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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缵宗 编辑
胡缵宗(1480~1560),初字孝思,后更世甫,号可泉,又号鸟鼠山人,陕西秦安(今属甘肃)人,明朝正德三年(1508)进士,官至右副都御史、山东巡抚、河南巡抚。
全名:胡缵宗
字:孝思、世甫
号:可泉、鸟鼠山人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陕西秦安(今属甘肃)
出生日期:1480年
逝世日期:1560年
主要成就:被王联诽谤入狱
最高官职:右副都御史、山东巡抚、河南巡抚
弘治十四年(1501),考中举人。
正德三年(1508),考中进士三甲第一人。大学士焦芳之子焦黄中考中二甲第一人,希望得到翰林院清职,于是借助宦官刘瑾的势力,为了掩人耳目,以二甲、三甲各第一人因传胪,俱授翰林院检讨,其余二甲邵锐、黄芳等五人,三甲李志学等三人俱授庶吉士。胡缵宗辞职不授,受命与修撰吕公、编修景公编撰《明孝宗实录》。
正德五年(1510),刘瑾被诛,胡缵宗被诬陷与刘瑾有牵连,贬官四川嘉定州(今乐山)判官。两年后,升任潼川(今四川三台)知州。
正德十年(1515),升任南京户部湖广司员外郎。
正德十四年(1519),升任吏部验封司郎中。不久,升任安庆府知府。
嘉靖二年(1523),改任苏州府知府。历任山东左参政、浙江左参政、山西左参政。
嘉靖十年(1531),升任山西右布政使。
嘉靖十一年(1532),丁外艰,服除,改任河南右布政使。
嘉靖十五年(1536),转任河南左布政使。同年冬,升任右副都御史、山东巡抚。历任总河。
嘉靖十六年(1537),进阶通议大夫。
嘉靖十八年(1539),荫一子入国子监。改任河南巡抚。同年冬,因开封衙门失火,引咎辞职。
嘉靖二十九年(1550),明世宗南巡承天府,胡缵宗曾以事鞭打阳武知县王联。王联后为巡按御史陶钦夔弹劾罢官。王联生来凶顽狡诈,曾殴打其父王良,判处死刑。后来,因王良的请求出狱。又坐杀人,求解不得。王联知道明世宗喜欢告发,于是造谣胡缵宗的迎驾诗“穆王八骏”语为谤诅。王联说胡缵宗曾向他索贿,被他拒绝,于是命属下陶钦夔弹劾罢免他,罗织成大辟。王联等到冬至这天,令其子假装为常朝官,尾随进入阙门喊冤。凡所不悦,包括副都御史刘隅,给事中鲍道明,御史胡植、冯章、张洽,参议朱鸿渐,知府项乔、贾应春等一百一十人,皆陷害其中。明世宗大怒,立刻遣官捕捉胡缵宗等下狱,命刘讱与法司严讯。刘讱等尽得王联诬陷的罪状,仍判处王联死刑,其子诈冒朝官,按律斩首,而为胡缵宗等请求赦免。明世宗听从法司上奏,判处王联父子死刑,然心怀恨胡缵宗,颇多诘问斥责,下礼部、都察院参议。严嵩为胡缵宗说情,于是革除胡缵宗职务,杖四十。
《辛巳集》、《丙辰集》各四卷,《鸟鼠山人小集》八卷,《拟汉乐府》二卷、《拟西涯古乐府》、《家谱》各一卷,《安庆志》三十卷,《秦安志》二卷,《巩郡记》三十卷,《秦州志》三十卷,《春秋本义》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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