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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 编辑
刘玉,字咸栗,江西万安人,明朝弘治九年(1496)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
隆庆初年,追赠刑部尚书,谥端毅。
全名:刘玉
字:咸栗
谥号:端毅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江西万安
最高官职:刑部左侍郎
弘治九年(1496)进士,授辉县知县。发粟赈灾,上奏减免虚税,复业者千家。擢御史。起初,孙伯坚、金琦、王宁皆以传奉得官,明孝宗又以指挥胡震为都指挥,分守通州。刘玉上书直言:“传奉不已,继之内批,累圣德,请求全部罢免。”没有采纳。
明武宗即位,刚过四个月,灾异迭见,刘玉上书修省六事。出按京畿,中官吴忠奉命选后妃,肆意贪婪暴虐。刘玉上奏。明武宗不问。刘健、谢迁罢官,刘玉上疏进言:“刘瑾等佞幸小臣,巧戏弄,投陛下一笑。顾谗邪而弃辅臣,此乱危所自起。况今白虹贯日,彗星见紫微宫,星摇天王之位。民穷财殚,所在空虚,陛下不改图,天下将殆。乞置刘瑾等于理,仍留刘健、谢迁辅政。”没有批复。刘玉于是称病归乡。后刘瑾将刘玉列入奸党榜,并诬陷他。三次受罚输粟塞下,最后打入诏狱四个月,削籍放归。
刘瑾被诛,起任河南按察佥事,历任福建按察副使,皆管理学政。召为大理寺左少卿。
正德十五年(1520),升任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江防。宁王朱宸濠反,攻打安庆,刘玉率水军救援。事定,改任郧阳巡抚。
明世宗即位,召为左佥都御史。论平乱之功,进右副都御史。
嘉靖元年(1522),改任左副都御史。历任刑部右侍郎、刑部左侍郎。起初,刘玉和九卿争论明世宗的父亲兴献王不宜称皇,等到明世宗欲称兴献王为皇考,刘玉又和廷臣伏阙大哭相争。
嘉靖六年(1527)秋,坐李福达狱,罢官,卒于家。
隆庆初年,追赠刑部尚书,谥端毅。
刘玉的住所仅能庇风雨。刘玉在天文、地理、兵制、刑律皆有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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