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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世卿 编辑
赵世卿(1540—1618),字象贤,别号兰渚,历城小村庄(今祝甸村)人。明穆宗隆庆五年(1571)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后官至户部尚书,并一度兼任吏部尚书,是明代后期重臣。
赵世卿,字象贤,历城人,明穆宗隆庆五年(1571年)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后官至户部尚书(期间还曾兼任吏部尚书),为明神宗朝的一位重臣,《明史》第二百二十卷有其传。
赵世卿为官清正,忠于职守,一心为民,直言敢谏。据《明史·赵世卿传》记载:万历元年(1573年),张居正出任内阁首辅,执掌朝政,进行改革,有些措施过于严厉,比如他规定:州县学每年取士不得超过十五人;布、按二司以下的官员即使办公事也不允许乘驿马;大辟之刑(行刑手段极为残忍的死刑)每年都有定额;征收赋税时以九分为率,有司不及格者罚;严惩上书言事者。赵世卿为此上疏给神宗,请求广取士之额、宽驿传之禁、省大辟之条、缓征赋税、广开言路,并因此而得罪了张居正,被外放为楚府右长史,第二年又被以“不谨”之名落职归籍。
一直到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病死,赵世卿才又被起用,先是任户部郎中,后出为陕西副使,再迁户部右侍郎,负责督理国家仓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在户部右侍郎任上政绩卓著的赵世卿被擢为户部尚书。任户部尚书后,针对当时神宗派至各地的矿税使以收税和开矿为名横征暴敛、为害百姓这一情况,赵世卿多次上疏,促使神宗被迫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三月下诏罢除了矿税使、削减了矿税额。而针对当时“岁入益寡,国用不支,边储告匮,而内供日繁(岁增金花银二十万)”等情况,赵世卿也多次上疏,请求神宗“复金花银百万故额,罢续增数”。神宗三十二年(1604年),苏、松地区发生洪涝灾害,税监刘成上疏请求暂时免除当地米税岁额的一半(三万),神宗不同意,只准免除两万。赵世卿得知此事后立即上疏给神宗:“乡者既免米税,旋复再征,已失大信于天下。今成欲免税额之半,而陛下不尽从,岂恻隐一念,貂榼尚存,而陛下反漠然不动心乎?”万历后期,西北水旱相续,赵世卿先后十五次上疏给神宗,请求减免当地的租税,并“奏请捐内帑百万佐军用”,但最终没获准许。而在此之前,福王将婚,户部拨银二十七万,神宗还嫌少,数次遣中使往户部拿取,均被赵世卿拒绝。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七公主下嫁,神宗要户部拨银数十万。赵世卿嫌多,并据理力争,迫使神宗皇帝下诏减去三之一。但赵世卿对神宗的这一让步还不满意,复上疏言:“陛下大婚止七万,长公主下嫁止十二万,乞陛下再裁损,一仿长公主例。”神宗不得已,只好听从了赵世卿的意见。后来,福王建造府第时,设崇文税店,想与民争利,亦被赵世卿进谏阻止。
尽管赵世卿在任户部尚书期间多次直言进谏,有时甚至有犯上抗命之嫌,但神宗皇帝却并不忌恨他,反而十分器重他,在吏部缺尚书时神宗皇帝还让他兼任吏部尚书。在兼任吏部尚书期间,赵世卿亦是一心为公,为朝廷选贤任能,推举无所私。李廷机辅政后,赵世卿极力支持他。朝中的大臣怀疑赵世卿和李廷机结党营私,于是给事中杜士全、御史苏为霖等人先后上疏,弹劾赵世卿。赵世卿对此事感到十分寒心,便上疏给神宗,请求罢官回乡。但他为此事先后上疏十余次,却迟迟不获准许。无奈之下,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秋天,赵世卿乃拜疏出城候命。第二年(1611年)十月,在辞官请求仍未获准的情况下,赵世卿径自乘柴车离都,回到了故乡济南历城。在归隐济南期间,赵世卿曾于大明湖畔筑小淇园,并在园内植种竹万竿,旧时济南十六景之说中的“竹港清风”即为其小淇园内的景色。万历四十五年(1618年),赵世卿因病去世,死后受赠太子少保,其墓在当时的济南府城之东。
