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玉 编辑

明朝官员

毛玉(约1464-1524) ,字国珍,一字用成,号琢庵,云南都指挥使司云南右卫(今云南省昆明市)人。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正德五年(1510)为南京吏科给事中,疏劾大学士焦芳、刘宇。嘉靖初为南京兵科给事中,劝帝戒嗜欲、杜请托。以议大礼,受杖下狱死。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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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毛玉

字:国珍,一字用成

号:琢庵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云南都司云南右卫(今云南省昆明市)

出生日期:约 1464年

逝世日期:1524年

主要作品:《琢庵奏议》

官职:南京吏科左给事中、光禄少卿(赠)

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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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玉,字国珍,更字用成,云南右卫军家子也,其先良乡人。弘治十八年进士。正德五年,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给事中。刘瑾既败,大盗蜂起。玉言大学士焦芳、刘宇实乱天下,请显僇扁,以谢万姓。群盗扰山东、河南,玉请备留都。已而盗果渡江,以备严,不敢犯。外艰去,起南京兵科。御史林有年谏迎佛乌思藏下狱,玉抗疏救之,有年得薄罚。又以继母艰去。服阕,除吏科。世宗即位逾年,兴邸诸内官怙帝宠,渐骄佚。又故太监谷大用、魏彬等相次谋复起,事有萌芽。玉即抗疏历叙武宗时事,劝帝戒嗜欲,杜请托,以破侥幸之门,塞蛊惑之隙。帝嘉纳焉。

御史曹嘉素轻险,仿宋范仲淹《百官图》,分廷臣四等,加以品题。给事中安磐疏驳之,言唐王珪之论房玄龄等,本朝解缙之论黄福等,皆承君命而品藻之,未有漫然恣其口吻,如嘉者也。玉复言嘉背违成法,变乱国是,乞斥。帝从其言,贬嘉于外。御史许宗鲁为嘉讼,请斥玉,其同官伦以谋亦助为言。给事中张原以庶僚聚讼,朝廷为之多事,重损国体,乞身先斥罢。玉亦上疏求去,言:“宗鲁等知朋友私恩,不顾朝廷大体。臣一身所系绝微,公论所关甚大,乞罢臣以谢御史。”帝皆慰留之。时宸濠戚属连逮者数百人,玉奉命往讯,多所全活。且言宸濠称乱,由左右贪赂酿成之。因劾守臣不死事者,而禁天下有司与藩府交通。帝俱从之。再迁左给事中。寻伏阙争“大礼”,下获受杖,竟卒。后赠光禄少卿。

人物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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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玉自幼聪慧,很受乡人爱戴。弘治年间(1488~1505年),毛玉捐资买地,在府城昆明创办书院,教授学生,此为昆明地区最早的书院(比官办的五华书院早20余年)。毛玉创办书院,不但聘请名师授课,还亲自到书院督导劝学;除让学童们读书诵诗,还着眼于促进风俗教化,培养学生高尚品德。原籍云南安宁,曾经出将入相的杨一清,在江苏镇江会晤过毛玉,得知毛玉办学的事迹后,十分高兴,为毛玉创办的书院取名“养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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