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诰 编辑

明朝中期官员

王之诰(1512年12月15日 —1590年5月18日 ),字告若,号鉴川、西翁,湖广荆州府石首县(今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人,明朝中期官员。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进士,授吉水知县。迁户部主事,改兵部员外郎,出为河南佥事。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镇压河南师尚诏起义,转参议,谪兵备副使。后巡抚辽东,大兴屯田,召为兵部侍郎,总督宣、大、山西军务。隆庆元年(1567年),进右都御史。隆庆三年(1569年),起督京营,迁南京兵部尚书。万历元年(1573年),拜刑部尚书。万历三年(1575年),送母归籍,逾期不至,被弹劾。

万历十八年四月十五日(1590年5月18日),王之诰去世,享年七十九岁,赠太子太保,谥号端襄。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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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王之诰

字:告若

号:鉴川、西翁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湖广荆州府石首县(今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

出生日期:1512年12月15日

逝世日期:1590年5月18日

主要成就:添设复州城门禁

官职:刑部尚书

追赠:太子太保

谥号:端襄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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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经历

正德七年十一月八日(1512年12月15日),王之诰出生于湖广荆州府石首县(今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王之诰考中进士, 授江西吉水知县。

举荐二十九年(1550年),王之诰升任户部主事。

嘉靖三十年二月二十三日(1551年3月29日),明世宗派遣王之诰和周俶前往南直隶和浙江检查督催累欠的赋税, 不久改任兵部员外郎。

嘉靖三十二年正月一日(1553年1月14日),兵部选择让刘大章等十二人统领操练五万人,令王之诰陪同, 不久后又出任河南佥事。

嘉靖三十三年二月四日(1554年3月7日),明世宗以讨伐师尚诏的功劳,赏赐王之诰银二十两、纻丝一表里, 不久后因此功劳被擢升为山西布政使司左参议。

嘉靖三十七年三月五日(1558年3月24日),兵部上疏说朔州兵备薛腾蛟不称职,于是明世宗命王之诰升任山西按察司副使,兼任该职。

嘉靖三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1559年12月10日),王之诰因抗击敌寇有功,被赏赐银十两。

嘉靖三十九年七月六日(1560年7月28日),王之诰因为捣毁蒙古居屋的功劳,被增加一级俸禄。

嘉靖四十一年九月三十日(1562年10月27日),王之诰被提拔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等地。

供职兵部

嘉靖四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1564年12月21日),王之诰升任兵部右侍郎。

嘉靖四十四年二月二十五日(1565年3月26日),朝廷追论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虏犯广宁、镇静等堡失事,王之诰得到明世宗的赏赐。 三月十二日(4月12日),王之诰大兴屯田,每营开垦田地一百五十顷,服役的军士四百人,向明世宗奏陈八项便利、适宜的事情,明世宗同意了他的主张。 五月三十日(6月27日),王之诰向明世宗提出五项建议,得到明世宗允许。

嘉靖四十五年五月十六日(1566年6月3日),紫极殿、寿清等宫完工,王之诰因此得到银币的赏赐。 闰十月四日(11月15日),明世宗擢升王之诰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宣府、大同、山西的军务和粮饷。 十一月八日(12月18日),大同、威远战败的消息传到北京,王之诰因刚上任不久没有加以惩罚。

隆庆元年正月十六日(1567年2月24日),宣府、大同、山西秋防事务完成,王之诰得到银币的赏赐。 正月二十八日(3月8日),经过考察和王之诰陈述,明穆宗不允王之诰的辞呈,命他尽心处理边防事务。 三月十九日(4月27日),王之诰上疏请求军储,得到明穆宗批准。 六月二十一日(7月26日),吏部尚书杨博请求整顿边防,于是明穆宗让王之诰严加整顿。 八月一日(9月3日),朝廷听从王之诰的建议,设立大同北路通判,专管粮饷。 八月四日(9月6日),王之诰上言六事,得到明穆宗允许。 八月九日(9月11日),王之诰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史,仍兼兵部左侍郎等职。 八月十日(9月12日),明穆宗听从王之诰的请求,发配四千两给宣府增筑镇城。 八月十一日(9月13日),王之诰上疏说大同和宣府的军士特别贫穷,并提出了解决方案,得到明穆宗的认同。 九月十二日(10月13日),俺答侵犯石州,王之诰命令山西总兵申维岳,参将刘宝、尤月、黑云龙四营的兵马尾随他南下,传达檄文征召大同总兵官孙、山西副总兵田世威等人出征天门关,遏制他们向东的归途。巡抚王继洛驻扎在代州不出征,申维岳不敢前进,于是石州陷落。俺答杀害数万人,所过之处没有孑遗,大肆掠夺了十四天后离去。事情被朝廷知道后,申维岳、田世威、刘宝被处死,王继洛戍守边关,孙吴被撤职。王之诰因为回守南山,只降了两级。 九月二十七日(10月28日),王之诰之子王梦麟被荫为国子生。

