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勋 编辑

明朝大臣

李承勋(1473年-1531年), 字立卿,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武昌府嘉鱼县(今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人,明朝将领。

李承勋于弘治六年(1493年)中进士,由太湖(今属安徽)知县迁南京刑部主事,再迁南昌知府。正德初年,江西北部爆发农民起义,以华林山(在今奉新县西南、高安县西北、上高县东北间)为根据地,称华林军,克州府,杀明将,一时势盛。李承勋招抚起义军叛徒,并率军镇压,内外策应,遂平华林军,以功超迁浙江按察使。历陕西、河南左、右布政使,又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时边备久弛,开原(今辽宁开原北)尤甚。李承勋到镇后,请得明廷允准,领得帑金数十万两,修补城堑墩堡,筑铁岭(今属辽宁)、抚顺等城以扼要冲,招逋逃以开屯田,边防乃强。

嘉靖六年(1527年),任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十二月。改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提督团营。嘉靖七年(1528年),掌都察院。嘉靖八年(1529年)二月,复任兵部尚书,兼督京营。嘉靖十年(1531年),上疏议陕西三边、河西、云南、交阯等边镇应因地制宜加强。同年三月卒于官。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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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立卿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武昌府嘉鱼县(今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

出生日期:1473年

逝世日期:1531年3月22日

主要成就:主政兵部,屡平盗乱

本名:李承勋

官职:太子太保兼兵部尚书、左都御史,提督团营

追赠:少保

谥号:康惠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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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勋的父亲李田,曾任顺天巡抚。弘治六年(1493年),李承勋考中进士,同年有胡世宁等。由太湖县知县升任南京刑部主事,此后历任南京工部郎中、南昌府知府。

正德六年(1511年),赣州叛军进攻新淦县,擒获参政赵士贤;靖安叛军占据越王岭玛瑙岸;华林叛军攻陷瑞州,一时江西震动,诸道官兵都不敢前进。李承勋督率民兵剿贼,屡有战功。

此时,华林叛军杀死副使周宪,致使周宪所部溃败,李承勋单骑驰入军营,才将溃卒安定。负责平乱的都御史陈金檄令李承勋平叛,李承勋诚待诈降的叛将王奇,使其感恩戴德,潜入叛军大营,说服部分叛军成为内应。在王奇的引导下,官军趁夜出击,与寨中的内应里应外合,攻克叛军巢穴。随后,李承勋跟从陈金斩杀华林叛军首领罗光权、胡雪二,成功平定华林盗乱。江西镇守太监黎安污蔑李承勋擅自改换叛军首领王浩八的狱词,明武宗于是将李承勋投入狱中,经大理寺卿燕忠审讯,才得以昭雪冤屈。

后因治绩卓越,被越级擢升为浙江按察使 。历任陕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之职出任辽东巡抚。在任期间整顿边备。接连升迁任南京刑部右侍郎、南京刑部尚书。

嘉靖六年(1527年),改吏部尚书、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

李承勋随后加太子太保,改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专督团营,此后兼掌都察院。后因弹劾官吏而被给事中王准等弹劾,下清法司。

嘉靖八年(1529年)二月,在兵部尚书胡世宁致仕后,世宗诏李承勋“回部管事”,代掌兵部,仍兼督团营。言官攻击张璁、桂萼时,言语涉及李承勋,李承勋不得不辞职,世宗温旨挽留。

大同有警,朝议派大臣督军,众人推举都御史王宪,王宪不肯前行。给事中夏言举荐李承勋,李承勋也不自请。于是给事中赵廷瑞一并弹劾,恰逢敌寇撤退,此事遂罢。

嘉靖十年(1531年),李承勋致仕回乡,并于同年三月己丑日(3月22日 )病逝,享年五十九岁。世宗深感悼惜,特赐其家白金四十两、彩段四表里、米五石及果蔬等物,按例赐祭葬。又亲自撰写祭文,派礼部左侍郎严嵩代为吊祭,追赠他为少保,赐谥号“康惠”。

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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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阶:承勋沉毅果断,有经济大略。在江西,剿除华林山贼,功第一。巡抚辽东,当丧败之余,拊循疮痍,措画战守,东土以宁。及起掌宪、本兵,上方锐意图治,所信任辅臣之外,独承勋与刑部尚书胡世宁等数人。国有大议,辄咨承勋等。承勋亦孜孜为国,知无不为,甚称上意。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

项笃寿:李康惠明习边事,深识敌情,与胡端敏(胡世宁)继掌邦政,蹇蹇匪躬。万里长城,斯其属之矣。胡之早计淮南,李之请罢镇守,谓有社稷功者,非耶? (《今献备遗》)

王世贞:(胡)世宁、承勋号齐名,其机力勇量等。而世宁稍则于道,不为揣合阴解,故易退焉。承勋能抗郭勋,固伟然。颇借阉人(张)永力,何大相远哉!孜孜奉国、知无不为,亦庶乎近之矣。 (《名卿绩纪》)

黄澍:在武宗则以王文成、李康惠为首,胡端敏为辅。 (《皇明经世文编·序》)

张廷玉:李钺诸人皆以威略干济显于时。钺与王宪、王以旂之治军旅,李承勋、范鏓之画边计,才力均有过人者。 (《明史》)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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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经世文编》辑录有《李康惠公奏疏》2卷。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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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勋与胡世宁为同年(指同榜或同一年考中进士者,此二人均为弘治六年(1493年)进士),同任南京刑部主事、刑部郎中,互相切磋经世之学,延及古文经术。又同时任江西属府的知府,以招捕大盗而建立功名。至嘉靖初年,二人同日转任都御史。之后又在同一年分别出任南京刑部、工部尚书。嘉靖六年(1527年),又在同月被分别北调为刑部尚书、吏部尚书,胡世宁在赴任途中被改为都察院左都御史,李承勋也被改授为刑部尚书,一同加官太子少保。嘉靖七年(1528年),李承勋进官太子太保、兵部尚书,提督团营。第二年,胡世宁改任兵部尚书,也进官太子太保,旋即致仕,并在嘉靖九年(1530年)秋逝世。嘉靖十年(1531年),李承勋猝逝。二人都被赠官少保,一同受到明世宗的重视及礼遇,在“大礼议”前后与张璁、桂萼等颇有意见相同之处。史称“帝所信任,自辅臣外,独(李)承勋与胡世宁,大事辄咨访,二人亦孜孜奉国,知无不言” 。胡世宁、李承勋“才望声实无不同者”,后人多将他们并列评论。

李承勋虽然与胡世宁情谊笃好,但二人在朝政的处置上却不随意附和:李承勋在兵部时,建议授西南夷芒部的陇胜官职,以恢复芒部的旧地。但胡世宁却认为陇胜并非彝族陇氏的后代,不应该重新置芒氏。

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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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李田,官至右副都御史、顺天巡抚。

妻子:袁氏,为陪同张皇后在北郊喂蚕时的十七位“采桑命妇”之一。

史料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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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献备遗·卷二十九》

《名卿绩纪》

《明史·卷一九九·列传第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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