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珍 编辑

明朝南京右通政

强珍强珍

强珍(?~1505),字廷贵,河北沧州人,明朝成化二年(1466)进士,官至南京右通政。

基本信息

编辑

全名:强珍

字:廷贵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河北沧州

逝世日期:1505年

主要成就:弹劾陈钺

最高官职:南京右通政

人物生平

编辑

成化二年(1466)进士,任泾县知县。请求减少赋额,百姓感激。擢监察御史。强珍负气敢言,曾巡按甘肃及江北诸府。

起初,辽东巡抚陈钺挑起边境争端,招来敌人,敌人至,则上奏欺骗朝廷。巡按御史王崇之弹劾陈钺,陈钺大恐,与汪直商量,于是诬陷王崇之,将他打入诏狱,输米赎罪,贬官延安推官。等到汪直、陈钺用兵,正当论功的时候,敌军大入,宦官韦朗、总兵官缑谦等隐匿不报。强珍前往巡按,请求将陈钺治罪。兵部尚书余子俊等上奏陈钺累犯,应当重辟,不能宽免。明宪宗没有听从。不久,指挥王全等诱杀朵颜卫人,强珍揭发其罪行,王全等获罪。汪直自认为有大功,闻强珍上疏,非常愤怒。正遇上汪直巡边而还,陈钺郊迎五十里,诋毁强珍诬陷自已,汪直愈加愤怒,上奏强珍所弹劾的内容皆是妄言。明宪宗下诏派遣锦衣卫千户萧聚前往审理,将强珍械送回京。强珍到京后,汪直首先拷问,然后奏闻,坐奏事不实,当输赎。下诏特将强珍谪戍辽东,而追责兵部及言官曾经弹劾陈钺的人。三年后,汪直事败,强珍官复原职,致仕。

弘治初年,起任山东按察副使,擢大理寺少卿。次年,升任右佥都御史、宣府巡抚。当时,缑谦已经罢官,强珍上奏留任缑谦,认为他才力可用。给事中进言缑谦数次失机,强珍不应保奏,于是改任南京右通政。以母年老,休致。

弘治十八年(1505)八月,去世。

人物评价

编辑

《国朝献征录》:性强鲠,政尚严刻,所至有风釆,为时所重。

下一篇 王瑞

上一篇 康永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