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珪 编辑

明朝中期大臣

闵珪闵珪

闵珪(1430年 -1511年11月5日 ),字朝(亦有作“朝英”“朝琰” ),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今属浙江省湖州市)人 。明朝中期重臣。

天顺八年(1464年),闵珪登甲申科进士,授御史,出京巡按河南。成化六年(1470年),升江西按察副使,再改为广东按察使。后又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后入朝拜右副都御使、刑部右侍郎、左侍郎等职。弘治四年(1491年),升两广总督,与总兵官毛锐出兵镇压古田僮族起义。弘治七年(1494年),以功迁南京刑部尚书,不久召为左都御史。弘治十一年(1498年),加太子少保。弘治十三年(1500年),升任刑部尚书。明武宗即位,两次上疏请辞,最终以少保致仕。正德六年(1511年),闵珪去世,享年八十二岁。获赠太保,谥号“庄懿”。 有《闵庄懿集》传世 。

闵珪一生四任刑官,执法宽平,被称为一时的名臣。 屡次镇抚地方,平定叛乱,亦颇有治绩。

(概述图来:《甲申十同年图》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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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闵珪

别名:闵庄懿

字:朝瑛(亦有作“朝英”“朝琰”)

所处时代:明代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浙江湖州府乌程县

出生日期:1430年

逝世日期:1511年11月5日

主要作品:《闵庄懿集》

主要成就:久为法官,执法宽平镇抚地方,平定叛乱

官职:两广总督,左都御史,刑部尚书等

谥号:庄懿

追赠:太保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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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及第

闵珪生于明宣宗宣德五年(1430年) ,是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乌程县晟舍里(今属浙江湖州)人。

明代宗景泰四年(1453年),闵珪中举人 。明英宗天顺八年(1464年)成甲申科进士,与李东阳、张达曾鉴、谢铎、焦芳、刘大夏戴珊、陈清、王轼等为同年 。

按巡地方

及第后,闵珪在天顺八年(1464年)十二月被授为山东道监察御史 ,出京巡按河南,屡次弹劾不法的大臣,举荐称职的河南沔池知县王宽(一作王宾) ,以行事果决著称。

成化六年(1470年)六月,闵珪擢拔为江西按察副使 。 不久后,其父闵节去世,闵珪丁忧归乡。服丧期满后,于成化十年(1474年)十一月被任命为广东按察副使 。

成化十六年(1480年)二月,闵珪升任广东按察使 。大庾岭在广东的南雄、江西的南安之间,两地百姓争夺其中的耕地,许久未能解决。闵珪到任后,前往会勘。当他在现场勘地时,突然发生民变,其他人都劝闵珪稍作躲避,但闵珪不为所动,冷静完成了勘地的工作,使百姓欢欣散去。后来,新会百姓聚集在山谷中作乱,闵珪发出谕告,晓以大义,宽免他们的债务,使当地局势得到安定。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三月,为弹压江西盗贼横行的情况,明宪宗任闵珪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 。江西各府盗患严重,多有强宗家仆为盗的情况。闵珪请求抓获盗贼后,连坐其主人,法司将要听从。但贰臣尹直等联同宠臣李孜省,取来明宪宗中旨,责备闵珪不能平昔盗乱,将其贬为广西按察使。 在广西期间,闵珪命人编修《广西通志》。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十二月,新即位的明孝宗升授闵珪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整饬蓟州等处兵备,兼巡抚顺天府。

弘治元年(1488年)九月,闵珪入朝,升任刑部右侍郎 。

弘治四年(1491年)二月,改刑部左侍郎 。三月,闵珪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史(一作右副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 ,与总兵官毛锐出兵镇压古田僮族起事。副总兵马俊、参议马铉自临桂(今属广西桂林)深入,兵败战死,官军撤退。孝宗下诏停发闵珪等人的俸给,命闵珪等平叛赎罪。闵珪重新进兵,连破七寨,余党全部就擒。

