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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津 编辑
张津(1464~1518),字广汉,广东博罗县人,明朝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官至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应天巡抚,卒赠南京户部尚书。
全名:张津
字:广汉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广东博罗县
出生日期:1464年
逝世日期:1518年
最高官职: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应天巡抚
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授建阳县知县。筑城郭,遏矿盗,建朱熹、蔡元定诸贤祠,购置祭田以供养其子孙。
弘治八年(1495),丁忧归乡,补任大冶县知县。
弘治十三年(1500),征授监察御史。上疏讲学、慎令等四事。
弘治十四年(1501)冬,吏部尚书空缺,廷臣推举马文升、闵珪,而张津和同僚文森、曾大有请求起用致仕尚书周经、两广总督刘大夏。忤旨下诏狱。给事中、监察御史论救,得到释放。张津进言:“陛下延访大臣,而庶官不预,非所以明目达聪也。乞命卿佐侍从及考满朝觐诸外僚,咸得以时进见,通达下情。”
正德初年,巡按广西,弹劾镇守太监韦经擅自使用官帑。张津参与平定富贺贼,得到赏赐。
正德三年(1508),擢泉州知府。因曾举荐雍泰,罢官为民。
正德四年(1509),刘瑾被诛,起任宁波知府,有惠政。
正德七年(1512),升任山东左参政,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正德十年(1515),升任右副都御史、应天巡抚。请求建储,进言江南水旱,宜停止织造,阻止明武宗北巡,没有得到采纳。浙江孝丰奸民据深山拒捕,积二十年莫能制。张津托别事前往浙江,将他们生擒。加户部右侍郎,仍任应天巡抚。
正德十三年(1518)五月,卒于任上,赠南京户部尚书。
《国朝献徵录》:津练达吏事,而自守颇正,故所至有声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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