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勉 编辑
陈勉(1381年8月22日—1454年1月15日),字希进,号钝庵,江西赣州府宁都县(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人,明朝中期大臣。
陈勉是永乐四年(1406年)进士,授广东道御史。在任上,他刚正不阿,不畏权贵,一些冤案得以平反。不久后巡按浙江,受命清赋,设兵平定沿海倭寇,此后又任广东按察副使。洪熙元年(1425年),经大学士杨士奇推荐,擢升左副都御史。当时,信丰县盗贼起事,频频作乱,命陈勉前去处理。通过招安,使三千六百多人归顺,盗乱遂平定。接着督理苏州、松江、常州、镇江等府的漕运,以及防边军务,打击倭寇的对沿海侵犯。宣德八年(1433年),奉命亲征会昌(今江西会昌)长河洞,以功改任南京大理寺卿。景泰元年(1450年),升南京左都御史,掌院事。两年后致仕回乡。
景泰四年(1453年)十二月,陈勉去世,享年七十三岁。
全名:陈勉
字:希进
号:钝庵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江西赣州府宁都县(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出生日期:1381年8月22日
逝世日期:1454年1月15日
最高官职: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早年经历
洪武十四年八月三日(1381年8月22日),陈勉出生于江西赣州府宁都县(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陈勉在兄弟三人中,排行老大,生来就天赋异禀,年幼时聪明非凡,长大后更是热爱学习。父亲送他补入县学,学习科举应试的学业,他才华横溢、出类拔萃,深受江西按察佥事吕升的赞赏。
永乐三年(1405年),陈勉以《书经》参加江西乡试,考中举人。
登科入仕
永乐四年(1406年),陈勉在会试和廷试中脱颖而出,被赐予同进士出身。朝廷让他回家乡,继续深入学习,赐给他路费,乡亲们都以他为荣。
永乐六年(1408年),陈勉被召入京城,任命为都察院观政,都御史称赞他的才能。
永乐七年(1409年)四月,陈勉被任命为广东道监察御史,并授予文林郎。
永乐十年(1412年)五月,朝廷治理黄河,担心有贪官污吏鱼肉百姓,派遣陈勉秘密前往河南黄河治理处进行暗访。陈勉查明了那些贪腐的官吏,并依法严惩。
巡按两浙
永乐十一年(1413年),御史党衢被派遣去治理浙江,因事务繁忙,无法处理积压的诉讼案件,于是朝廷派陈勉去代替他处理积案。陈勉到任后迅速处理案件,不到两个月,官府中没有积压的事务,监狱里没有滞留的囚犯。他每到一处都以兴办学校、抑制豪强、惠助穷人为己任,威名大振。当时倭寇出没,沿海城市受到侵扰。陈勉命令守军在倭寇登陆时设伏,等到他们上岸后,突然袭击并俘虏了他们,倭寇因此畏惧而不敢再来。陈勉又被派遣去台州府盘查水淹导致的仓粮损失问题,并顺利完成任务。随后,陈勉奉旨巡视并整顿台温三府拖欠的秋粮问题,也顺利解决。
永乐十二年(1414年),陈勉正式出任浙江巡按监察御史。
永乐十三年(1415年),宁波卫的仓库粮食被盗窃,事后逮捕了一百多人,其中一半的人因为受刑而死亡。陈勉奉旨与锦衣卫官员一同查处此事,发现只有一名士兵是真正的盗贼,所盗粮食仅有一石左右,依法判处他死刑,其余的人罪责较轻,得到了从轻处理,人们都说陈勉处理得公正。
永乐十四年(1416年),陈勉因患眼疾,向上陈情,被批准回行在都察院复职。
