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鉴 编辑

明朝兵部尚书

何鉴(1442年-1521年),字世光,号五山,明浙江新昌人(今属绍兴市), 明朝中期将吏。

何鉴于成化五年(1469年)中进士,授宜兴知县。 后历任御史、河南知府、四川左、右布政使、副都御史。正德二年(1507年),为兵部尚书。正德六年(1511年),召为刑部尚书。此时,各地的农民刘六、方四、曹甫等起义。

同年五月,命何鉴再任兵部尚书镇压农民起义,加其为太子少保。 次年,何鉴调令边将率兵镇压。同年七月,河南、山东诸地起义先后被镇压。以功进太子太保。正德八年(1513年),何鉴被劾,致仕。 嘉靖元年(1522年)卒,年八十岁。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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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世光

号:五山

所处时代:明

出生地:浙江新昌

出生日期:1469年

逝世日期:1521年

主要成就:刚正不阿,兴利除弊

本名:何鉴

性别:男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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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时就怀有大志,曾说:“出而不忠于君,入而不孝于亲,岂不惭负天地羞七尺之躯哉”。

何鉴像 何鉴像

成化四年(1468)乡试解元,成化五年(1469)登进士第,授宜兴知县。成化十年(1474),征拜山西道御史,巡宣府、大同,奏劾巡抚郑宁以下不称职官吏数十人。还巡太仓,总督太监卒犯法,逮捕治罪,被构陷,下锦衣卫狱。不久得释,再巡江北。凤阳皇陵所在,百姓取近境寸木即当死罪,守陵军依禁虐民,鉴请以山麓为限,他处樵采勿禁,遂为定例。

成化十七年(1481),出为河南府知府。当地连年灾荒,鉴开仓赈济,并条陈荒政十事。成化二十三年(1487),升山东左参政,历任四川左、右布政使,兴利除弊,吏部尚书王恕考核政绩第一。

弘治六年(1493),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南,兼理杭、嘉、湖3府税粮。苏淞水灾,发漕米15万石赈之。与侍郎徐贯淞、白茆诸渠,泄水入海,水患以除。复巡抚山东,迁刑部侍郎。丁母忧归乡。弘治十八年(1505)复官,兼左佥都御史,往河南、湖广、陕西阅实户口,得隐瞒户口二十三万五千余,疏奏善后十事及军民利病,明武宗继位后俱付实施。

正德二年(1507),拜南京兵部尚书。宦官刘瑾弄权,何鉴被刘瑾同党千户张文冕陷害,刘瑾恨其不与己通,坐事罚米,贫不能偿,奏诉获免。

正德六年(1511),召为刑部尚书。刘宠、刘宸、杨虎、刘惠、齐彦名、朱谅等乱畿辅,方四、曹甫、蓝廷瑞、鄢本恕等躏四川;汪澄二、罗光权、王浩八、王钰五等扰江西,皆称王。兵部尚书王敞镇压不力,以何鉴代之。事平,加太子太保,阶光禄大夫,勋柱国,推恩三代封赠如其官,荫男一人锦衣卫百户。奏请罢黜贪残官吏,停止不急工役,还民故业,贷以牛种,免徭役3年,皆被采纳。

正德八年(1513),宁王朱宸濠要求复置护卫,何鉴力阻之。都督白玉以失事罢官,厚贿豹房幸臣求复职,何鉴执意不从。诸幸臣使人揭发何鉴家僮取将校钱,交章弹劾,遂致仕。

正德十六年(1521)卒。

人物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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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五山奏疏》、《五山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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