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伯玮 编辑

明朝沛县知县

颜伯玮(?~1402),名瑰,字伯玮,以字行,江西庐陵(今吉安)人,唐朝鲁国公颜真卿之后,官至沛县知县,靖难之变中殉难。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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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颜伯玮

字:伯玮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江西庐陵(今吉安)

逝世日期:1402年

主要成就:靖难之变中殉难

最高官职:沛县知县

本名:颜瑰

生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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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伯玮聪敏介直,能文辞。

建文元年(1399),以贤良征召,授沛县知县。李景隆屯兵德州,沛县人终年转运粮饷。颜伯玮擅长规画,百姓得以不困。

建文三年(1401)九月,设丰、沛军民指挥司,颜伯玮集中民兵五千人,筑七堡防御。后调其兵增援山东,留下的老弱病残不善战斗。

建文四年(1402)正月二十二日,燕兵攻打沛县,颜伯玮遣县丞胡先、百夫长邵彦庄从小路到徐州告急。二十六日,援军不至,颜伯玮于是命其弟颜珏、子颜有为回家服侍父亲。颜伯玮题诗于公署壁上:“太守诸公鉴此情,祗因国难未能平。丹心不改人臣节,青史谁书县令名。一木岂能支大厦,三军空拟作长城。吾徒虽死心无憾,望采民艰达圣明”,发誓必死。燕兵夜入东门,指挥王显迎降。颜伯玮冠带升堂,南向而拜,自杀而死。颜有为不忍离去,再次返回,见到父亲的尸体,在父亲身边自刎。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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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祖:颜洸,举人,元朝至顺三年(1332)任宪府史,死节广东。

弟:颜珏

子:颜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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