永乐十五年(1417年),陈勉被派遣去巡视直隶的淮、扬等府。 户部办理淮安卫仓库粮食时,发现很多伪造的文书,逮捕了五百多人。陈勉说:“是官攒(负责仓库管理的官员)做的手脚,一定要用真印,不能怪罪典守者。”于是他暂缓了案件,查明真相,果然是仓库旁边的人所为,事情得以澄清,众人都称赞他的处理方式。
还京任职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二月,陈勉因政绩优异,升任广东按察副使,郡县的守吏听到这个消息都感到震惊和敬畏。同年十月二十四日,陈勉奉命钦查官员事务。不久,明仁宗登基,因为明仁宗在东宫时对陈勉了解,所以召他入京,又因杨士奇的推荐,升陈勉为左副都御史,并命令他参与即位大典,按例给予恩赏。中官用羊和酒来慰劳他,这是特别的恩宠。朝廷赐给陈勉诰命,并以他的官职品级追赠他的父母和妻子。
洪熙元年(1425年)三月,清明时节,陈勉随明仁宗前往天寿山祭祀。七日后,明仁宗欲前往蓟州打猎,陈勉与其他官员商议后,担心会践踏庄稼,于是谏止了明仁宗。后来,明仁宗单独召见他,并说:“起初你阻止我,我怪你,但后来想想你说得对,我这一次不去打猎,能救下多少生灵。今后有事就说,不要避讳,我不会怪你的。”陈勉于是叩头谢罪。
宣宗器重
宣德元年(1426年),陈勉奉命前往广东南海祭祀海神。秋季,朱高煦在乐安州发生叛乱,明宣宗亲自出征,最初命令陈勉守城。陈勉后来听说军队物资短缺,就与尚书夏原吉、吴中等人奏请按照不同等级给将士们发放银两、布匹和纸钞,将士们都非常高兴。明宣宗称赞陈勉知机应变,改命左都御史刘观守城,赐给他八两银子,并让他随军出征。凯旋后,他获得了丰厚的赏赐,并被派往韩王府执行册封礼。随后,陈勉又被派遣与永康侯徐安一同前往封赏韩王的弟弟和妃子。
宣德二年(1427年),陈勉被派遣去直隶的苏、松等府督运粮米六百五十万石到通州仓。到达时,仓库已满,户部想要将这些粮食运入都城的太仓。当时正值暑雨季节,道路泥泞,运费高昂。陈勉体恤百姓的困难,向尚书夏原吉建议预先发放两个月的军粮来供应这些粮食。夏原吉同意了陈勉的建议,军民都感到方便。
宣德四年(1428年),陈勉随明宣宗前往天寿山祭祀。
宣德五年(1429年),陈勉因父亲去世而守制,明宣宗赐给他一坛祭品。
宣德七年(1430年),陈勉复职。
宣德八年(1431年)正月,长河洞蛮朱南用等九寨相互仇杀,不时出来掠夺附近的居民,江西三司因此奏报赣州府会昌县的长河洞有贼人作乱。朝廷知道陈勉是赣州人,于是派遣他和御史一同督促江西三司出兵剿灭。他带领两名御史和调拨的官军,于五月十一日到达会昌县,陈勉到达后,徐士礼战败,斩首五百多级,俘获的敌人尤其多,但陈勉都下令不要杀他们,而是派遣老人去招抚他们。刘弘海、饶思贤投降,还有七个寨子的人还在犹豫。于是陈勉以刘弘海为向导,单骑直入这些地方,用国家的威严来晓谕他们,他们都吓得浑身发抖,表示愿意听从命令,悔过自新,不再争斗。随后又追缴了贼人的衣甲、刀枪、皮盔等武器,并上交给官府。陈勉奏请留下一名指挥使和五百名官军分别在赣州府守御,并在会昌县设立了三处巡检司进行巡警。
宣德九年(1432年)十一月,陈勉随明宣宗巡视边疆。
宣德十年(1433年)五月,陈勉奉旨前往真定、河间二府捕杀蝗虫,成功将蝗虫全部消灭。 九月,朝廷改任陈勉为南京大理寺卿。陈勉在任期间,坚持法律原则,公正无私,对权贵势力也毫不阿附。唐、罗两位太监的养子,因酗酒而杀死市民,司法部门想从轻发落。陈勉说:“如果这都不治罪,那法律还有什么用?”最终他依法处理了这些人,人们都说他处理得公正。
晚年生涯
正统十三年(1448年)九月,陈勉因母亲去世而赴京请旨,明英宗命他“去奔丧后再来”,并赐给他一坛祭品。
正统十四年(1449年)九月,他返回京城,明英宗恢复了他的官职。
