其后与汉军进攻西楚将领钟离眜、陈公利几,又随同刘邦逮捕韩信、平定英布,因战功封为彻侯(列侯)。

《史记》记载其侯名为“阳义侯”,《汉书》则记载为“阳羡侯”。彻侯以县名作封号,秦汉时有阳羡县 ,故应取《汉书》说法。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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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灵常

所处时代:秦朝→西楚→西汉

民族族群:汉族

逝世日期:公元前 182年

官职:西楚令尹→汉大夫/中大夫→中尉

爵位等级:彻侯

列侯名号:阳羡侯

获封食邑:2000户

侯第位次:第119位

谥号:定侯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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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常,原本是西楚霸王项羽的令尹(相当于丞相)。

汉王五年(公元前202年),灵常以西楚令尹的身份归降汉王刘邦,参与攻打项羽麾下将领钟离眜和陈公利几,击败了他们。 其后调任为汉朝大夫 (一说中大夫) 。

汉高帝六年(公元前201年) ,灵常随同刘邦前往陈县,逮捕韩信。回朝后担任中尉。

汉高帝十一年七月(公元前196年8月16日至9月13日期间) ,淮南王英布反叛,刘邦亲率大军征讨。 灵常参与讨伐英布的战役,军功足以封侯。

汉高帝十二年十月壬寅日(公元前196年12月1日),灵常被刘邦授予二十等爵中最高等的彻侯(即列侯)爵位,侯名为阳羡侯, 食邑两千户。

汉高后六年(公元前182年),灵常去世,共计为侯十四年,谥号定侯。 在西汉开国功臣列侯中位列第一百一十九位。

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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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卷十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六》:【国名】阳义。【侯功】以荆令尹汉王五年初从,击钟离眜及陈公利几,破之。徙为汉大夫。从至陈,取韩信,还为中尉。从击布,功侯,二千户。【高祖[十二]】[一]十二年十月壬寅,定侯灵常元年。【孝惠[七]】[七]【高后[八]】[六][二]七年,共侯贺元年。【孝文[二十三]】[六]七年,哀侯胜元年。[六]十二年,侯胜薨,无后,国除。【侯第】百十九。

《汉书· 卷十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号谥姓名】阳羡定侯灵常。【侯状户数】以荆令尹汉五年初从,击钟离眜及陈公利几。徙为汉中大夫。从至陈,取韩信,迁中尉。以击布,侯,二千户。【始封】十月壬寅封,十四年薨。【位次】百一十九。【子】高后七年,共侯贺嗣,八年薨。【孙】孝文七年,哀侯胜嗣,六年薨,亡后。【曾孙】(空)【玄孙】元康四年,常玄孙南和大夫横诏复家。

侯国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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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羡侯国世系

阳羡侯(前196年—前168年)

传位

谥号

姓名

在位年数

在位时间

备注

一世

阳羡定侯

灵常

14年

前196年-前182年

食邑2000户

二世

阳羡共侯

灵贺

8年

前181年-前173年

灵常子

三世

阳羡哀侯

灵胜

6年

前173年-前168年

灵贺子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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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灵贺,汉高后七年(公元前181年),袭爵为阳羡侯。汉文帝前七年(公元前173年),去世,共为侯八年,谥曰“共”。

孙子:灵胜,汉文帝前七年(公元前173年),袭爵为阳羡侯。汉文帝前十二年(公元前168年),去世,共为侯六年。因其无后,侯国撤除,谥曰“哀”。

曾孙:人物失考。

玄孙:灵横,汉宣帝元康四年(公元前62年),家住南和县,爵位为大夫,诏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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