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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瑄 编辑
霍瑄,字廷碧,明代官吏。凤翔(今陕西凤翔县)人。霍瑄由家乡推举进国学,授大同通判。正统十二年(1447年),升为知府。
正统十四年(1449年)八月,英宗在征瓦剌时发生土木之变,被也先所俘。接着,也先拥英宗至大同城下勒索金帛。霍瑄与理饷侍郎沈固等出城,下马叩见英宗,大哭不止。也先部众手执利刃斥责他们,霍瑄毫无惧色。
英宗被俘后,命锦衣校尉袁彬写信派人送给怀来(河北省怀来县怀来)守将,告诉被俘情况,并谈到也先索取财物之事。此信立即转送京师,百官聚集殿下大哭,皇室下令搜刮京师金帛以赎英宗。钱皇后刮尽宫中财物,皇太后遣使者将所刮金宝、锦帛以八骑载送。霍瑄将全部家财献出,得到朝廷嘉奖。也先收到财物后,仍不立即放回英宗,直到1450年七月遣送回京。
天顺元年(1457)英宗复辟后,霍瑄升为工部右侍郎。巡抚将霍瑄的政绩上报,得到朝廷表彰。以前,霍瑄在大同任内,巡抚年富被逮时,霍瑄曾资助其家属回原籍。为此,镇守太监韦力转将霍瑄打了十多棍。霍瑄出名后,就将韦力转宴请宾客时用乐妓,服饰奢侈超规格有如王府及强娶民女为妾等不法行为上奏,韦力转也攻击霍瑄的违法事,英宗对两人都未查办。同年,霍瑄升为工部左侍郎,赐予二品朝服。
成化初年,霍瑄多次被言官弹劾,朝廷命他告老,后来死于京城。
所处时代:明朝
逝世日期:1470年5月2日
主要成就:在大同救助落难的明英宗
本名:霍瑄
由乡举入国学,授大同通判。
正统十二年(1447),以武进伯朱冕荐,擢大同知府。
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堡之变爆发。也先挟持明英宗至城下,守城者戒严,不敢开门。霍瑄与理饷侍郎沈固等奋不顾身,从水窦匍匐出城拜见,勒住马大哭,进献膳羞、靴袍、百物。敌军露刃叱之,霍瑄不为所动。明英宗命提供城内金帛,霍瑄把所有的财务都献出,明英宗嘉叹。敌军数次出没大同、浑源,等军民樵采,则出动掠夺。有人幸运逃脱归来,率残伤肢体。遗民相率入城,无所栖,又乏食。霍瑄俱为奏之。老弱听暂徙,发粟振,而所留城守丁壮除赋役。秩满当迁,镇巡诸臣乞留。诏加山西右参政,食正三品禄,仍治府事。
明英宗复位,征拜霍瑄为工部右侍郎,而沈固也得到石亨的推荐,起为户部尚书。巡抚上书霍瑄治行,赐诰旌异。起初,霍瑄在大同,巡抚年富被逮,霍瑄资助其家还乡,为镇守太监韦力转所恶,挞之十余。霍瑄上奏该事,且言韦力转每宴则用妓乐,服装出行僣越奢侈如王者,强取民女为妾。韦力转揭发霍瑄违法事。明英宗宽恕了两人。其年,转左侍郎,赐二品服。
成化初年,因辱骂其属司郎中何经,被何经揭发其不法事以闻。朝廷虽不治罪,但霍瑄自此郁郁不自安,不久以老乞致仕。
成化六年(1470)五月初二日,卒于京师。
《明史》:瑄初治郡有声,晚节不检。特以艰危时见知天子,遂久列显位。
《国朝献徵录》:瑄质朴少文,勤于干理,大同一节,尤出一时。忠爱恻怛之诚,故宠遇始终,时不以为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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