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烈 编辑

明朝监察御史

陈茂烈(1459~1516),字时周,号梅峰,福建莆田人,明朝弘治八年(1498)进士,官至监察御史。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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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陈茂烈

字:时周

号:梅峰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福建莆田

出生日期:1459年

逝世日期:1516年

主要成就:为官清廉

最高官职:监察御史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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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时,作《省克录》,谓颜子之克己,曾子之日省,是学习的方法。

弘治八年(1498)进士,奉命出使广东,师从陈献章,陈献章教他主静之学。陈献章退而与张诩争论焦点问题,作《静思录》。授吉安府推官,因考绩过淮河,天寒没有絮衣,几乎被冻死。入为监察御史,袍服质朴鄙陋,乘一疲马,人们望而敬之。

因母亲年老终养。供母之外,不办一帷。陈茂烈亲自种田汲水。太守闻其劳,进二卒助之,三日遣还。吏部以其贫穷,发给他晋江教谕的俸禄,陈茂烈没有接受。布政使陈珂又上奏供给月米,陈茂烈上书进言:“臣素贫,食本俭薄,故臣母自安于臣之家,而臣亦得以自逭其贫,非有及人之廉,尽己之孝也。古人行备负米,皆以为亲,臣之贫尚未至是。而臣母鞠臣艰苦,今年八十有六,来日无多。臣欲自尽心力,尚恐不及,上烦官帑,心窃未安。”上奏没有同意。

正德十一年(1516)冬,母亲去世,陈茂烈也跟着去世。巡按福建御史王应鹏上奏陈茂烈清修苦节,贫且无后,请加恤典,下诏令有司树坊。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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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茂烈为诸生时,韩文向林俊询问莆田的人物,林俊回答说:“从吾。”即彭时。韩文又问,林俊回答说:“时周。”即陈茂烈。且说:“与时周语,沉疴顿去”。林俊对陈茂烈的看重可见一斑。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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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陈伯洪,官至兴化卫总旗。

族子:陈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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