隆庆二年三月二十四日(1568年4月21日),明穆宗诏令王之诰以兵部左侍郎的身份巡视蓟、辽、保定、宣、大、山西,侍郎刘焘巡视陕西、延绥、宁夏、甘肃。 四月九日(5月5日),宣府城池修完,明穆宗赏赐王之诰银币。 五月十九日(6月14日),王之诰因疾病辞官,明穆宗用冀练代替他。 五月二十九日(6月24日),因为给事中张卤的劝谏,王之诰和冀练都被罢免而不作派遣。 十一月十三日(12月1日),朝廷记录修宣府的功劳,王之诰因此被赏赐银币。

隆庆三年四月十八日(1569年5月3日),明穆宗命王之诰出任官职督导京营。 九月二十二日(10月31日),兵部阅兵,王之诰受到银币的赏赐。 十一月二十六日(1570年1月2日),王之诰条陈京营事务,大部分措施得到明穆宗的允许。

总督陕西

隆庆四年正月三十日(1570年3月6日),王之诰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总督陕西三边的军务。 二月十五日(3月21日),河南道监察御史尚德恒弹劾王之诰对朝廷不忠实,于是王之诰上疏为自己辩护,并请求离任,明穆宗不允。 七月二十二日(8月23日),王之诰上疏条陈秋防事务。 九月二十九日(10月28日),王之诰以榆林险远,一道不能兼制,请求分东、中二路,添设副使或佥事一员,驻神木堡,各管理兵粮兼分巡,明穆宗同意了他的请求。 十一月二十七日(12月24日),王之诰因为延宁的将士捣毁敌人巢穴的功劳,明穆宗给他的一个儿子授予官职。 十二月四日(12月30日),王之诰升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隆庆五年正月十日(1571年2月4日),明穆宗听从王之诰的建议,增设陕西旧洮州堡操守官一员。 三月七日(3月31日),明穆宗听从王之诰的建议,惩戒陕西宜君等县等地官员。 四月二十日(5月14日),王之诰请于宁夏扯木硖旧堡河口至五方寺、塔儿弯、白草川墩增筑边墙、墩台、大小堡砦,设守备一员驻裴家川,得到明穆宗允许。 五月九日(6月1日),王之诰上疏请求遵照辽东苑马寺例,配荒熟地三万顷,养马一万匹,余地五万顷,分别征银收解固原,以充军饷。 十月二十六日(11月13日),明穆宗听从王之诰的建议,免除南京各卫所掌印官运粮。

隆庆六年二月六日(1572年2月19日),明穆宗听从王之诰的建议,强令南京小教场提督营务署都指挥佥事周于德致仕。

掌管刑部

隆庆六年六月十日(1572年7月19日),朱翊钧即位,是为明神宗。 七月十八日(8月25日),明神宗任命王之诰为刑部尚书。 八月十五日(9月12日),王之诰乞求罢免自己,明神宗不允。 十二月六日(1573年1月9日),明神宗荫王之诰之子王梦舄为国子生。

万历二年正月二十三日(1574年2月14日),百官朝见明神宗时不戴帽子,颇为失仪,于是王之诰弹劾百官失仪,明神宗只对鸿胪寺堂上官夺俸半年。 三月十日(4月1日),明神宗命王之诰充当殿试读卷官。

