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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概 编辑
熊概(1385年2月19日 —1434年11月11日 ),字元节,号芝山居士 ,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今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文峰镇七里湾村 )人,祖籍江西南昌府丰城县(今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明朝初年大臣。
永乐九年(1411年)进士,擢监察御史。太子朱高炽在东宫,命署刑部事。后升广西按察使,寻改任广东按察使。明宣宗即位,入为大理寺卿,奉命前往苏州、常州、松江、杭州、嘉兴各府治理水患,同时巡视民情。宣德元年(1426年),卫所发不出军饷,熊概上奏朝廷,用没收赃物及罚款所得的米四万二千余石供给他们。宣德三年(1428年),苏州、松江、绍兴等地发生水灾,熊概上奏朝廷减免其赋税。宣德五年(1430年),召回朝廷,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恰逢行在都御史顾佐患病不能履职,朝廷又召回熊概代理行在都察院的政事。
宣德九年(1434年)十月,熊概去世,享年五十岁。
全名:熊概
别名:胡概
字:元节
号:芝山居士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今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文峰镇七里湾村)
出生日期:1385年2月19日
逝世日期:1434年11月11日
主要成就:治理浙直水患
主要作品:《芝山稿》《公余稿》
最高官职:都察院右都御史
早年经历
洪武十八年正月初十(1385年2月19日),熊概出生于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今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文峰镇七里湾村)。 熊概的父亲熊敬芳年幼丧父,随他的母亲依附吉水的胡氏,因此冒用胡姓,于是就在吉水入了户籍。熊概从小聪明伶俐,致力于学习,他的父亲教他学习《春秋》,学业大有长进。
永乐六年(1408年),熊概参加江西乡试,考中举人第三十三名。
登科入仕
永乐九年(1411年),熊概考中进士。
永乐十年(1412年)四月,熊概被提拔为监察御史。因容貌丰满伟岸,太子朱高炽很器重喜爱他,命他代理刑部事务。
永乐十六年(1418年)四月,熊概升任广西按察使。 峒蛮人大规模出动劫掠,布政使计划请靖江王的军队来阻击他们。熊概不同意,他说:“我等担任地方长官,贼寇来时不能保卫抵御,反而烦劳藩王的军队吗?况且贼寇肯定不来,只需警戒而已。”后来果然贼寇没来。 后来,熊概调到广东,表现出很高的才能和声誉。
治理有方
洪熙元年(1425年)正月,熊概以原官和布政使周干、参政叶春巡视南直隶、浙江。明仁宗监国时,曾命熊概以御史衔代理刑部事务,明仁宗知道他贤能,所以有这个任命。六月,明宣宗即位。同年八月,周干回京,说有关部门多任用非人,当地豪强肆意作恶,而岳福又不管事。明宣宗把岳福召回,升熊概为大理寺卿,与叶春一同前往巡抚。南直隶、浙江设巡抚自此而始。 当时明宣宗命他到苏松治水,他筹划得很合适,百姓不知劳累,而水患就平息了。他每到一地就劝勉率领郡县的官员修缮学舍,督励师生讲习,新修了胡瑗、范仲淹、魏了翁三人祠堂,恢复了范仲淹、魏了翁的义田和坟地,礼遇诸位贤人的后代,他的声誉因此显赫。
浙西豪强握有郡县官员的短处,长期做不法之事。海盐县百姓平康非常残暴,御史要逮捕他,他逃掉了。正赶上大赦,他又回来了,还聚众八百余人。熊概将他逮捕诛杀。过后,又把几十个罪大恶极的豪强全部逮捕,加刑具押送至京城,依法论罪,于是奸宄之徒被平息下去了。
