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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秘书 编辑
机要秘书是指在党政军机关从事机密文电的翻译、处理及保管的秘书。机要秘书常包括译电员、机要保密员等。按照秘书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划分,可分为文字秘书、机要秘书、信访秘书、通讯秘书、事务秘书、生活秘书等等。在高、中层领导机关和机密性较强的机关、单位,一般都配置机要秘书,高层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配备机要秘书。他们是领导的贴身助手,主要工作内容是收发、登记、保管机密文电资料,妥善安排领导的各种活动日程。
中文名:机要秘书
配备条件:正省部级以上领导可以配专职秘书
近义:联络员
机要秘书岗位的岗位职责一般包括:
1:负责单位内外部文件、材料的草拟、报审签发、复核、缮印、用印、分发等工作。
2:负责单位会议筹备、组织、记录、整理工作。
3:负责公司内部宣传工作。
4:负责上级来文的接受、送阅、保密工作。
KPI | 考核周期 | 考核标准 | KPI说明 | 权重 | 计算方式 | 信息来源 | 考核目的 |
保密尽责 | 一年 | 100分 | 杜绝泄密事件 | 50% | 100 泄密事件=0 0 泄密事件>0 | 办公室主任报告 | 确保机密安全 |
日常事务查实错误数 | 季度 | 4个/年 | 无查实错误记录 | 30% | 100 错误数=0个 50 1个 0 >=2个 | 办公室主任审查 | 保障日常事务处理的质量 |
保密活动的组织及宣传教育 | 一年 | 100分 | 完成度100% | 20% | 0 执行率<90% 60 90%<<100% 100 =100% | 办公室主任报告 | 保障集团机密安全 |
按规定,正部级以下领导配专职秘书属违规。但现实中,副省级、厅局级以至于县处级官员,都大量配置了专职秘书。
在领导身边工作的秘书虽然分工不同,但组织任命时统称为“机要秘书”。1980年,中办发布《关于中央领导同志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正省部级以上领导可以配专职秘书。
曾在政府部门工作过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解读说,正省部级以下领导配备专职秘书皆为违规行为。但现实中,副省级、厅局级以至于县处级官员,都大量配置了专职秘书。
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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