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铎 编辑

明朝吏部右侍郎

欧阳铎(1487年-1544年),字崇道,自号江子,泰和(今江西泰和)人,明代大臣、诗文家。

武宗正德三年(1508年),欧阳铎中进士,曾力主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措施。历任朝官行人、工部郎中、改南京兵部郎中。出京为延平知府、福州知府。曾毁数十百所滥设的祠庙,以其材修建学宫,分平民百姓的徭役之半给士大夫。嘉靖三年(1524年),升为广东提学副使,累迁南京光禄卿、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时苏、松两地田不甚悬殊,而赋额悬殊。欧阳铎设法暗中轻重之,赋乃均,颇受百姓称赞。后调任南京兵部侍郎,进吏部右侍郎,辞归。

欧阳铎有文学,为官清廉,仕虽通显,家境却不富裕。后卒。著有《欧阳恭简集》。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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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崇道

号:石江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江西泰和

出生日期:1487年

逝世日期:1544年

主要成就:官至吏部右侍郎

本名:欧阳铎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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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聪颖非凡,四岁能尽识云台二十八将姓名,六岁受经成诵,十三岁能做文章,十七岁补诸生。邵宝、蔡清都以识人著称,见到欧阳铎的文章后,感叹到:“是岂经生俦耶,而家丈忠公与苏黄复出矣”,并认为欧阳铎在众人之首。

正德二年(1507),考中举人。正德三年(1508)进士。授行人。欧阳铎向皇帝上书极力论讨时政,没有得到批复。出使蜀王府,蜀王厚礼赠他,他不接受。历任行人司司副、工部虞衡司员外郎、工部郎中。因便于赡养父母,请求改派到南京兵部。出任福建延平府知府。捣毁淫祠数十百所,用这些材料修补学宫。司礼监太监萧敬的家奴杀人,被他绳之以法。调任福州,讨论均徭法说:“郡府有很多士大夫,这些士大夫又有很多田产。黎民百姓有田产的人没有几个,而劳役则都是由黎民百姓负责。请求分出他们的一半劳役由士大夫负担。”士大夫都不愿意。因巡按御史汪珊极力支持这件事,这项建议才得以实行。

嘉靖二年(1523),吏部考核天下第一,赐彩币、羊酒。

嘉靖三年(1524),升为广东按察副使,督学政。满三年,迁云南布政司右参政,未上任,诏为太常少卿。累迁南京光禄卿。丁后母忧归,服除,拜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督操江,兼佐院事。又丁父忧,服除,召补前职,巡抚应天十府。苏州、松江两地民田相差不太大。最少的一亩负担五升,最多的达到了二十倍。欧阳铎下令让赋最重的农民减少耗米,分派轻资;最轻的求取本色,增加耗米。暗中对赋税减轻或加重,使赋税达到均衡。推收田赋,根据田圩而不根据户,让诡名寄托者无地容纳。州县的荒田有四千四百多顷,年终勒令农民偿赋。欧阳铎用所清理出来的漏赋和其他剩余的零数来弥补。议论徭役及裁邮置费共有数十百条,百姓都称便利。迁南京兵部侍郎,又升为吏部右侍郎。九庙发生火灾,他自己陈请

嘉靖二十三年(1544),卒于家。次年,赠工部尚书,谥恭简。

为政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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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赋改革

嘉靖十六年,世宗采纳礼部尚书顾鼎臣的建议,责成右副都御史应天等十府巡抚欧阳铎清理江南田赋。欧阳铎在田赋方面的改革,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是清理税,确定“计亩均输”的田赋征收原则。二是整顿地方财政,建立以“八事定税粮”的田赋收支原则。“计亩均输”的个体作法是,对原黄册上登载的科则,不作改动,而是用耗米和金花银来调整不同科则田地的负担。时称“牵耗”“摊耗”、“均摊”。这一改革,实际上取消了官民田等则的差别,采取宫民田一则起科的新税则。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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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祖:欧阳琮,曾任吉州刺史。

伯兄:欧阳爕

子:欧阳献,曾任督府都事。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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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铎有文学,内行修洁。仕虽通显,家具萧然。

《国朝献徵录》:精白博茂,砥节秉公,以保乂我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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