宣德元年(1426年),苏州、杭州等地和海宁等卫所发不出军饷,熊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发放各府赎罪米四万二千余石供给部队,然后再上报朝廷。明宣宗很高兴,传谕户部不要给熊概治以擅作主张之罪。熊概执法严厉,奸民很害怕他,便将诽谤他的书上传朝廷。
愈受圣宠
宣德二年(1427年)四月,行在都御史弹劾熊概与叶春所到之处擅用威权,独断专横,放纵士兵骚扰百姓。明宣宗没有过问,只暗中派御史去调查,但一无所得,由此更加信任熊概。
宣德三年(1428年)七月,明宣宗特地降下敕令奖励熊概,说他“洁己奉公,为国为民”。熊概也很自信,把认为应当兴办或者废除的事都列出来上奏。当时朝廷屡次派出部官到江南造纸、买铜铁,而苏州、松江、绍兴等地发生水灾,官吏却仍然不断地催征赋税,熊概又上奏朝廷,朝廷命令六部所需物资全部减省。他还上奏说两浙各郡县连年欠交的税赋,百姓交纳困难,朝廷下诏允许用丝织品和绢代替交纳。熊概所到之处都怜悯穷困的人,抑制豪强,尊崇先贤,修缮祠庙,鼓励学校办学。
复姓升职
宣德五年(1430年)三月,熊概回到朝廷,改回原姓。几日后,熊概升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掌管南京都察院事务。他更加勤勉谨慎,致力于辨别冤情、处理冤案。不久,熊概的母亲去世,熊概因哀伤过度而损害了身体,奉命回家安葬母亲,然后就被起用复职处理事务。
宣德八年(1433年),行在都御史顾佐生病,明宣宗命令用驿车召熊概前去接任他的职务。熊概到任后遵循旧有的规章制度,执法更加平和宽恕,凡是他所上陈的,明宣宗都采纳接受,因此法纪整肃。明宣宗曾经到近郊巡幸,命令侯伯、都督、尚书和熊概一起留守,他更加能够小心谨慎地遵守法度。
卒于任上
宣德九年(1434年)秋,明宣宗车驾巡边,又命令熊概留守,并兼管刑部事务,他省察记录犯囚的罪案,从早到晚,未暇进食,因此劳累而生病。过了几天,明宣宗回朝,熊概还勉强进见。退朝后病情加重,对家人说:“我大概不行了!”过了六天,明宣宗赐给诸位大臣鹿肉和宫内酿的美酒,熊概独自一人在家拜受,说:“我惭愧没有什么来报答皇上。” 十月十一日(11月11日),熊概突然感到晕眩,然后便去世了,享年五十岁。噩耗传来,明宣宗命令官员赐祭,派船送他回乡安葬,并为他造墓地。
政治成就:熊概步入仕途后历任历任监察御史、广西按察使、广东按察使等职,表现出极高的政治才能和声誉。他在职期间,能够秉公执法,不畏权贵,处理了许多冤假错案,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2.
治理水患:洪熙元年(1425年),熊概被任命为大理寺卿,巡抚南直隶、浙江等地。他成功治理了苏州、松江等地的水患,通过合理规划和有效执行,使得百姓不知劳累而水患得以平息。他的治理成果得到了明宣宗的肯定和赞赏。 3.
军事贡献:宣德元年(1426年),苏州、杭州等地和海宁等卫所的军饷不能接续,熊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发放各府赎罪米四万二千余石供给部队,然后再上报朝廷。这一举措有效缓解了军队的粮饷问题,保证了军队的稳定和战斗力。 4.
文化教育:熊概非常重视文化教育和人才培养。他每到一地就劝勉率领郡县的官员修缮学舍,督励师生讲习。他还新修了胡瑗、范仲淹、魏了翁三人祠堂,恢复了范仲淹、魏了翁的义田和坟地,礼遇诸位贤人的后代。这些举措对于推动当地的文化教育和人才培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
社会治理:熊概所到之处都注重社会治理和民生改善。他抑制豪强,尊崇先贤,修缮祠庙,鼓励学校办学。他还根据实际情况上奏朝廷,为百姓争取权益和福利。他的这些举措得到了百姓的拥护和爱戴。
杨士奇等:概初奉命巡视苏、常诸郡民瘼,锄豪强,剪奸黠,无所顾避……概既大用,改素节,徇子弟之欲,昧是非之公,亏廉洁之行,君子惜之。 (《明宣宗实录》)
金幼孜:友人熊元节,始以大理卿奉命抚巡吴越诸郡。三载之间,锄强植弱,屏奸贪,出冤滞,威声四达,而吏民莫不悦服。比还朝,上嘉劳之,特升秩长南京宪台。恩渥之厚,委任之专,可谓极一时之荣者矣。 (《金文靖集》)
