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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 编辑
吴中(1373~1442),字思正。明代永乐、洪熙、宣德、正统四朝工部尚书,曾任刑部尚书和兵部尚书。 山东武城人,官至都察院右都御史、工部尚书、刑部尚书、少师,追封茌平伯,谥荣襄。
靖难有功
吴中丰伟如冠玉,长七尺余,声若洪钟,朝野望之,而性勤敏,多计算。
洪武三十一年(1398),自国子生授营州后屯卫经历,升大宁都司经历。明成祖攻取大宁,吴中率众迎降。明成祖见吴中长相白洁丰伟,应答明畅,非常赏识,赐袭衣,命守卫屯田。南军攻城,吴中率众击退之。移守蓟州,捍御抚绥有方略,赐衣服器物以嘉奖之。遂命署北平布政司理问,升本司经历,转运粮饷,参与守城,并有功劳,升大理寺丞。该年,发生旱灾、蝗灾,吴中进言:“此由刑罚泛滥所致,乞法司执法宽平。”不久,升大理寺少卿,以揭发奸慝,升都察院右都御史。
营造北京宫殿
永乐五年(1407),明成祖准备营造北京宫殿,改任工部尚书。奉命取材于四川,归还后,又命管理粮饷,运至北京,赐帛六百疋。从明成祖北征,兼督饷运,丁外艰归。起复,仍命管理宫殿营缮,吴中上书说:“营缮吉事,臣丧服未除,非所当预。”于是改任刑部尚书。
永乐十九年(1421),与夏原吉、方宾等同以言北征缺饷,忤旨下狱。
明仁宗即位,出狱,复其官,尤为明仁宗所信任,兼詹事,加太子少保,赐宝带、金织衣。
宣德元年(1426),从明宣宗出征乐安。
宣德三年(1428),因送官家木石给中官杨庆修筑宅邸用(《国朝献徵录》作受人贿赂为保举事),下狱半年,释放后,撤去太子少保职务,夺禄一年。宣德年间,曾赐吴中银章,其文曰:“和敏详达”。
明英宗即位,命管理重建奉天殿、华盖殿、谨身殿三殿,乾清宫、乾宁宫二宫。吴中日夜勤劳,因此得疾。
正统六年(1441),大殿(《国朝献徵录》作太庙)工成,吴中虽然在告,明英宗仍嘉念功劳,进少师,赐白金、文绮,加绣麟衣。
正统七年(1442)六月,卒,年七十。明英宗辍朝一日,遣礼部尚书胡濙赐祭,命有司治葬事,追封茌平伯,谥荣襄,官其子吴贤为世袭锦衣卫百户。
《明史》:吴中勤敏多计算。先后在工部二十余年,北京宫殿,长陵、献陵、景陵三陵,皆吴中所营造。职务填委,规画井然。然不恤工匠,又湛于声色,时论鄙之。
杨士奇:公事三圣,皆信任。凡车驾行幸,不以遐迩,皆在扈从。三陵之建,皆公董役,竣事,皆有银币之赐。公为人和易闿爽,勤于奉公,其掌刑宪,宽厚平恕。凡事四主,为造北都城堞、宫苑、曹署过三十年,皆出吴中指授。片木砾瓦各得其任,而贪纵所刻减万计,金帛财宝充斥若山,膏田甲舍遍于都邑。吴中湛于色,后房曳珠翠者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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