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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西七卫 编辑
关西七卫,是指明朝在嘉峪关以西(今甘肃西北、青海北部及新疆)设立的7个羁縻卫所,又称“西北七卫”和“蒙古七卫”(因七卫首领皆为蒙古贵族),先后有安定卫、阿端卫、曲先卫、罕东卫、沙州卫、赤斤蒙古卫、哈密卫七卫,后沙州卫内迁,在其故地又设罕东左卫。
中文名:关西七卫
朝代:明朝
意思:7个羁縻卫所
又称:“西北七卫”和“蒙古七卫”
安定卫、阿端卫、曲先卫、罕东卫、罕东左卫归西宁卫管辖,沙州卫、赤斤蒙古卫和哈密卫归肃州卫管辖。诸卫中除了原来游牧于青海湖北部的罕东卫与罕东左卫外,分布于撒里畏兀儿之地、河西西部、哈密等地的安定、阿端、沙州、哈密诸卫均由察合台后王集团转化而来。
关西七卫设立后,与明政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了一系列的关系,对明代的西北边疆形势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政治
积极作用
关西七卫的设置屏蔽了西陲,保证了西域往来和入藏的使臣商队等安全通过,使明政府可以将国防防御力量专门用以对付蒙古的瓦剌和鞑靼。《明史·西域二·曲先卫》曰:“明初设安定、阿端、曲先、罕东、赤斤、沙州诸卫。……时甘州西南尽皆番族,受边臣羁络,惟北面防寇”。七卫“内附肃州,外捍达贼”,减轻了西北边防的压力。正如明正德四年(1509)兵部所言:“我国建哈密、赤斤、罕东诸卫,授官赐敕,犬牙相制,不惟断匈奴右臂,亦以壮西土藩篱”。使“西戎、北虏两不相通,则边疆可永无虞,而国家之固如磐石矣”。明人箬陂(即陈洪谟)亦言:河西“守臣相继抚驭,诸夷一遵旧规,不敢坐视启衅。所以百五十年来,西陲晏然无事”。使河西地区乃至西北地区得到了安宁,犹如设置了防御西北的一道强有力的防线,从而出现了“番夷效顺,西陲晏然”的局面。明朝设立关外卫的目的是巩固西北边防,加强对西域地区的控制,维护明朝与阿拉伯和中亚各国的贡路畅通,并为朝贡提供某些服务。从实际效果看,明朝统治者的这些目的基本达到了。有明一代,关西七卫不仅自身不曾给明朝带来真正严重的问题,而且当明朝的西北边疆受到侵扰时,关西七卫有时还能帮助明军作战。如赤斤蒙古卫在正统初年曾与蒙古脱欢帖木儿、猛哥不花作战,并取得胜利。成化九年(1473),土鲁番入侵哈密,遣使约赤斤蒙古卫都督佥事昆藏同叛,“昆藏不从,杀其使,以其书来献”。在收复哈密的过程中,赤斤蒙古和罕东皆以兵来会。总之,关西七卫与明朝的关系是较好的,当七卫力量强盛时,明朝只须北防蒙古贵族的侵扰而无西顾之忧。
鉴于七卫中哈密卫的独特地位,特对该卫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作一专门阐述:哈密卫,位于塔里木盆地东北,“东接甘肃,西距土鲁番,其北有山与瓦剌相界”,横亘东西交通,自古迄今,都是中原内地与中亚、西域乃至欧洲诸地进行政治、经济、文化联系的枢纽。明陈诚称其为“西北诸胡往来之衡要路”。王世贞亦言:明时“西域、天方等三十八国,贡使至者,咸置哈密译文具闻乃发”。谷应泰论曰:哈密卫“西出肃州千五百里,北抵天山,所谓断右臂隔西羌也。取不亡矢遗镞,守不留兵屯戍,百年逋寇,扼其吭而有之,为国西藩,计诚盛哉”。《明史·西域一·哈密卫》云:哈密卫“为西域要道,欲其迎护朝使,统领诸番,为西域屏蔽”。《纪录汇编》亦讲:“中国立哈密有三要焉:断北夷右臂而破散西戎交党,一也;联络夷狄而控之,二也;设险于敌我边无患,三也”。而哈密卫的设立,也的确发挥了以上作用。哈密处于明朝与西域诸国之间的要道口上,是中原与新疆地区来往的咽喉,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据点,它隔绝了蒙古贵族与“番族”联合而形成的对西北的军事威胁,确保了西域贡道的安全与畅通。是明王朝对西域诸国的接待站、中间站、诸番朝贡顿宿之所。变成了明政府“会同馆”的分设机构;是防御外敌入侵的西部前哨,与西北边防息息相通,担负着“弭西戎东窥之心,断北虏南通之臂”的特殊职能。