此时,安南使臣向明廷控诉龙州土司阻断使团自凭祥入贡的道理,孝宗命闵珪处置此事。闵珪认为双方各有罪过,一方面告诫安南方面不得夹带私货入贡,另一方面要求龙州土司不得阻扰安南进贡。由此,一场纷争得以平息。在两广时,他还开通了运销食盐的场所,使军储得到充实。同时设立了定顺长官司。

入掌宪司

闵珪七十岁像,取自故宫博物院藏《竹园寿集图》 闵珪七十岁像,取自故宫博物院藏《竹园寿集图》

弘治七年(1494年)七月,闵珪请求致仕,不被允准 。十一月,闵珪被改授为南京刑部尚书 。期间负责删定刑律,为后世所遵行 。

弘治九年(1496年)四月,再度入朝,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

弘治十一年(1498年)二月,皇太子朱厚照出阁读书,闵珪加官太子少保。

弘治十二年(1499年)三月,出任殿试读卷官 。十二月,闵珪再次请求致仕,仍不被允准 。

弘治十三年(1500年)五月,闵珪接替白昂任刑部尚书 。七月,加太子太保 。 他与都御史戴珊奏陈有关时政的八条建议,又奏议关于刑狱的四条建议,大多得到孝宗允准。

弘治十五年(1502年)三月,第二次担任殿试读卷官。

弘治十七年(1504年),加柱国。

弘治十八年(1505年)三月,第三次担任殿试读卷官。

功成身退

正德元年(1506年)五月,闵珪因年过七旬,数次上疏请求致仕,明武宗均不许 。待到宦官刘瑾掌权后,罢斥九卿,吏部尚书韩文等均遭贬谪。闵珪见状,再度请辞,最终于正德二年(1507年)二月以少保致仕,并获赐驰传归家。

正德六年十月十五日(1511年11月5日) ,闵珪逝世,享年八十二岁。获赠太保,谥号“庄懿”。

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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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治绩

闵珪自入仕后,屡次镇抚地方,颇有治绩:在广东按察使任上,他在解决民讼、平息民乱方面取得一定的治绩;在巡抚江西时,不避权贵,打击盗患;总督两广时,主持镇压古田僮族起事,并羁縻属国,安抚土司,维护边境稳定。

执法议狱

闵珪一生四任刑官 ,于执法议狱时情理兼顾,以仁恕为务:

1.

宣府有一位“妖人”李道明聚众烧香,而宣府巡抚刘聪听信千户黄珍的诬言,株连数十户人家,并称李道明企图引诱鞑靼入侵宣府。但在法司审讯时,并未证实罪状,闵珪于是仅处置李道明一人,其余人户均被释放,同时处决黄珍之罪,刘聪也被下狱贬官; 2.

孝宗亲审大理寺少卿一贯案时,准备将其处以极刑,闵珪认为此案罪状,初以徒刑即可。孝宗不允,闵珪坚持前议。孝宗震怒,幸得戴珊劝解,才消减怒气,命闵珪重新拟议。闵珪仍以原拟呈上,孝宗心中不悦,经兵部尚书刘大夏开解,这才同意按照徒刑处置。

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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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祐樘

卿总司风纪,端慎老成。

卿老成练达,效劳年久。

朕亦知珪老成不易得……。

朱厚照:“卿累朝耆宿,誉望素著。”

闵珪七十四岁像,取自吴兴陈氏1924年铅印《甲申十同年图》闵珪七十四岁像,取自吴兴陈氏1924年铅印《甲申十同年图》

李东阳:“公起西浙,出入内外台,历河洛、楚粤、燕蓟之墟,累南北曹正,佐领兵刑风宪之职,以至今官,可谓甚劳。……公之寿固天下所望,实同年之重也。……公之检身持法,正而不激,明而不刻,悆久而不为变故。”