赵世卿,字象贤,历城人。隆庆五年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张居正当国,政尚严。州县学取士不得过十五人;布按二司以下官,虽公事毋许乘驿马;大辟之刑,岁有定额;征赋以九分为率,有司不及格者罚;又数重谴言事者。世卿奏匡时五要。请广取士之额,宽驿传之禁,省大辟,缓催科,而末极论言路当开,言:“近者台谏习为脂韦,以希世取宠。事关军国,卷舌无声。徒摭不急之务,姑塞言责。延及数年,居然高踞卿贰,夸耀士林矣。然此诸人岂尽矩诟无节,忍负陛下哉,亦有所惩而不敢耳。如往岁傅应祯、艾穆、沈思孝、邹元标皆以建言远窜,至今与戍卒伍。此中才之士,所以内自顾恤,宁自同于寒蝉也。宜特发德音,放还诸人,使天下晓然知圣天子无恶直言之意,则士皆慕义输诚,效忠于陛下矣。”居正欲重罪之。吏部尚书王国光曰:“罪之适成其名,请为公任怨。”遂出为楚府右长史。明年京察,复坐以不谨,落职归。
居正死,起户部郎中,出为陕西副使。累迁户部右侍郎,督理仓场。世卿饶心计。凡所条奏,酌剂赢缩,军国赖焉。户部尚书陈垞有疾,侍郎张养蒙避不署事,帝怒,并罢之,而进世卿为尚书。时矿税使四出为害,江西税监潘相至擅捕系宗室。曩时关税所入岁四十余万,自为税使所夺,商贾不行,数年间减三之一,四方杂课亦如之。岁入益寡,国用不支,边储告匮,而内供日繁。岁增金花银二十万,宫帑日充羡。世卿请复金花银百万故额,罢续增数,不许。乞发内库银百万及太仆马价五十万以济边储,复忤旨切责。世卿又请正潘相罪,且偕九卿数陈其害,皆不纳。世卿复言脂膏已竭,闾井萧然,丧乱可虞,揭竿非远,不及今罢之,恐后将无及。帝亦不省。
三十二年,苏、松税监刘成以水灾请暂停米税。帝以岁额六万,米税居半,不当尽停,今以四万为额。世卿上言:“乡者既免米税,旋复再征,已失大信于天下。今成欲免税额之半,而陛下不尽从,岂恻隐一念,貂榼尚存,而陛下反漠然不动心乎?”不报。
其夏,雷火毁祖陵明楼,妖虫蚀树,又大雨坏神道桥梁。帝下诏咨实政。世卿上疏曰:
今日实政,孰有切于罢矿税者!古明主不贵异物,今也聚悖入之财,敛苍生之怨,节俭之谓何?是为君德计,不可不罢者一。多取所以招尤,慢藏必将诲盗。鹿台、钜桥,足致倒戈之祸。是为宗社计,不可不罢者二。古者国家无事则预桑土之谋,有事则议金汤之策。安有凿四海之山,榷三家之市,操弓挟矢,戕及良民,毁室逾垣,祸延鸡犬,经十数年而不休者!是为国体计,不可不罢者三。貂榼渔猎,翼虎咆哮。毁掘冢墓,则枯骨蒙殃,奸虐子女,而良家饮恨。人与为怨,讙噪屡闻,此而不已,后将何极!是为民困计,不可不罢者四。国家财赋不在民则在官,今尽括入奸人之室。故督逋租而逋租绌,稽关税而关税亏,搜库藏而库藏绝,课盐策而盐策薄,征赎锾而赎锾消。外府一空,司农若埽。是为国课计,不可不罢者五。天子之令,信如四时。三载前尝曰“朕心仁爱,自有停止之时”,今年复一年,更待何日?天子有戏言,王命委草莽。是为诏令计,不可不罢者六。
陛下试思:服食宫室,以至营造征讨,上何事不取之民,民何事不供之上?嗟此赤子,曾无负于国,乃民方欢呼以供九重之欲,而陛下不少遂其欲;民方奔走以供九重之劳,而陛下不少慰其劳;民方竭蹶以赴九重之难,而陛下不少恤其难。返之于心,必有不自安者矣。陛下勿谓蠢蠢小民可驾驭自我,生杀自我,而不足介意也。民之心既天之心,今天谴频仍,雷火妖虫,淫雨叠至,变不虚生,其应非远。故今日欲回天意在恤民心,欲恤民心在罢矿税,无烦再计而决者。
帝优答之,而不行。至三十四年三月,始诏罢矿使,税亦稍减。然辽东、云南、四川税使自若,吏民尤苦之。云南遂变作,杨荣被戕。而西北水旱时时见告,世卿屡请减租发振,国用益不支。逾月复奏请捐内帑百万佐军用,不从。世卿遂连章求去,至十五上,竟不许。先是,福王将婚,进部帑二十七万,帝犹以为少,数遣中使趣之。中使出谇语,且劾世卿抗命。世卿以为辱国,疏闻于朝,帝置不问。至三十六年,七公主下嫁,宣索至数十万。世卿引故事力争,诏减三之一。世卿复言:“陛下大婚止七万,长公主下嫁止十二万,乞陛下再裁损,一仿长公主例。”帝不得已从之。福王新出府第,设崇文税店,争民利,世卿亦谏阻。
世卿素励清操,当官尽职。帝雅重之。吏部缺尚书,尝使兼署,推举无所私。惟楚宗人与王相讦,世卿力言王非伪,与沈一贯议合。李廷机辅政,世卿力推之。廷臣遂疑世卿党比。于是给事中杜士全、邓去霄、何士晋、胡忻,御史苏为霖、马孟祯等先后劾之,世卿遂杜门乞去。章复十余上,不报。三十八年秋,世卿乃拜疏出城候命。明年十月,乘柴车径去。廷臣以闻,帝亦不罪也。家居七年卒,赠太子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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