景泰元年(1450年)正月,为了安定国家和保护百姓,多位官员共同推举有历练和经验的官员,并将名单呈上明代宗裁决。明代宗选中了陈勉,并提升他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景泰二年(1451年)正月十六日,因年满七十岁,他上书请求退休,明代宗批准了他的请求。 陈勉退休在家后,行为举止都遵循礼法,以此来教导和激励子孙。他有时也出外与一些隐士和客人一起游玩于山林之间,悠然自得地度过晚年。
景泰四年十二月十七日(1454年1月15日)早晨,陈勉穿戴整齐后坐下,对儿子们说:“我恐怕要死了,就要走了。”不久,陈勉在家中病逝,享年七十三岁。有关部门将他的死讯上报给朝廷,朝廷派遣赣州府通判林坚前去祭奠,工部又委派进士赵博负责安葬事宜,并赐给他两坛祭品。后来,明代宗又恩赐他的两个儿子陈相和陈恭入国子监读书。
政治
陈勉的历史功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治理黄河与严惩贪腐:永乐十年(1412年),陈勉被派遣秘密前往河南黄河治理处进行考察,查明并严惩了贪腐的官吏,确保了黄河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整顿司法与改善民生:永乐十一年(1413年),陈勉被派往浙江,迅速处理了积压的诉讼案件,释放了监狱中的滞留囚犯,并在各地兴办学校、抑制豪强、惠助穷人,赢得了民众的广泛赞誉。 3.
公正处理案件:永乐十三年(1415年),在处理宁波卫仓库粮食盗窃案时,陈勉查明真相,公正地处理了涉案人员,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4.
治理灾害与安抚民心:永乐十五年(1417年),在直隶的淮、扬等府出现伪造文书和粮食管理问题时,陈勉查明真相,安抚了民心,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5.
劝谏君主与节约民力: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至宣德年间,陈勉多次劝谏君主,如阻止明仁宗打猎以避免践踏庄稼,以及在宣德年间建议预先发放军粮以降低运输成本等,体现了他对民生的关心和责任感。
军事
明朝初年,陈勉任浙江道巡按之前,倭寇经常侵扰浙江,朝廷屡次派兵围剿,屡剿屡患,平而又发,成效不显。陈勉到任后,经过认真的调查分析,发现倭寇之所以能攻到岸上,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岸上有汉奸做倭寇的内应;二是当地没有很好地把民众组织起来抵抗倭寇;三是官兵打败倭寇撤走之后,民众自身没有抵御倭寇侵扰的能力。于是他在借鉴东南沿海其他地方抗倭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采取“御外清内、兵民一统”的方针,全力组织军民英勇抗倭,在沿海“量地远近,置卫筑城,水陆设防,各司地段”,只要发现一处有倭寇进犯,即组织附近的军民群起而攻之,将倭寇全部歼灭。
在歼灭来犯倭寇的同时,陈勉还注重建立抗击倭寇的长效措施。他大胆采用“还械于民”的做法,将地方民众骨干武装起来,发动他们在倭寇来犯时和官兵一道抗击;同时,区分不同情形,采取“杀大、诲中、释从卒”的政策,对倭寇进行分化瓦解。就这样,在陈勉的治理下,为祸浙江多年的倭寇基本上销声匿迹了。
宣德八年(1431年),陈勉被派遣前往江西会昌县平定长河洞蛮的叛乱,通过招抚和威慑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平息了内乱,维护了地方稳定。
钱习礼:公以清材伟器,遭值圣明,扬历通显。所与游者,皆一时材俊。 (《故都察院都御史陈公墓志铭》)
李贤等:勉外和内刚,通法律,多吏能,临事敏捷,无负其职。 (《明英宗实录》)