王鏊

公少则以韩魏公(韩琦)自期,其后扬历中外,焯着勋烈,雍容廊庙,不见运动,而天下阴受其赐,信魏公之流亚欤。及功成身退,寿考荣名,孙曾满前,福履之盛,又近世所鲜俪也。

于皇九叶,时明之隆。间于两社,有若闵公。闵公之庸,奋自南服。内外省台,出入南北。帝曰俞哉,汝作予士。明于五刑,以弼予治。唯帝好生,唯公慎德。渗漉薫蒸,以长王国。上方耆之,有孽其间。辞荣来归,乌程之山。人亦有言,刑官罔后。昔也咎陶,不与三后。公持邦刑,有岁有年。福履优游,名德具完。云曾绳绳,考终大耄。太史刻铭,维后之诏。

杨廷和等:“珪敦朴质直,器度博大,扬历中外,不矫不随,盖亦一代之钜人长者也。”

萧良:“历事英、宪、孝、武四庙,勋伐灼灼,著于父老,屈指名臣者,犹习闻之。”

王世贞

明兴人才之盛,独称孝庙时。而孝庙诸大臣,又独称甲申成进士者。中间如刘忠宣、戴恭简、李文正、谢文肃、王襄敏及庄懿公(闵珪),皆扬历中外,位承弼著,笃棐声,其他类亦廉洁好修之士。

孝庙时,最多名臣。……六曹则倪文毅公岳、耿文恪公裕、俞肃敏公子俊、周文端公经、戴恭简公珊、闵庄懿公珪、韩忠定公文、彭惠安公韶。

凌迪知:“珪刚直端庄,侃侃持正,为时名臣。”

谷应泰:“当是时,冰鉴则有王恕、彭韶;练达则有马文升、刘大夏;老成则有刘健、谢迁;文章则有王鏊、丘濬;刑宪则有闵珪、戴珊。”

林时对:“本朝一代伟人,皆吾浙产也。……然吾浙实多名臣硕彦,……经济则有嘉兴项襄毅忠、仁和胡端敏世宁、兰溪唐文襄龙、桐卢姚庄敏夔、乌程闵庄懿珪、常山樊清简莹、乌程潘司空季驯、平湖陆庄简光祖、山阴朱司马元爕。”

纪昀等:“盖珪老成持重,治狱平允,为当代名臣,后以不阿刘瑾告归。”

潘明福:“闵珪乃明代湖州籍名臣,一生屡按数省,四任刑官,平叛抚民,政绩卓著。为人刚直,治狱严正,为 人所称道。”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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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诫子孙

闵珪为官清正,曾告戒子孙后代,购置田产,不得超过五百亩。

都察两耳

按照旧例,每次上朝由通政司奏事时,各衙门单独承旨,唯有刑部、都察院同为法司,需要并立候旨。如果皇帝说“法司知道”,应由刑部、都察院一同跪拜奉旨。如果只说“刑部知道”,那么只需刑部尚书承旨。如果说“都察院知道”,则应由都察院长官承旨。但明孝宗声音较小,在宣旨时大臣如果出现混听的情况,则应上奏认罪。在闵珪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兼掌院事时,刑部尚书是白昂。白昂比闵珪小五岁,上朝候旨从未有过差错,但闵珪却屡屡听错旨意,只是孝宗每每宽赦,才免于认罪。一次,在甲申进士的同年宴会上,李东阳当面调侃闵珪道:“今天早上年兄怎么又出差错了?”闵珪回答:“我一时听不清。”李东阳继续道:“白公(白昂)只有一只耳,怎么能听得清?年兄您有两只耳,为何听不清?”众人听罢,都感到吃惊、不解。李东阳只是慢慢解释说:“‘刑部’二字中只有一只耳(指‘部’的偏旁‘阝’),‘都察院’不是有两只耳(指‘都’‘院’各有偏旁‘阝’),那是有几只?”举坐被逗笑,深表认同。

