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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谟 编辑
周洪谟(1421年~1492年),字尧弼。叙州府长宁县人(今四川省长宁县)人。明正统十年(1445年),进士及第,殿试榜眼,并授翰林院编修一职,后修《环宇通志》。景泰元年(1450年),周洪谟上疏劝皇帝亲临经筵(经筵是指中国古代皇帝研读经史而举行的御前讲席),勤于听政,因陈时务十二事,不久升为侍读。周洪谟修过《英宗实录》、《宪宗实录》。明宪宗继位以后,周洪谟在皇帝面前直言时务,并提出“君主 保国之道有三:曰力圣学,曰修内治,曰攘外侮”。皇帝为之赞赏,并采纳其建言。弘治五年(1492年)享年七十二岁,谥号文安。
本名:周洪谟
字:尧弼
所处时代:明代
出生地:叙州府长宁县(今四川省长宁县)
出生日期:1421年
逝世日期:1492年
职业:明代官员
谥号:文安
博学多才
周洪谟,正统十年(1445年),考中进士,授编修职。他见闻广博,强于记忆,文笔很漂亮,熟悉本朝典制和掌故,喜欢谈论经国济民的方略。
直言进谏
景泰元年(1450年),周洪谟上疏劝代宗参加御前讲席,勤于政务,并陈述有关时务的十二件事。又升为侍读。天顺二年(1458年),掌管南京翰林院事。宪宗即位,他又上疏陈述时务,说人君保国之道有三点:致力圣学、治理内政、抵御外寇。致力圣学要做到一点就是端正意念。治理内政要做到有五点:征求真有才能之人去掉不肖之徒,表彰忠良削减冗职,妥善减轻漕运负担。抵御外寇要做到六点:选拔将帅、训练士卒、研究旧有御敌方法、配备兵器、备足粮饷、平定边陲。宪宗对此予以夸奖并接纳了他的建议。
宪宗即位,改“成化”为年号,朝廷商议征讨四川山都掌蛮,周洪谟奏呈六条进兵方案,宪宗下诏交付军帅实行。周洪谟升为学士。不久任南京祭酒。上言称南监有红板仓二十间,是高皇后用来积盛粮食,供养监生家小的,应该修复。宪宗批准同意。后来他为母丧守服期满,改在北监任职。成化十一年(1475年),他上言士风轻浮,请求恢复洪武年间的学规。宪宗赞许并接纳了他的意见。令礼部张贴告示。崇信伯费淮应到国子监学习礼法,很久不到。周洪谟进行弹劾,费淮被收回官服,带着方巾去国子监,减去一年俸禄的一半,学校的教育行政为此整肃。先王画像皇冠垂有十二串玉珠,而旁边舞蹈的行列、食具豆和笾的数额不相符。为此周洪谟请求按天子规格配备。他又说“:古时玉磬、琴和瑟作为殿堂上的音乐,而舞蹈者在两边台阶起舞。现在舞蹈的居上,操乐器居下,不合古制,应当改。”尚书邹干提出反驳意见,周洪谟第二次上疏争辩。宪宗最后同意洪谟的意见。
周洪谟被升任礼部右侍郎,时间长了,又转为左侍郎。按蔡沈《书集传》所解释的璇机玉衡观测仪,后人都按其规格制造,经验证很多地方不合,应该重新改做,宪宗立即交给周洪谟负责。他改用木头做,十天就造好了。成化十七年(1481年),周洪谟升任尚书。成化二十年(1484年),加封太子少保。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星相异变,他奏呈数事,宪宗大多予以采纳。
关心社稷
周洪谟曾说:“士人出任官职,有的到故乡数千里外的地方任职,既不了解当地风俗,也违背人情,不如就近选任。王府的官终生不再升迁,与祖制相违背,应当逐渐加以变更。都掌蛮及白罗罗羿子几次反叛,应该特设长官司,从都蛮和白罗中选择适宜的人任职,就可无后患。”洪谟临终前,还上奏陈述安定京师、平定边境等十件事。他就是如此喜好发表意见。
告老还乡
弘治元年(1488年)四月,天寿山雷霆轰鸣,狂风大作,冰雹频下,楼殿的瓦大多被毁坏。周洪谟又力劝修复,孝宗接纳其建议。周洪谟端庄持重,与人极少交往,他与万安同乡,万安掌权时与洪谟关系很好。这时,言官先后议论,并上奏章弹劾,洪谟辞官返乡。过了三年周洪谟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谥号文安。
《明史》:“周洪谟等以词臣历卿贰。或职事拳拳,或侃侃建白,进讲以启沃为心,守官以献替自效。于文学侍从之选,均无愧诸。”
《明史·列传第七十二》有传。
人物故居
在2008年出版的《长宁县志》中,周洪谟被认为是今长宁县双河镇人。 2010年,四川宜宾长宁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证实,明代巨儒周洪谟故居遗址在该县梅白乡白虎村1组被发现, 而周洪谟的出生地和故居在梅白的观点也流传起来,但此后仍有文章根据嘉庆版《长宁县志》中的相关记载,认为周洪谟故居应在长宁县双河镇东街。
墓地
周洪谟墓
2013年7月17日,在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江北宜宾市七中新校区建筑工地上发现一个古墓,在古墓的左室墓碑上刻着“明故太子少保周文安公之墓”。据省文化考古研究院证实,“文安”即为明代鸿儒周洪谟死后的赐谥。古墓遗址位于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沙湾龙首山上。 周洪谟墓的发掘不仅对研究宜宾地区明墓形制和品官埋葬制度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同时作为历史名人墓葬,更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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