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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穆生 编辑
李穆生,郴县秀才乡人。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生。历任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上海市委常务委员、民革上海市委成员、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副会长等职。
人物生平
李穆生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生。1912年(民国元年)后,由族人资助在长沙修业小学和修业中学读书。1921年入雅礼大学理科班。1923年考入湘雅医学院。曾任学生会主席两年,带领同学参与爱国反帝斗争。1927年毕业后,到武汉同仁医院任医师。1932年赴南京中央医院任内科主任和主治医师。1935年入美国耶鲁大学攻医学专业,次年底获博士学位归国。
抗日战争爆发后,历任国民政府陆军第一医院院长、重庆陆军医院院长等职,负责抗日前线重伤将士的医疗救护组织工作。1944年(民国33年),曾帮助由贵州迁渝的湘雅学院解决房屋等困难,坚持办学。在担任同盟国驻华总司令部翻译时,曾向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介绍美军情况,对加强中共和美军的联系做了有益的工作。他任用共产党员当秘书,给抗日根据地输送药品。任川陕防疫大队长时,赴川陕各地防治各种瘟疫和急性流行病。抗战胜利后,奉命接管日军在上海的陆军医院,筹建国民政府陆军总医院,任院长。解放前夕,经中共上海地下党组织同意,接任上海市卫生局长,负责组织上海市卫生系统职工进行护厂护院斗争,保护医疗机构和设施,宣传中共的城市政策,迎接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上海市委常务委员、民革上海市委成员、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副会长等职。他分管上海卫生防疫和血吸虫病防治等工作,在协助上海市党和政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控制和消灭天花、霍乱,大幅度降低急性传染病发病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1950年任中央卫生部组织的公共卫生考察团团长和上海医疗救护总队队长,赴朝鲜反细菌战第一线,研究细菌战实况,撰写调查报告,声讨美帝罪行。50年代被评为医技一等一级。1973年10月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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