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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鹗 编辑
林鹗(1423~1476),字一鹗,浙江太平县(今温岭)人 ,祖籍福建长溪,莆阳林氏之后。景泰二年(1451)进士,官至刑部右侍郎。嘉靖年间,追赠刑部尚书,谥恭肃。
本名:林鹗
字:一鹗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浙江太平
出生日期:1423年
逝世日期:1476年
主要成就:为官清廉
景泰二年(1451)进士。景泰三年(1452),授江西道监察御史,阶承事郎。监考京畿乡试,陈循等人指控考官考试不公,林鹗的同乡林挺参加考试,怀疑林鹗有私,于是逮捕林挺审问。林挺查实无罪,真相得白。三年考称,进阶文林郎。
天顺元年(1457),英宗复辟,仿先朝故事,出廷臣为知府。林鹗擢任镇江知府。召见,赐膳及路费,谕所以擢用意。林鹗感激,革弊举废,治甚有声。漕运故道经孟渎,险甚。巡抚崔恭议凿河,自七里港引金山上流通丹阳避之。林鹗言:“道里远,多石,且坏民庐墓。请按京口闸、甘露坝故迹,浚通河道令通舟。春夏启闸,秋冬度坝,功力省便。”恭从其议,遂为永利。
天顺六年(1462),以镇江事简,而林鹗才任治剧,与苏州知府姚堂互换。
成化初年,超迁江西按察使。有犯大辟的罪犯向贿赂达官以求生,林鹗执愈坚。广东寇攻打赣州急。调兵御之,遁去。广信妖贼妄称天神惑众,捕戮其魁,解散其众。历任左、右布政使。岁饥,奏减民租十五万石。
成化六年(1470年),擢南京刑部右侍郎,阶嘉议大夫,有所不言,言必当其实,与山阴沈性齐名,而简静过之。母忧服除,召为刑部右侍郎。执法不挠。
成化十二年(1476)十二月,病卒于官,享年五十四。
嘉靖年间,御史赵大佑上其节行,赠刑部尚书,谥恭肃。
林鹗事母孝谨,对妻子无惰容。不妄交与,闲余时间则危坐读书。死后连敛葬的棺材都没有,友人凑钱料理后事。林鹗在苏州任上,先圣像剥落。林鹗曰:“塑像,非古也,昔日明太祖于国学用木主。”命改从之。
丘浚:存心正大,操履端方,有守有为,贤声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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