消极作用
关西七卫的设立,在政治上也表现了明朝战略消极的一面。因为七卫与明王朝之间的政治隶属关系带有明显的羁縻性,明政府对其管辖不像内地卫所那样严格,故而关西诸卫有时会做出违背明朝意愿、甚至有损明朝国体和利益的事。
首先,关西卫七卫为了得到财富,有时会劫杀明朝使臣和各地贡使。如永乐二十二年(1424),中官乔来喜、邓诚使乌思藏,至毕力术江黄羊川。安定卫指挥哈三孙散哥及曲先指挥散即思等“率众邀劫之,杀朝使,尽夺驼马币物而去”。明仁宗为此震怒,派李英率大军讨伐。洪熙元年(1425),亦力把里及撒马儿罕遣使入贡,道经哈密时,“为沙州贼邀劫”五年(1430)六月,明宣宗闻知曲先散即思“数率众邀劫往来贡使,梗塞道途”史昭率大军征讨。正统元年(1436),赤斤蒙古卫指挥可儿即“掠西域阿端贡物,杀使臣二十一人”。正统六年(1441),明英宗听说赤斤蒙古卫有人“时往沙州寇掠,或冒沙州名,邀劫西域贡使”,遣敕切责。成化二十二年(1486),明政府遣官往哈密,与土鲁番使臣家属四百人偕行,“道经罕东,为都督把麻奔等掠去,朝使仅免”。
其次,关西七卫有时不服从明朝指挥,即使是皇帝的命令,对它们也不具权威性。如宣德六年(1431),明朝对安定、曲先用兵,令安定卫指挥桑哥与罕东卫军从征,罕东竟违令不至。正统四年(1439),沙州卫都督同知困即来得到皇帝同意去哈密索要从沙州逃去的一百三十余家,哈密不还。明朝给哈密忠顺王直接下命令,依然不还。后来再次索讨,也只还了一部分。正统九年(1444),安定卫那南奔掠曲先人畜、帐房,明廷“遣官往彼追理,尔那南奔等肆恶不悛,复劫掠官军马驼行李”。罕东卫奄章部占据沙州,赤斤都指挥革古者接纳沙州卫叛亡之徒,沙州卫都督困即来屡诉于朝,朝廷“数遣敕诘责”,“诸部多不奉命”。弘治八年(1495),甘肃巡抚许进遣人谕罕东卫助明军攻打据守哈密的土鲁番守将牙兰,罕东卫竟借故不来。
经济
关西七卫的设立,对西北与内地的经济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在贡赐贸易中,贡使的往来促进了两地间的经济繁荣、生产发展,满足了西北与内地经济的互补性与物资流通的需要。七卫贡物多“马、驼、玉、速来蛮石、青金石、把咱石、金刚钻、梧桐、铁器、诸禽皮”等物,为内地所急需或少见,明政府回赐物多彩段、纟宁丝、绢、钞等,均为七卫所缺之物。贡使到京,除回赐外,明廷有时还额外给赏赐。对七卫求讨之物,明政府大都允诺。在经济来往中,七卫获利更多,这是基于明政府与少数民族经济往来的“厚往薄来”,“宁厚毋薄”的指导思想。明廷允许贡使利用进贡的机会互市,以携带的各种土特产换取各种生活必需品和药材,满足了买卖双方的需求。七卫部众多数长年活动在草原地区,过着逐水草而流徒的游牧生活,他们缺乏内地农业民族精美的生产生活用具,与明朝的经济往来在他们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当然,中原地区也需要七卫经济上的支援和帮助,“边关立互市,所以资国用,来远人,其听之”。七卫与明朝间的茶马贸易,使明政府获取了所需的大批战马,“以供边军征战之用”。罕东、安定、曲先、阿端、赤斤等卫,毗邻甘肃苑马寺在甘肃、青海境内祁连山南北所设的牧场,这有利于相互交流牧马技术,共同开发边疆。另外,茶马贸易也使七卫部众获取了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茶叶。总之,关西七卫各民族通过贡赐贸易、互市、茶马贸易等与中原地区发生广泛的联系,学习汉族先进的生产技术,推动了本民族的经济发展,平衡了两地的需求。终明之世,七卫与明朝的经济往来形成了明朝与关西七卫关系的主流,形成了独特的贸易景象。七卫的设立,对于西北少数民族和汉族人民的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文化
