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紞 编辑

明朝吏部尚书

张紞(?-1403年),字昭季,富平(今陕西富平县)人,明初大臣。

张紞于洪武年间举明经,为东宫侍读,经多次升迁为左通政。1382年,云南平定后,置云南布政司,令张紞任左参政。临行赴滇时,朱元璋赋两首诗赠送他。1387年春,张紞回京参见皇帝,受到嘉奖,表扬他“治行为天下第一”。命令吏部对他免考,并赐予玺书。张紞在云南任官共 17 年。凡是土地、贡赋、法令条律都由他裁定。民间的婚丧祭扫都另定规章制度,虽然改变了当地习俗,但云南人却都乐意遵守。朝士董伦、王景等人被贬谪到那里,张紞都以礼接待。1399年,召张紞回京任吏部尚书。惠帝下令召集天下英才,张紞所选用的都是有识之士。张紞主持吏部时,适值改变官制。后奏请皇帝封张祖为京卫知事。

1402年,朱棣进入京师,夺取帝位后,开列前朝奸臣名单共29人,张紞也名列其中。由于尚书茹常在成祖前为他美言,宽恕了张紞的罪过并原职留用。不久,成祖处理朝政时斥责建文时变官制的人,才令张紞及户部尚书王钝解除职务,但仍留京师,每月只发一半俸禄。为此,张紞恐惧异常,在吏部后堂悬梁自尽。张紞的著作有《云南机务钞黄》《冢宰文集》等。

基本信息

编辑

字:昭季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富平

逝世日期:1403年

主要成就:官至吏部尚书

本名:张紞

人物生平

编辑

经营云南

洪武年间,以明经考中举人。为东宫侍书,才识通敏,受到太子的器重。

洪武十二年(1379)冬,升通政司左参议,试左通政。

洪武十五年(1382),云南平,出为左参政。陛辞,明太祖赋诗二章赐之。历左布政使。

洪武二十年(1387)春,入觐,治行为天下第一,特令吏部勿考。赐玺书曰:“过去讨平西南,命官抚守,尔紞实先往,于今五年。诸蛮听服,诚信相孚,克恭乃职,不待考而朕知其功出天下十二牧上。故嘉尔绩,命尔仍治滇南。往,钦哉。”赐宴及道里费。张紞任职云南十七年,土地贡赋、法令条格皆所裁定。民间丧祭冠婚咸有定制,务变其俗。滇人遵用之。朝士董伦、王景、韩宜可等人贬谪云南,张紞皆接以礼意。

举荐杨士奇

洪武三十一年(1398),明惠帝即位,召为吏部尚书,滇人如失父母。诏征遗逸士集阙下。张紞所选用,皆当其才。会修《太祖实录》,命试翰林编纂官,张紞奏举杨士奇第一,大喜说:“明达时务,有用之才,不但文辞之工也”,授王府审理,杨士奇由是知名。

自经而死

明成祖入京师,录中朝奸臣二十九人,张紞名列其中。明成祖以茹瑺言,宥免张紞,仍任故职。不久,明成祖临朝而叹,咎建文时之改官制者。谕旨:“卿二人久事皇考,习知典故,今皆老矣”,于是令张紞及户部尚书王钝解除职务,月给半俸,居京师。张紞惧,自经于吏部后堂,妻子相继投池而死。

轶事典故

编辑

张紞在吏部,改变官制,小吏张祖说:“高皇帝(明太祖)立法创制,规模甚远。今更之,未必胜,徒滋人口,愿公力持之。”张紞不能用,但是心里认为张祖贤能,于是奏为京卫知事。后张紞死,属吏没有人敢于探视,只有张祖经纪其丧。

下一篇 王钝

上一篇 董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