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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中期大臣

陈勉陈勉

陈勉(1381年8月22日—1454年1月15日),字希进,号钝庵,江西赣州府宁都县(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人,明朝中期大臣。

陈勉是永乐四年(1406年)进士,授广东道御史。在任上,他刚正不阿,不畏权贵,一些冤案得以平反。不久后巡按浙江,受命清赋,设兵平定沿海倭寇,此后又任广东按察副使。洪熙元年(1425年),经大学士杨士奇推荐,擢升左副都御史。当时,信丰县盗贼起事,频频作乱,命陈勉前去处理。通过招安,使三千六百多人归顺,盗乱遂平定。接着督理苏州、松江、常州、镇江等府的漕运,以及防边军务,打击倭寇的对沿海侵犯。宣德八年(1433年),奉命亲征会昌(今江西会昌)长河洞,以功改任南京大理寺卿。景泰元年(1450年),升南京左都御史,掌院事。两年后致仕回乡。

景泰四年(1453年)十二月,陈勉去世,享年七十三岁。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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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陈勉

字:希进

号:钝庵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江西赣州府宁都县(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出生日期:1381年8月22日

逝世日期:1454年1月15日

最高官职: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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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经历

洪武十四年八月三日(1381年8月22日),陈勉出生于江西赣州府宁都县(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陈勉在兄弟三人中,排行老大,生来就天赋异禀,年幼时聪明非凡,长大后更是热爱学习。父亲送他补入县学,学习科举应试的学业,他才华横溢、出类拔萃,深受江西按察佥事吕升的赞赏。

永乐三年(1405年),陈勉以《书经》参加江西乡试,考中举人。

登科入仕

永乐四年(1406年),陈勉在会试和廷试中脱颖而出,被赐予同进士出身。朝廷让他回家乡,继续深入学习,赐给他路费,乡亲们都以他为荣。

永乐六年(1408年),陈勉被召入京城,任命为都察院观政,都御史称赞他的才能。

永乐七年(1409年)四月,陈勉被任命为广东道监察御史,并授予文林郎。

永乐十年(1412年)五月,朝廷治理黄河,担心有贪官污吏鱼肉百姓,派遣陈勉秘密前往河南黄河治理处进行暗访。陈勉查明了那些贪腐的官吏,并依法严惩。

巡按两浙

永乐十一年(1413年),御史党衢被派遣去治理浙江,因事务繁忙,无法处理积压的诉讼案件,于是朝廷派陈勉去代替他处理积案。陈勉到任后迅速处理案件,不到两个月,官府中没有积压的事务,监狱里没有滞留的囚犯。他每到一处都以兴办学校、抑制豪强、惠助穷人为己任,威名大振。当时倭寇出没,沿海城市受到侵扰。陈勉命令守军在倭寇登陆时设伏,等到他们上岸后,突然袭击并俘虏了他们,倭寇因此畏惧而不敢再来。陈勉又被派遣去台州府盘查水淹导致的仓粮损失问题,并顺利完成任务。随后,陈勉奉旨巡视并整顿台温三府拖欠的秋粮问题,也顺利解决。

永乐十二年(1414年),陈勉正式出任浙江巡按监察御史。

永乐十三年(1415年),宁波卫的仓库粮食被盗窃,事后逮捕了一百多人,其中一半的人因为受刑而死亡。陈勉奉旨与锦衣卫官员一同查处此事,发现只有一名士兵是真正的盗贼,所盗粮食仅有一石左右,依法判处他死刑,其余的人罪责较轻,得到了从轻处理,人们都说陈勉处理得公正。

永乐十四年(1416年),陈勉因患眼疾,向上陈情,被批准回行在都察院复职。

永乐十五年(1417年),陈勉被派遣去巡视直隶的淮、扬等府。 户部办理淮安卫仓库粮食时,发现很多伪造的文书,逮捕了五百多人。陈勉说:“是官攒(负责仓库管理的官员)做的手脚,一定要用真印,不能怪罪典守者。”于是他暂缓了案件,查明真相,果然是仓库旁边的人所为,事情得以澄清,众人都称赞他的处理方式。

还京任职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二月,陈勉因政绩优异,升任广东按察副使,郡县的守吏听到这个消息都感到震惊和敬畏。同年十月二十四日,陈勉奉命钦查官员事务。不久,明仁宗登基,因为明仁宗在东宫时对陈勉了解,所以召他入京,又因杨士奇的推荐,升陈勉为左副都御史,并命令他参与即位大典,按例给予恩赏。中官用羊和酒来慰劳他,这是特别的恩宠。朝廷赐给陈勉诰命,并以他的官职品级追赠他的父母和妻子。

洪熙元年(1425年)三月,清明时节,陈勉随明仁宗前往天寿山祭祀。七日后,明仁宗欲前往蓟州打猎,陈勉与其他官员商议后,担心会践踏庄稼,于是谏止了明仁宗。后来,明仁宗单独召见他,并说:“起初你阻止我,我怪你,但后来想想你说得对,我这一次不去打猎,能救下多少生灵。今后有事就说,不要避讳,我不会怪你的。”陈勉于是叩头谢罪。

