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韶凤 编辑

明朝兵部尚书

乐韶凤乐韶凤

乐韶凤(?-1380年), 字致和,一字来仪(《明史》为“舜仪”)。 元末明初滁州全椒(今属安徽)人。 中国元末明初时期官员。

乐韶凤于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参加了朱元璋义军,协助处理军务。明洪武三年(1370年),任起居注、京畿地区乡试考官。次年,任给事中、中书省员外郎,后又升兵部侍郎、兵部尚书,制定“教练军士法”。洪武六年(1373年),改授翰林学士,注释“先师乐章”。又任历书推纂官,作“回銮乐歌”。

洪武八年(1375年),奉朱元璋令制定《洪武正韵》,统一全国声韵。后官国子司业、祭酒。洪武十三年(1380年),辞官回乡,不久后便去世。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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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乐致和,乐来仪,乐舜仪

所处时代:元末明初

出生地:直隶滁州全椒县

逝世日期:1380年

主要成就:制定全国性的统一声韵,用中原雅韵正之,取名《洪武正韵》

本名:乐韶凤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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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有经世之才,博学善写文章。元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春,至和州军门拜见朱元璋。秋,随义军从采石渡江,协助处理军务。

至正十七年(公元1357年),授江西行省管勾。

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掌起居注。

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历任给事中、中书左司员外郎。不久,又升任兵部侍郎。

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晋升为兵部尚书,与中书省、御史台、都督府共同制定“教练军士法”。秋,改授翰林学士,与承旨詹同一起厘考注释“先师乐章”,编集《大明日历》。

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撰《神降祥》、《神贶惠》、《酣酒》、《色荒》、《禽荒》诸曲,共三十九章,合称《回銮乐歌》。

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三月,明太祖朱元璋认为旧韵多起于江南,命令乐韶凤与宋濂制定全国性的统一声韵,用中原雅音正之,取名《洪武正韵》。

因病去职,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起任国子司业。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升任国子祭酒。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以病致仕,不久去世。

家族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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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乐韶晖,曾任开封太守。

弟:乐韶礼,曾任太常寺卿。

弟:乐韶毅,曾任诸暨同知。

人物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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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朱元璋大释开国武将兵权,酥笏牌的创始人乐韶凤,时任兵部尚书,为保平安,创出酥笏牌,一来向朱元璋表忠心,二来又可全身而退,后朱元璋允其回乡,得以善终。其后,酥笏牌一直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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