甲申十同年

弘治十六年(1503年)三月二十五日,时任南京户部尚书的王轼入朝,与同年十人在闵珪宅第聚会,遂请画工在闵府达尊堂绘制了《甲申十同年图》,以作纪念。画面共分三曹,自右端卷首起,依次为时任南京户部尚书王轼、吏部左侍郎焦芳、礼部右侍郎谢铎、工部尚书曾鉴、刑部尚书闵珪、工部右侍郎张达、都察院左都御史戴珊、户部右侍郎陈清、兵部尚书刘大夏及谨身殿大学士李东阳。由于聚会前夕焦芳赴湖南公干,实际与会者九人。聚会除宴饮唱和之外,还绘图纪念,众人“皆画工面对手摹,得其形模意态”,焦芳也事先预留下旧稿。因此图中每人的相貌均为真实的写照。画作共绘制了十份,藏于各家。今仅存孤本,为闵家所留,清嘉庆年间由法式善获得,流传至今,存于故宫博物院。

关于闵珪的相貌,通过下图可知。当时闵珪七十四岁,左手携牙牌,右握带,在中左坐,李东阳称其“虎头方面,大目丰凖,须髯微白而长” 。

《甲申十同年图》中的戴珊、张达、曾鉴、闵珪(左起) 《甲申十同年图》中的戴珊、张达、曾鉴、闵珪(左起)

竹园寿集

弘治十二年(1499年),吏部尚书屠滽、户部尚书周经、御史佀钟三人同值六十寿辰,闵珪与吴宽、屠滽、周经、王继、佀钟、秦民悦、许进、李孟旸、顾佐诸僚共聚周经宅院置酒庆贺,由画家吕纪、吕文英二人绘《竹园寿集图》以记其事。

《竹园寿集图》中的秦民悦、闵珪、王继、吴宽(左起) 《竹园寿集图》中的秦民悦、闵珪、王继、吴宽(左起)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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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珪著有《闵庄懿集》8卷(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千顷堂书目》作《闵庄懿公集》10卷 )传世。该集主要为诗集,其中以七言律诗为主,“大抵皆酬赠之作”。

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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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姓名

简介

六世祖

闵德渊

官至归安教谕。

曾祖父

闵性

因闵珪显贵,累赠光禄大夫、柱国、太子太保、刑部尚书。

曾祖母

袁氏

赠一品夫人。

祖父

闵缓

因闵珪显贵,累赠光禄大夫、柱国、太子太保、刑部尚书。

祖母

谢氏

赠一品夫人。

朱氏

赠一品夫人。

父亲

闵节(?-1470)

因闵珪显贵,累赠光禄大夫、柱国、太子太保、刑部尚书。

母亲

严氏

工部尚书严震直的孙女,赠一品夫人。

妻子

王氏(?-1509)

封一品夫人,先于闵珪两年去世。

儿子

闵訚

——

闵闻

——

女儿

闵氏

嫁潘夔,生潘季驯

孙子

闵宜勤

曾任督府都事。

闵宜勋

国子生。

闵宜励

国子生。

闵宜勅

——

闵宜助

——

闵宜勣

——

闵宜効

——

另据王鏊撰《闵珪墓志铭》载,闵珪当时尚有孙女四人、曾孙子六人、曾孙女三人。而闵氏一门官运亨通,闵珪的从孙闵如霖,官至南京礼部尚书;闵如霖曾孙闵洪学,官至吏部尚书;闵洪学从弟闵梦得,兵部戎政尚书。

(表格参考资料 )

后世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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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珪死后,葬于家乡乌程(今属浙江湖州)的金盖山。

史料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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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泽集》卷29《光禄大夫柱国少保兼太子太保刑部尚书闵公墓志铭》

《明实录》宪宗、孝宗、武宗朝部分

《国朝列卿纪》卷56

《西园闻见录》卷85

《明分省人物考》卷46

《徐本明史列传》卷52

《明史稿列传》列传61

《拟明史稿列传》卷19

《明史》卷183《闵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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