杨荣:①国朝统一天下,稽古为治,既命六卿分掌庶务,复设台宪之臣以振风纪,法制精密,蔑以加矣。然居是职者,非才识通敏,廉正详慎,不足以当之。若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始克当其任焉。 (《故资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铭》)②呜呼!公赋性淳实,内刚而外和,居家则孝友笃至,莅官则宽猛适宜。及总宪纪,益存宽厚,不事苛刻。至于论议施设,待人接物,绰有大臣之体。 (《故资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铭》)
钱习礼:其始出也,须发如漆,比还,皓然尽白,人皆叹其贤劳。为政务大体,决狱平恕,人以无冤。 (《江西通志》引)
曾棨:概就职,明于政体,达于时务,由是翕然得名。 (《广西提刑按察司题名记》)
王直:吾友胡槩,字元节,始举进士,为御史,其名实蒸然闻于世。朝廷知其才,尝使署刑部及都察院,其名实益彰彻大显。未几,擢拜广西按察使,盖能正身以尽职,不失其为表之道,而称朝廷所以命官之意者也。 (《抑庵文集》)
张宁:大理寺卿胡概巡抚吴湘,所至诛击豪强,削夺兼并,形迹稍涉疑似,辄没入徒戍者,不可胜述。 (《方洲集》)
陆容:胡概巡抚南直隶,用法严峻,凡豪右之家素为民害者,悉被籍其产,徙置远方。虽若过甚,而小民怨气一时得伸。 (《菽园杂记》)
郑晓:先是,胡概用法严刻。 (《江南通志》引)
归有光:余闻吴故有大理卿熊概巡抚,类以没人产为事,吴民冤痛。 (《震川集》)
过庭训:为诗文豪伟健丽,尤善草书。 (《明朝分省人物考》)
凌迪知:①锄治豪强,刚方不挠,为时名臣。 (《万姓统谱》)②任广东按察使,明断刚决,狱无冤滞。在任未久,风纪振扬。拜大理卿,升右都御史,以清直见称于时。 (《万姓统谱》)
郝玉麟等:明敏刚决,狱无冤滞,在事期月,风纪振扬。未几,拜大理寺卿,历官右都御史,以清直称于时。 (《广东通志》)
张廷玉等:①概性刚决,巡视江南,威名甚盛。及掌台宪,声称渐损于初。 (《明史》)②熊概以下诸人,强干者立声威,恺悌者流惠爱,政绩均有可纪。于谦、周忱巡抚最为有名,而勋业尤盛,故别著焉。 (《明史》)
语带机锋
据《寓圃杂记》记载,宣德年间,熊概奉命和叶春巡抚东南。一天,二人一同来到嘉兴郡的驿馆,熊概痛打郡中的小吏,还不停地辱骂。叶春心平气和地对郡中小吏们说:“你们应当努力呀!我在这挨了多少打,受了多少骂,就像今天这样。”熊概非常羞愧,原来他忘了叶春也曾做过小吏。
为政严厉
宣德年间,熊概巡抚南直隶,为政严厉,过去专门兼并、残害人民的豪强之徒,纷纷被诛杀、抄家或强迫迁徒远方。老百姓中郁积多年的冤情怨气,一时得以伸解。江南男女老少,都亲切地叫他为“胡卿”,长久地赞颂他的德政。但同时,一些奸猾之徒,也就投机迎合,告讦之风,也随之刮起;罚不当罪的,亦时有出现。
辈分 | 关系 | 姓名 | 简介 |
---|---|---|---|
先辈 | 曾祖 | 熊士巽 | 元冀州路儒学教授。 |
祖父 | 熊达夫 | 在元朝时做福州录事,死在任上。蒙受赐封诰命进阶为资善大夫。 | |
祖母 | 杨氏 | 赠为夫人。 | |
父亲 | 熊敬芳 | 年幼丧父,随他的母亲依附吉水的胡氏,因此冒用胡姓,于是就在吉水入了户籍。长大成人后,由县学升为国子生,有学问品行,蒙受赐封诰命进阶为资善大夫。 | |
母亲 | 郭氏 | 封为太夫人。 | |
平辈 | 原配 | 刘氏 | 都封为夫人。 |
继室 | 璩氏 | ||
子辈 | 长子 | 熊煜 | 宣德七年(1432年)举人。 |
次子 | 熊焯 | —— | |
三子 | 熊安 | —— | |
四子 | 熊端 | —— | |
五子 | 熊盛 | —— | |
长女 | 熊氏 | 嫁给王德贤。 | |
孙辈 | 长孙 | 熊文 | —— |
次孙 | 熊昌 | —— | |
孙女 | 熊癸贞 | —— | |
注:《神道碑》撰写时熊概其余四个女儿尚未出嫁,顾不列出。 |
熊概著有《芝山稿》四十卷、《公余稿》三十卷。
张廷玉等《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传第四十七》
杨荣《文敏集·卷十八·故资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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