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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居益 编辑
南居益(1566-1644),字思受,号二太、损斋,陕西渭南县人,生于四川成都驿传署衙门。曾祖南逢吉,提学副使。祖南轩,布政司左参议。父南宪仲,万历二年进士,枣强知县。娶华州郭性之女。习《易经》。万历辛卯年陕西乡试第十名。万历二十九年进士,会试七十七名,二甲五十三名。户部观政。甲辰,授礼部主事。丁未,刑部关外审决。戊申,升员外。升郎中。庚戌,升广平知府。癸丑,升山西提学副使。丙辰,升参政。己未,升本省参议。庚寅,升右布政照管事。辛酉,升本省左布政。壬戌,升太仆寺卿。癸亥,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河道工部右侍郎右副都御史。起工部右侍郎总督仓。崇祯二年升工部尚书。傅淑训撰墓志。葬于渭南辛市祖茔。
全名:南居益
字:思受
号:二太、损斋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四川成都驿传署衙门
出生日期:1566年
逝世日期:1644年
逝世地:陕西渭南
主要成就:收复澎湖
主要作品:《晋政略》、《年谱》、《致爽堂诗》、《青箱堂集》
最高官职:工部尚书
南居益,南宪仲子,陕西渭南人。字思受,号二太,万历年间进士,由刑部主事累升至按察使,左右布政使。天启辛酉(1621)年,自晋归,二十年仕劳思休,得瀑于沋川之西原,爱而买之,遂建瀑园,并做《瀑园记》。次年,又被起用,入为太仆。第三年,擢为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荷兰海盗骚扰漳、泉,击退之,并筑城镇海港,平息海患,擢升工部右侍郎,总督河道。后宦官魏忠贤当道,排挤居益,削职归。然福建人民念其大德,在澎湖及平远台为之建立生祠。崇祯元年(1628),起为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后代张风翔为工部尚书,不久削籍归乡。十六年,李自成攻克渭南,迫降不从,次年绝食而死。著有《晋政略》、《年谱》、《致爽堂诗》、《青箱堂集》等。其墓在秦村西南祖莹。
居益少厉操行,举万历二十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三迁广平知府,擢山西提学副使,雁门参政,历按察使、左右布政使,并在山西。
天启二年,入为太仆卿。明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红毛夷者,海外杂种,绀眼,赤须发,所谓和兰国也,自昔不通中土,由大泥、咬?留吧二国通闽商。万历中,奸民潘秀引其人据彭湖求市,巡抚徐学聚令转贩之二国。二国险远,商舍而之吕宋。夷人疑吕宋邀商舶,攻之,又寇广东香山澳,皆败,不敢归国,复入彭湖求市,且筑城焉。巡抚商周祚拒之,不能靖。会居益代周祚,贼方犯漳、泉,招日本、大泥、咬?留吧及海寇李旦等为助。居益使人招旦,说携大泥、咬?留吧。贼帅高文律惧,遣使求款,斩之,筑城镇海港,逼贼风柜。贼穷蹙,泛舟去,遂擒文律,海患乃息。五年迁工部右侍郎,总督河道。魏忠贤衔居益叙功不及己,格其赏。给事中黄承昊复论居益倚傍门户,躐跻通显,遂削籍去。闽人诣阙讼之,不听。乃立祠以祀,勒碑于彭湖及平远台。
崇祯元年,起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陕西镇缺饷至三十余月,居益请以陕赋当输关门者留三十万,纾其急,报可。畿辅戒严,居益在通州,为城守计甚备。会工部尚书张凤翔坐军械不具下吏,四司郎中瘐死者三,遂诏居益代凤翔。未几,试炮而炸,兵部尚书梁廷栋劾郎中王守履失职。守履惧,诋兵部郎中王建侯诬己。廷议不如守履言,遂下狱。居益疏捄,帝以为徇私,削籍归。廷杖守履六十,斥为民。寻叙城守功,复居益冠带。
十六年,李自成陷渭南,责南氏饷百六十万。企仲年八十三矣,遇害。诱降居益及企仲子礼部主事居业,皆不从。明年正月,贼遣兵拥之去,加炮烙。二人终不屈,绝食七日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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