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 编辑

向水域投放鱼苗等后捕捞的方式

增殖放流增殖放流

人工增殖放流是用人工方法直接向海洋、滩涂、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投放或移入渔业生物的卵子、幼体或成体,以恢复或增加种群的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群落结构。广义的讲还包括改善水域的生态环境,向特定水域投放某些装置(如附卵器、人工鱼礁等)以及野生种群的繁殖保护等间接增加水域种群资量的措施。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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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增殖放流

外文名:Enhancement And Releasing

理念:负责任增殖放流

问题:重投放规模,轻效益评估

亦名:人工放流、人工增殖放流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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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增殖放流

向海洋和内陆天然水域投放鱼、蟹、虾、贝等水产动物苗种而后捕捞的一种生产方式。

广义的讲还包括改善水域的生态环境,向特定水域投放某些装置(如附卵器、人工鱼礁等)以及野生种群的繁殖保护等间接增加水域种群资源量的措施。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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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补充渔业资源种群与数量,改善与修复因捕捞过度或水利工程建设等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的一项有效手段。

针对不同水域特性,以补充、修复原水体的水生生物链中缺失的种类和保护水生生物种质资源的作用,同时注重自然原始生态的保护和建设。防止发生外来物种侵袭造成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严重后果。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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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三效合一。

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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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记——放流——重捕”

生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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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增殖水域野生种群的影响

1) 种群规模

2) 遗传多样性

3) 生态适合度

2.对增殖水域生物群落的影响

1) 不同营养层次生物类群组成

2) 食物网结构

3.对增殖水域生态系统的影响

1) 影响能流效率

2) 影响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过程

3)影响生态系统的耐受性

负责任增殖放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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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理念

增殖放流目标定位不能仅局限于提升增殖种类的资源量, 还应确保野生资源群体的环境适应性、遗传资源多样性不会因为投放人工繁育苗种而发生退化和降低;应充分考虑增殖水域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注重其结构和功能的维持和稳定,决不能以破坏增殖水域环境和原生自然生态系统平衡为代价,片面追求增殖放流可能带来的渔业增产收益。

二、如何实现负责任增殖放流

(一)制定规划和目标

1、合理的放流规划

2、明确的预期目标

(二)构建渔业增殖放流策略

1、合理选择增殖放流种类

2、科学制定放流策略

3、配套制定放流技术规程

(三)科学评估资源增殖效果

1、合理制定增殖放流效果评价体系

2、准确应用标志手段跟踪放流群体

3、增殖放流生态效果评价

(四)完善资源增殖管理措施

1、对增殖放流种类实施遗传资源管理

2、严格实施疾病防控和健康管理

3、有效实施适应性管理

4、增殖放流应与其他管理举措并举

作用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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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的效果应该说是非常好的,从几个方面可以体现出来,第一个方面就是通过增殖放流可以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的群体,因为现在,刚才说到的水生生物资源下降了,有的资源甚至很少或者没有了,我们通过增殖放流,人工的来补充这些生物资源到水里去,这样就增加了资源,改善了生物的种群结构,同时也能够维护生物的多样性。有些濒危的物种,就是现在水里面很少的、受到保护的这些品种,我们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可以增加它的数量,起到了对这些濒危物种的保护作用。

第二个方面就是增殖放流同时可以改善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根据放流的品种不一样,它的作用也不一样,比如我们现在放流的一些滤食性的品种,如一些鱼类、贝类,它们可以滤食水中的藻类和浮游生物,通过这种作用可以净化和改善水质。近些年一些湖泊水库,比如太湖前几年爆发蓝藻大家都知道,像北京市的密云水库是饮用水源地,通过开展增殖放流,对保证水的品质、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同时,水生生物还有一种碳汇的作用,可能很多网友或者很多社会上的朋友不是特别了解,就是水里边的这些水生生物,包括鱼类、贝类和藻类,可以吸收水中的二氧化碳,而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就可以分解到水里面去,最近这几年讲减排,水生生物就可以间接起到减排的作用,这是水生生物非常独特的作用。

第三个方面,可以说它增加了渔民的收入,促进了渔民增收。我们这几年大规模放流水生生物经济物种,放流之后,过一段时间它长大之后渔民再去捕捞,渔民捕捞的产量效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比如说像对虾、梭子蟹、海蜇这些品种,放流的效果都是非常明显的,投入和产出比是很高的。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增殖放流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扩大了社会影响,让社会上的各方面人士都来关注这个事,使得大家能够关心水生生物资源问题,以及它的生态环境问题,来支持帮助这件事情,提高了大家的资源环境保护意识,这可以说是一种社会效益。

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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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有几个要点,第一是采用人工的方式来放流,第二,放流的苗种应是原种或是经过人工繁育的苗种,第三就是放流的水域应该是公共天然水域,如海洋、江河、湖泊和一些大型水库,比如往养殖池塘里面放苗种就不是增殖放流,而是人工养殖了。

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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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根据现在水生生物资源状况和水域生态环境的状况,我们采取的一种养护资源、恢复资源的一种措施。因为这些年来,水生生物的资源处于一种衰退的状况,不但是海洋,包括内陆的江河湖泊,水生生物资源或者叫渔业资源,总体处于衰退的状态,甚至一些水域呈现荒漠化状态,就是像陆地上的沙漠一样,水里面已经没有鱼了,没有水生生物了,像是沙漠了,这么一种状态我们形象地称之为水域生态荒漠化状态。

国内近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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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增殖放流应该说开展的比较早,我们国家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开始有增殖放流这种做法,但是规模比较小,影响也比较小,应该说从最近这几年开始规模越来越大,影响也越来越大,社会各方面对这件事的了解越来越多,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

最近这几年,农业部和各地政府及渔业部门都非常重视增殖放流这项工作,每年都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增殖放流活动,我们有一个初步统计,从2007年到2009年,全国投入增殖放流的资金有11亿多人民币,增殖放流各类水产苗种有630多亿尾,特别是最近这几年,每年全国组织增殖放流活动都要上千次,其中有一些是大规模的增殖放流活动,并且这个规模还在不断扩大。今年农业部已经与5个省级政府联合组织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特别是今年6月6号这一天,农业部分别和广东省政府、辽宁省政府联合举行了增殖放流活动,这一天全国有106个地方同时开展大规模的增殖放流活动。

中国增殖放流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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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1979年)第六条规定,“各地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措施,如改良水域条件、人工投放苗种、投放鱼巢、灌江纳苗、营救幼鱼、移植驯化、消除敌害、引种栽植等,增殖水产资源”。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第二十条规定,“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具有重要经济、社会价值的已遭到破坏的海洋生态,应当进行整治和恢复”。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发布,2000年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管理的渔业水域统一规划,采取措施,增殖渔业资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受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专门用于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

4.1995年,《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将海洋环境和生物资源保护列为重要内容。

5.2003年,农渔发(2003)6号“关于加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

6.《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纲领性文件。提出了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将采取三大行动,力争到2010年,水域生态环境恶化、渔业资源衰退、濒危物种数目增加的趋势得到初步缓解。

开展增殖放流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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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水域荒漠化日益显现的严峻形势,在强化水生生物资源保 护管理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是可以积极主动地恢复已经衰退的水生生物资源,改善鱼类的群落结构,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为渔业和渔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是可以直接为捕捞渔民增加收益,为百姓提供优质水产品,同时带动相关产业(如海水育苗、运输等)的发展;

三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东海区海洋伏季休渔等管理制度的成效,提高社会各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

四是探索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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