宣宗器重

宣德元年(1426年),陈勉奉命前往广东南海祭祀海神。秋季,朱高煦在乐安州发生叛乱,明宣宗亲自出征,最初命令陈勉守城。陈勉后来听说军队物资短缺,就与尚书夏原吉中等人奏请按照不同等级给将士们发放银两、布匹和纸钞,将士们都非常高兴。明宣宗称赞陈勉知机应变,改命左都御史刘观守城,赐给他八两银子,并让他随军出征。凯旋后,他获得了丰厚的赏赐,并被派往韩王府执行册封礼。随后,陈勉又被派遣与永康侯徐安一同前往封赏韩王的弟弟和妃子。

宣德二年(1427年),陈勉被派遣去直隶的苏、松等府督运粮米六百五十万石到通州仓。到达时,仓库已满,户部想要将这些粮食运入都城的太仓。当时正值暑雨季节,道路泥泞,运费高昂。陈勉体恤百姓的困难,向尚书夏原吉建议预先发放两个月的军粮来供应这些粮食。夏原吉同意了陈勉的建议,军民都感到方便。

宣德四年(1428年),陈勉随明宣宗前往天寿山祭祀。

宣德五年(1429年),陈勉因父亲去世而守制,明宣宗赐给他一坛祭品。

宣德七年(1430年),陈勉复职。

宣德八年(1431年)正月,长河洞蛮朱南用等九寨相互仇杀,不时出来掠夺附近的居民,江西三司因此奏报赣州府会昌县的长河洞有贼人作乱。朝廷知道陈勉是赣州人,于是派遣他和御史一同督促江西三司出兵剿灭。他带领两名御史和调拨的官军,于五月十一日到达会昌县,陈勉到达后,徐士礼战败,斩首五百多级,俘获的敌人尤其多,但陈勉都下令不要杀他们,而是派遣老人去招抚他们。刘弘海、饶思贤投降,还有七个寨子的人还在犹豫。于是陈勉以刘弘海为向导,单骑直入这些地方,用国家的威严来晓谕他们,他们都吓得浑身发抖,表示愿意听从命令,悔过自新,不再争斗。随后又追缴了贼人的衣甲、刀枪、皮盔等武器,并上交给官府。陈勉奏请留下一名指挥使和五百名官军分别在赣州府守御,并在会昌县设立了三处巡检司进行巡警。

宣德九年(1432年)十一月,陈勉随明宣宗巡视边疆。

宣德十年(1433年)五月,陈勉奉旨前往真定、河间二府捕杀蝗虫,成功将蝗虫全部消灭。 九月,朝廷改任陈勉为南京大理寺卿。陈勉在任期间,坚持法律原则,公正无私,对权贵势力也毫不阿附。唐、罗两位太监的养子,因酗酒而杀死市民,司法部门想从轻发落。陈勉说:“如果这都不治罪,那法律还有什么用?”最终他依法处理了这些人,人们都说他处理得公正。

晚年生涯

正统十三年(1448年)九月,陈勉因母亲去世而赴京请旨,明英宗命他“去奔丧后再来”,并赐给他一坛祭品。

正统十四年(1449年)九月,他返回京城,明英宗恢复了他的官职。

景泰元年(1450年)正月,为了安定国家和保护百姓,多位官员共同推举有历练和经验的官员,并将名单呈上明代宗裁决。明代宗选中了陈勉,并提升他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景泰二年(1451年)正月十六日,因年满七十岁,他上书请求退休,明代宗批准了他的请求。 陈勉退休在家后,行为举止都遵循礼法,以此来教导和激励子孙。他有时也出外与一些隐士和客人一起游玩于山林之间,悠然自得地度过晚年。

景泰四年十二月十七日(1454年1月15日)早晨,陈勉穿戴整齐后坐下,对儿子们说:“我恐怕要死了,就要走了。”不久,陈勉在家中病逝,享年七十三岁。有关部门将他的死讯上报给朝廷,朝廷派遣赣州府通判林坚前去祭奠,工部又委派进士赵博负责安葬事宜,并赐给他两坛祭品。后来,明代宗又恩赐他的两个儿子陈相和陈恭入国子监读书。

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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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陈勉的历史功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治理黄河与严惩贪腐:永乐十年(1412年),陈勉被派遣秘密前往河南黄河治理处进行考察,查明并严惩了贪腐的官吏,确保了黄河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整顿司法与改善民生:永乐十一年(1413年),陈勉被派往浙江,迅速处理了积压的诉讼案件,释放了监狱中的滞留囚犯,并在各地兴办学校、抑制豪强、惠助穷人,赢得了民众的广泛赞誉。 3.

公正处理案件:永乐十三年(1415年),在处理宁波卫仓库粮食盗窃案时,陈勉查明真相,公正地处理了涉案人员,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4.

治理灾害与安抚民心:永乐十五年(1417年),在直隶的淮、扬等府出现伪造文书和粮食管理问题时,陈勉查明真相,安抚了民心,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5.

