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弘绪 编辑

明朝官员

舒弘绪(1563-1615),男,通山县闯王镇宝石村人,明万历十一年(公元1583年),进士,官终光禄寺少卿。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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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舒弘绪

所处时代:明万历十一年

出生日期:1563年

逝世日期:1615年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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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弘绪出身贫苦,为其父第四子,生下来后父亲将他丢在外面“弃之不育”。同村的舒良彦将他抱回作为孙子收养,带在身边,就连到四川庐山县任训导时也是祖孙相伴,亲自督教。明万历癸未年,年方21的舒弘绪考中进士,任翰林院庶吉士,后任吏科给事中,是皇帝派驻吏部的稽察官,虽然只有五品,却负有督查监察之责,有向皇上直接奏报言事之权。舒弘绪一路顺风顺水,少年得志,平步青云。他忠于职责,谨执操守,以“弹劾权戚,直声著于当时”。那时的舒宏绪只反佞臣没惹皇帝,颇受朝廷器重。

万历二十年,皇长子11岁了。可是由于万历皇帝一直宠信郑贵妃,欲立与郑妃所生的三皇子为太子,因此长期冷落皇长子,甚至不让他出阁读书。二十年正月,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领衔联合舒弘绪等六科给事中给皇帝上书,奏请对皇长子兴行“豫教”之典,说:“元子十有一矣,豫教之典当及首春举行”。豫教实际上是一种形式,一经豫教便等于确立了太子的地位。万历皇帝看了奏疏大怒,指责奏疏中误书了弘治年号是“违旨侮君”,批示给予李献可贬官一级,其余联名的包括舒弘绪“夺俸半岁”就是罚半年工资的处分。明朝立皇储严格实行“立长不立幼”,被视为朝纲国本,不象清朝中晚期一切由皇帝个人乾纲独断。同时明朝虽然是皇帝中央集权,但是中后期以后受到内阁大臣的束缚限制,带有一些民主色彩,被视为违反纲常的圣旨,大臣可以抵制驳回。于是大学士王家屏对于这份处分朝臣的御批予以“封还”。

假如谏官们圆通一点,这事也就过去了。然而认死理的谏官们不计个人荣辱不依不饶,继续上疏抗争,一些大臣纷纷自请贬官相要挟,而自认为“任情直,遂不能瓦合随时”的舒弘绪竟说:“言官可罪,而豫教必不可不行”,意思是任你皇上怎么处分,也必须如期册立太子。一时间朝臣与皇帝严重对立,朝野上下闹得沸沸扬扬,“满朝文武泣于文华殿请立储”。一心想专权的万历皇帝受到挑战勃然大怒,枪打出头鸟。对为首的11名谏官决意加重惩处,有的廷杖一百,有的流放戍边,有的削职为民,有的贬官调职,舒弘绪受到了“落籍除名”的处分。这场斗争史称“国本之争”。算起来舒宏绪仅在朝廷为官9年。

正值而立盛年(30岁)的舒弘绪绪回到了通山县宝石村,“杜门谢事,放志诗文山水之间”。明代的民间居室崇尚简朴,舒宏绪就闲居在这自名为“行意草堂”的简陋居室里与诗书为伴达20余年,直到53岁病逝,留下了《行意草堂纪事》等著作。

舒弘绪离开朝廷后,朝庭里有关“国本之争”并未熄灭,经过长达30多年前赴后继的抗争,万历皇帝只得妥协,大臣们用鲜血和生命为皇长子争来了太子的地位。皇长子光宗皇帝在位仅一个月便驾崩,又传位于其长子即天启皇帝。天启皇帝为报恩重新启用被其祖父处理的谏官。然而这时舒弘绪已去世10多年了。

人物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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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诏赠舒弘绪绪为光禄寺少卿、西粤楚王,赐给“天垣补衮”的匾,表彰他护卫朝纲的功劳,御使郭惟贤送“正色立朝”匾予以缅怀,并在其家居门口建有牌楼。舒弘绪死后才享尽了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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