以母致仕

万历三年二月五日(1575年3月16日),王之诰以京察请求罢免自己,明神宗不允。 三月二十日(4月30日),王之诰请求护送母亲而请假回乡,得到明神宗允许。 九月六日(10月9日),王之诰因逾期不返朝廷,被刑科都给事中严用和弹劾。遇王之诰也奏请终养天年,明神宗便答复可以。

万历十年(1582年),王之诰因张居正事受株连入狱,后以无罪获释。

万历十八年四月十五日(1590年5月18日) ,王之诰去世,享年七十九岁,赠太子太保。

身后哀荣

万历三十六年十一月十三日(1608年12月19日),河南道御史黄吉士等人请求对王之诰补予谥号。

万历四十五年正月九日(1617年2月14日),礼部进行调查,认为应该对王之诰补予谥号。

天启元年正月二十日(1621年2月10日),周道登上言说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未对王之诰补予谥号,于是明熹宗下令对王之诰追谥“端襄”。

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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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门禁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在王之诰的主持下,添设复州城门禁(瓮城),于城上增筑望台3座(东、北、西各1座),三座城门外又增设护门台各1座。复州城增添设施后,防御功能得到提升,是明朝守卫渤海中段的要塞,对稳定大连北部地区社会、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以后的数百年中一直是大连北部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督制连珠枪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王之诰督制生产了连珠枪,据说可以“一容十子于内,十发百弹齐飞”。

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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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吾丈素怀忠赤,当一面之寄,此千载一时也。 (《张居正集》)

王世贞:切见湖广荆州府石首县原任刑部尚书今侍养王之诰,刚方不回,忠赤自许。运筹谋笑,四夷熟其姓名,正色立朝,八座仰其风采。 (《举荐地方人才疏》)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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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酒继盛

杨继盛检举大学士严嵩,被逮捕押送北镇。抚司拷打讯问。受拷打之前,王之诰送来蚺蛇胆和酒,说:“你可以服用。”杨继盛道:“我继盛自有胆,何必用蚺蛇胆呢?”

助杨免税

杨镇曾任辽东总兵官,和户部侍郎何东序、巡抚侯汝谅,互相攻击揭发,后回到卫里,以后又回到镇,忧愤战死。他没有儿子,却有两个母亲,家里很穷。王之诰把此事报告朝廷,每月给三石米,并免三个人的税,终身享受这样优待。

曲谏江陵

张居正专权,王之诰与他有姻亲关系,每每规劝他。后来张居正的父亲去世,丧期未满就提前入仕,在朝廷杖责议论的人。张居正回乡葬了父亲后返回朝廷,王之诰劝他召回正直的大臣,收买人心。

修陈币桥

明万历年间,王之诰回石首省亲,路过陈币桥,见此木桥年久失修,桥柱桥板朽烂,决定捐资修一座石拱桥。桥未完工,王尚书便应诏回京了。当地百姓为纪念他的功德,把桥名改为尚书桥,并立碑铭。几年后,王之诰回乡祭祖,见桥头石碑,便询问当时的桥名。老百姓说:“此桥昔日叫陈币桥,是由当地陈氏族民捐资修建的,故名。”王之诰听罢,对百姓说:“之诰捐资修桥,比村民三串、五串捐助,差之远也。还是恢复原名。”他即请石匠将尚书碑磨平,重新刻上“陈币桥”三字。

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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辈分

关系

姓名

简介

先辈

曾祖父

王俸

七品散官。

祖父

王伯载

——

父亲

王芳

曾任同知。

母亲

曾氏

——

——

原配

刘氏

——

继室

杨氏

湖广安乡(今属湖南)人,郭村学生杨文岳女,万历朝受封二品夫人。

子辈

儿子

王梦麟

隆庆元年(1567年)被荫为国子生。

王梦舄

隆庆六年(1572年)被荫为国子生。

女儿

王氏

嫁张居正之子张简修。

参考资料: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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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诰今存作品较散佚,可知诗作有《晾甲山》 《瞷鸭绿江》 《罗汉洞》 《过代子河》 《渡辽河坐新航中》 等,文章有《全辽志序》 《皇明贞节太夫人陈母萧氏太夫人墓志铭》 等。

后世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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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诰墓位于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南口镇二郎庙村,被列为第一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史料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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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二十·列传第一百八》

影视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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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电视剧《万历首辅张居正》:郭锡瑞饰演王之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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