劝谏君主与节约民力: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至宣德年间,陈勉多次劝谏君主,如阻止明仁宗打猎以避免践踏庄稼,以及在宣德年间建议预先发放军粮以降低运输成本等,体现了他对民生的关心和责任感。

军事

明朝初年,陈勉任浙江道巡按之前,倭寇经常侵扰浙江,朝廷屡次派兵围剿,屡剿屡患,平而又发,成效不显。陈勉到任后,经过认真的调查分析,发现倭寇之所以能攻到岸上,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岸上有汉奸做倭寇的内应;二是当地没有很好地把民众组织起来抵抗倭寇;三是官兵打败倭寇撤走之后,民众自身没有抵御倭寇侵扰的能力。于是他在借鉴东南沿海其他地方抗倭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采取“御外清内、兵民一统”的方针,全力组织军民英勇抗倭,在沿海“量地远近,置卫筑城,水陆设防,各司地段”,只要发现一处有倭寇进犯,即组织附近的军民群起而攻之,将倭寇全部歼灭。

在歼灭来犯倭寇的同时,陈勉还注重建立抗击倭寇的长效措施。他大胆采用“还械于民”的做法,将地方民众骨干武装起来,发动他们在倭寇来犯时和官兵一道抗击;同时,区分不同情形,采取“杀大、诲中、释从卒”的政策,对倭寇进行分化瓦解。就这样,在陈勉的治理下,为祸浙江多年的倭寇基本上销声匿迹了。

宣德八年(1431年),陈勉被派遣前往江西会昌县平定长河洞蛮的叛乱,通过招抚和威慑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平息了内乱,维护了地方稳定。

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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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习礼:公以清材伟器,遭值圣明,扬历通显。所与游者,皆一时材俊。 (《故都察院都御史陈公墓志铭》)

李贤等:勉外和内刚,通法律,多吏能,临事敏捷,无负其职。 (《明英宗实录》)

过庭训:勉外和内刚,精通法律,多吏能,临事敏捷,无负其职。 (《明朝分省人物考》)

施沛:为人清慎端方……与石璞、顾佐同心振纪,台中肃然。又持身清白,佐亦重之。 (《南京都察院志》)

张廷玉等:勉外和内刚,精通法律,吏不敢欺。 (《明史》)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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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约孝行

陈勉为人清廉节俭,对父母极为孝顺。在父亲去世时,他谨守孝道,在墓旁筑庐守丧直到期满。母亲去世时,他因不能按礼制守丧而感到深深的悲痛。自从祖父去世后,家中没有主事的人,他按照礼节安葬了祖父。

义重友朋

陈勉尤其重视朋友之间的情谊,同门曾得中因被诬陷而遭逮捕到京城,只有一个儿子陪伴他。等到事情真相大白后,父子二人都死了。陈勉为此痛哭不已,捐出自己的财物为曾得中办理丧事。

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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辈分

关系

姓名

简介

先辈

高祖

陈云

都以德行和善行在乡里享有重望。

曾祖

陈季渊

祖父

陈穀正

赠嘉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父亲

陈尚文

赠嘉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母亲

龚氏

赠淑人。

平辈

原配

谢氏

——

继室

曾氏

——

子辈

长子

陈凤

——

次子

陈相

——

三子

陈懿

——

四子

陈恭

——

五子

陈忠

——

六子

陈通

——

七子

陈茂

——

八子

陈达

——

九子

陈亨

——

十子

陈厚

——

十一子

陈元

——

十二子

陈武

——

女儿(七个)

陈氏

其中一个嫁给副都御史朱绶的儿子,其余都嫁给了士族。

参考资料: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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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勉著有《钝斋集》。

人物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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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勉籍贯,历来有两说,一为江西于都说,一为江西宁都说。

江西于都说:自《明史·列传第四十六》之记载:“时雩都陈勉、峄县贾谅先后为副都御史。”雩都,即今江西于都,与江西宁都相邻。

江西宁都说:源自明末清初名士魏礼所著《宁都先贤传》之《陈勉》篇,《四库全书》本《江西通志》及光绪年间纂修《江西通志》尽采其文。明代其他相关史料,可以佐证陈勉为宁都人。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六十“南京大理寺卿”条载曰:“陈勉,江西宁都人,由进士宣德十年任。”而在同书卷五十三“南京都察院左都御史表”条载曰:“陈勉,江西宁都人,永乐丙戌进士,景泰元年任掌院事,三年致仕。”李贤、彭时奉敕纂修的《大明一统志》卷五十八《人物》中“本朝陈勉”条云:“宁都人,永乐初进士,擢监察御史,为人清慎端方,洪熙初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寻迁南京右都御史,致仕,卒。赐葬祭。”王世贞生活年代晚于陈勉140余年,是明朝享有盛名的文学家、史学家,而《大明一统志》是明代官修的地理总志,其中彭时是江西安福人,故他们对陈勉的记载当比较可信。

后世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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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勉墓志铭陈勉墓志铭

据《故都察院都御史陈公墓志铭》,陈勉去世后安葬在宁都县南仁义乡松上里豪富坪,即今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水东村新建的曾氏宗祠右侧。

史料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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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一百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六》

《故都察院都御史陈公墓志铭》

《宁都南必富陈氏八修族谱·都宪钝斋公历任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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