过庭训:勉外和内刚,精通法律,多吏能,临事敏捷,无负其职。 (《明朝分省人物考》)
施沛:为人清慎端方……与石璞、顾佐同心振纪,台中肃然。又持身清白,佐亦重之。 (《南京都察院志》)
张廷玉等:勉外和内刚,精通法律,吏不敢欺。 (《明史》)
清约孝行
陈勉为人清廉节俭,对父母极为孝顺。在父亲去世时,他谨守孝道,在墓旁筑庐守丧直到期满。母亲去世时,他因不能按礼制守丧而感到深深的悲痛。自从祖父去世后,家中没有主事的人,他按照礼节安葬了祖父。
义重友朋
陈勉尤其重视朋友之间的情谊,同门曾得中因被诬陷而遭逮捕到京城,只有一个儿子陪伴他。等到事情真相大白后,父子二人都死了。陈勉为此痛哭不已,捐出自己的财物为曾得中办理丧事。
辈分 | 关系 | 姓名 | 简介 |
---|---|---|---|
先辈 | 高祖 | 陈云英 | 都以德行和善行在乡里享有重望。 |
曾祖 | 陈季渊 | ||
祖父 | 陈穀正 | 赠嘉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 |
父亲 | 陈尚文 | 赠嘉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 |
母亲 | 龚氏 | 赠淑人。 | |
平辈 | 原配 | 谢氏 | —— |
继室 | 曾氏 | —— | |
子辈 | 长子 | —— | |
次子 | 陈相 | —— | |
三子 | —— | ||
四子 | 陈恭 | —— | |
五子 | 陈忠 | —— | |
六子 | 陈通 | —— | |
七子 | 陈茂 | —— | |
八子 | 陈达 | —— | |
九子 | —— | ||
十子 | 陈厚 | —— | |
十一子 | 陈元 | —— | |
十二子 | —— | ||
女儿(七个) | 陈氏 | 其中一个嫁给副都御史朱绶的儿子,其余都嫁给了士族。 | |
参考资料: |
陈勉著有《钝斋集》。
陈勉籍贯,历来有两说,一为江西于都说,一为江西宁都说。
江西于都说:源自《明史·列传第四十六》之记载:“时雩都陈勉、峄县贾谅先后为副都御史。”雩都,即今江西于都,与江西宁都相邻。
江西宁都说:源自明末清初名士魏礼所著《宁都先贤传》之《陈勉》篇,《四库全书》本《江西通志》及光绪年间纂修《江西通志》尽采其文。明代其他相关史料,可以佐证陈勉为宁都人。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六十“南京大理寺卿”条载曰:“陈勉,江西宁都人,由进士宣德十年任。”而在同书卷五十三“南京都察院左都御史表”条载曰:“陈勉,江西宁都人,永乐丙戌进士,景泰元年任掌院事,三年致仕。”李贤、彭时奉敕纂修的《大明一统志》卷五十八《人物》中“本朝陈勉”条云:“宁都人,永乐初进士,擢监察御史,为人清慎端方,洪熙初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寻迁南京右都御史,致仕,卒。赐葬祭。”王世贞生活年代晚于陈勉140余年,是明朝享有盛名的文学家、史学家,而《大明一统志》是明代官修的地理总志,其中彭时是江西安福人,故他们对陈勉的记载当比较可信。
陈勉墓志铭
据《故都察院都御史陈公墓志铭》,陈勉去世后安葬在宁都县南仁义乡松上里豪富坪,即今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水东村新建的曾氏宗祠右侧。《明史·卷一百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六》
《故都察院都御史陈公墓志铭》
《宁都南必富陈氏八修族谱·都宪钝斋公历任事迹》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