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差 编辑

古代官职名

钦差钦差

◎钦差大臣qīnchāi dàchén

受皇帝派遣出外办理重大事件的官员。比喻由上级特地派来处理重大事件的人员。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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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钦差

外文名:imperial envoy

发音:qīnchāi

释义:指皇帝特命去外地办事的官吏

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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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差

指皇帝特命去外地办事的官吏,例如为民众所熟悉的清代奉旨硝烟的钦差大臣林则徐

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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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系临时差遣,“巡抚”亦未成为官名,明巡抚之名,始见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命懿文太子巡抚陕西,亦系临时差遣。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抚 。永乐十九(1421),蹇义等26人分巡各省,产生巡抚制度。宣德五年(1430) ,于谦、周忱等6人分抚南北直隶等处 ,从此各省常设巡抚官渐成制度。巡抚初设,仅为督理税粮 ,总理河道,抚治流民,整饬边关,后遂偏重军事。明代巡抚多进士出身。其初,内地巡抚由吏部会同户部推举,边地巡抚由吏部会同兵部推举;嘉靖十四年(1535),始不分内地、边地,由九卿廷推。也有总督兼巡抚者,合称为督抚。明代,巡抚虽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但因出抚地方,节制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实际掌握着地方军政大权。同时,巡抚每年要赴京师议事,也体现了朝廷对地方统辖权的加强。明后期巡抚的易置往往受朝廷门户左右,而最后点定之权又重归权阉。清因明制,在各省设置巡抚。清代巡抚是一省最高军政长官具有处理全省民政 、司法、监察及指挥军事大权。

《明史》卷十这样记载道:

钦差钦差

明英宗 正统元年,九月癸卯,遣侍郎何文渊、王佐,副都御史朱与言督两淮、长芦、浙江盐课。钦差巡盐自此始。

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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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该官职往往都是皇帝信得过的高官,能得此职事本身也是一种荣誉。一般事毕复命后,该官职便取消。其实,皇帝派遣大臣外出办事,在我国古代一直都有,于是出现了“钦差大臣”这种固定的称谓,其地位也高出以往历代此类大臣,这也与明代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制有关。总体而言,明清两代,钦差大臣的流行,与此两代均不设宰相,皇帝权力空前强大有关。

引申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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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来讽刺从上级机关派到下面去,不了解情况就指手画脚发号施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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