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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卫上直军 编辑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盖得唐府兵遗意。文皇北迁,一遵太祖之制,然内臣观兵,履霜伊始。洪、宣以后,狃于治平,故未久而遂有土木之难。于谦创立团营,简精锐,一号令,兵将相习,其法颇善。宪、孝、武、世四朝,营制屡更,而威益不振。卫所之兵疲于番上,京师之旅困于占役。驯至末造,尺籍久虚,行伍衰耗,流盗蜂起,海内土崩。宦竖降于关门,禁军溃于城下,而国遂以亡矣。今取其一代规制之详,及有关于军政者,著于篇。京营 侍卫上直军(皇城守卫 京城巡捕) 四卫营京军三大营,一曰五军,一曰三千,一曰神机。其制皆备于永乐时。
中文名:侍卫上直军
所属朝代:明朝
明初在京的卫所基本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侍卫上直军,亦称上直卫,由都督、都指挥统领;第二类是五军都督府统领的在京卫所。还有个别在京的卫,既不隶属于亲军指挥使司,也不属于五军都督府,是一种特殊的卫。
侍卫上直军是皇帝与宫廷的侍卫部队,它是由朱元璋在起义战争中设置的拱卫司演变而来。拱卫司设立于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十二月,统领校尉,隶属大都督府。洪武二年(1369年)定为亲军都尉府,统领中、左、右、前、后5卫军士,又设仪鸾司隶属其下。十五年罢都尉府及仪鸾司,改置锦衣卫,设锦衣卫指挥使,统领军士数额与诸卫相同 ,之后又经调整,增至侍卫上直军12卫,均称上直卫亲军指挥使司,设亲军指挥使。12卫的名称是:锦衣卫、旗手卫、金吾前卫、金吾后卫、羽林左卫、羽林右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前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等。它们各有自己的职掌。
锦衣卫
锦衣卫职掌侍卫、巡察、缉捕、刑狱、卤簿、仪仗之事。其主官为锦衣卫指挥使,正三品,由勋贵都督统领。卫下设经历司,掌文移出入;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兼理军匠(洪武十五年设,二十二年罢);17个所(注:《明史·职官志》说17所,但实际列出的只有12所,即中、左、右、前、后、上中、上左、上右、上前、上后、中后和驯象所。《明会典》卷二八二十八则列为13所,即除《明史》所列外,再加一个亲军所。),分掌全卫之事,各卫分工不同。所设千户、百户等官员。
由于锦衣卫负有保护皇帝和宫廷安全之责,所以他们在皇帝活动前必须有所防备,经常四出秘密调查,对于任何人,都有不经外庭法司的法律手续而直接逮捕。如果皇帝有旨要逮捕某人,他们就奉命逮捕并进行审讯,史称此为锦衣狱或诏狱。至洪武二十年,朝廷因发现治锦衣卫者大多非法凌虐,便下令焚其刑具,出其系囚,送刑部重新审录,并规定内外刑狱之事,一律归三法司审理,锦衣狱被废止。(资料出处同上)
旗手卫
旗手卫本为旗手千户所,洪武十八年(1385年)升为旗手卫,职掌大驾金鼓、旗纛,率力士随驾宿卫。校尉、力士都选民间壮丁充任。校尉专职擎执、卤簿、仪仗,及驾前宣召官员,差遣干办,隶锦衣卫。力士专领金鼓、旗帜、随驾出入,并守卫四门,隶旗手卫。旗手卫下设5个所。
府军前卫掌统领幼军,轮番带刀侍卫之事。
其余九卫除巡警京城各门外,还须守卫皇城一面:
南面:金吾前卫、府军卫、虎贲左卫
北面:金吾后卫、府军后卫
东面:羽林左卫、府军左卫
西面:羽林右卫、府军右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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