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绣 编辑

明朝南京右都御史

熊绣(1441~1515),字汝明,戍籍,湖广宁远卫人(今湖南省永州市道县),祖籍江西丰城。

熊绣考中成化二年(1466年)进士,官至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卒赠刑部尚书,谥号庄简。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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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熊绣

字:汝明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湖广宁远卫

出生日期:1441年

逝世日期:1515年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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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聪颖不凡。十四岁,补道州州学弟子员。成化元年(1465),以礼经考中举人。

成化二年(1466)进士。成化三年(1467),授行人。曾奉旨出使楚王府,巡禁四川茶政,力拒土官一切馈赠,虽一扇不受,士论多之。

成化七年(1471),擢贵州道监察御史,在朝正直敢言,有器识,凡百论议,务持大体,略苛细。熊绣奉敕巡河,名声大振。有一天,熊绣路过广平,感到非常寒冷,向太守借一皮衣,后还之。太守以同乡故,新制一皮衣,送给熊绣,熊绣辞以三不当而拒绝,得到白沙先生陈献章的赞赏。

成化十一年(1475),巡按陕西。左布政使(《国朝献徵录》作右布政使)于璠以国库帑银馈赠苑马寺卿邵进,熊绣揭发其罪。于璠逃往京城,熊绣遣人追赶甚急,于是于璠指示儿子以其他事诬告熊绣。熊绣被捕入京,最后查实无罪,而于璠、邵进革职。由于得罪了于璠所亲近的权臣,熊绣被贬清丰县知县。

成化二十一年(1485),,擢凤翔府(今陕西宝鸡)知府。

弘治三年(1490),升任山东布政司左参政。

弘治六年(1493),升任山东右布政使。

弘治七年(1494),任右副都御史、延绥巡抚。榆林初仅小堡,屯兵备冬。景泰年间,始移巡抚、总兵官居之,遂为西北巨镇,城隘不能容纳,熊绣请求增筑城池一千二百余丈。涖镇数年,练兵积粟,边政修举。

弘治十年(1497),母亲龙氏卒于官所,熊绣扶柩归葬道州。

弘治十三年(1500),起复,升兵部右侍郎。

弘治十七年(1504),转任兵部左侍郎。兵部尚书刘大夏深倚信之,凡边情重务,必与熊绣商确而后行。

胜腾四卫(一作誊骧四卫)勇士额三四万人,虚冒粮饷。每年浪费钱谷数十万,多入宦官家。廷臣屡请稽核,都被阻挠。弘治十八年(1505),命熊绣清厘,事情未完成而明孝宗驾崩。朝政渐变,熊绣力持不顾,得诡冒者一万四千人。御马太监宁瑾等上疏请求复旧,给事御史交章弹劾刘瑾,刘大夏亦力争。明武宗不得已,从之,而宥免刘瑾等不问。

正德元年(1506),擢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事。既抵镇,尽裁幕府供亿,秋毫无所取。

正德二年(1507),与总兵官、伏羌伯毛锐讨平贺县僮族叛乱。刘瑾以前淘汰勇士事,非常记恨熊绣,派人伺察无所得,前去探查的人回叹说:“熊某廪给外,无一毫过误可指,吾且无可奈何”。召掌南京都察院事,寻以中旨罢官。归乡之日,虽纸笔药饵,一无所取,朝廷以熊绣起初征贼有功,赏以金币,刘瑾大怒,并挑剔延绥仓储浥烂为熊绣罪,罚米五百石,责熊绣亲自运输到边地,熊绣家遂破。旧属争欲代输,而皆力辞。从此,熊绣闭门观书,不预人事,不入官府,不干乡里。

正德十年(1515)闰四月,一日,左足涌泉穴痛,遂自惊说:“我虽精力尚强,恐旦夕不测。身后慎勿援恩例,乞祭葬,俗礼不可者禁勿行”。闰四月二十三日,卒,年七十五岁,无子。

湖广巡抚秦金颂其清节于朝,赠刑部尚书。太仆寺少卿何孟春以熊绣的嗣孙熊瑞年幼且家贫,无以为养,请如主事张凤翔、孔琦例,赐月廪,且乞予谥。遂谥庄简,给其孙米月一石。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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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瑞:性刚方清介,与人寡合,而人亦未尝敢以私。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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嗣孙:熊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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