关西七卫的设立在文化上的突出作用是促进了佛教在西北地区的传播。关西七卫的主要民族为撒里畏兀儿、藏族、蒙古族、回回、畏兀儿、哈剌灰,除回回在元代就信仰伊斯兰教外,其它几个民族都信仰佛教。其中撒里畏兀儿的祖先甘州回鹘、黄头回鹘在宋代就信仰佛教,藏族一直是信仰藏传佛教的民族。至于蒙古族,元朝以藏传佛教的教主八思巴为国师,宗室及上层无不笃信佛教,诸如速来蛮这样的威武西宁王等撒里畏兀儿统治者都是敦煌的功德主(敦煌莫高窟至今保存着速来蛮为功德主的至正八年的六字真言刻石)。他们的家属及蒙古部众也必信仰佛教。因此,撒里畏兀儿人仍是佛教徒。七卫设立后,各卫生活较为安定,也维护了西北地区的安宁,在和平的环境中,有利于佛教在西北地区的传播。在七卫部众和其它民族的交往、融合中,佛教也得了传播机会。根据诸卫的宗教信仰,明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辖。洪武二十六年(1393)二月壬申,建佛刹于碾伯南川,以居罕东卫部众。“立西宁僧纲司……河州卫番僧纲司”,永乐七年十一月,“设哈密卫僧纲司”。管理西番及撒里畏兀儿、哈密等族的宗教事务,加强撒里畏兀儿等族与中原文化方面的联系。
但是,明代新疆地区的伊斯兰文化有了很大发展,哈密也有不少伊斯兰教徒。以撒里畏兀儿为主的七卫部众已处在伊斯兰文化的夹击之下。伊斯兰教和其它宗教一样,其传播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和平方式,另一种是当和平方式无效时,使用武力,进行所谓宗教圣战,其间,穆斯林和佛教徒的相互残杀是骇人听闻的。由于七卫大部分部众笃信佛教文化,这就必然要发生一场宗教战争,主要是穆斯林占据统治地位的土鲁番同以撒里畏兀儿为主的七卫部众之间的战争。《明史·西域二·曲先卫》载:“土鲁番复据哈密,逼处关外诸卫”。“时土鲁番日强,数侵邻境,诸部皆不能支”。当七卫不敌土鲁番的猛烈攻击时,他们冒死东迁,历尽千难万险,进入关内和祁连山腹地,始终保持着自己的佛教信仰和相关的文化传统。与西方改信伊斯兰教的同族日益分道扬镳。东迁以后,在新的居住环境里,笃信佛教的七卫部众在与关内居民接触和交往的同时,也促进了佛教在关内的传播与发展。
民族
其次是促进了民族团结和民族大融合。如:在罕慎收复哈密时,罕东、赤斤二卫率兵助之。明军几次与土鲁番作战,哈密、赤斤等卫都派兵协同作战,这表明他们已经知道了团结起来力量大,只有各民族团结起来才能保护他们共同的利益。从七卫初置到废弃期间,各族人民在共同的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斗争的基础上,通过各卫之间相互通婚、互易牧地、人员交流、战争中掠人口等各种途径,逐渐接近、融合,使蒙、藏、回等民族共同体更加巩固发展,并逐步形成了一些新的民族。相互联姻是主要途径,如正统十一年(1446)沙州卫都督喃哥弟锁南奔娶罕东卫指挥撒巴女为妻,是蒙古族和藏族通婚。哈密右都督把塔木儿,忠义王“脱欢帖木儿外孙”。把塔木儿,畏兀儿族,脱欢帖木儿,蒙古族,此乃撒里畏兀儿与蒙古族通婚一例证。弘治五年(1492)十月乙卯,“哈密忠顺王陕巴既袭封归国,与野乜克力奴秃卜花台卜之女结婚”。后又“令陕巴娶罕慎女”,又是蒙古族与畏兀儿族联姻。而安定王子“速坛并牙即是西番骨头,不可做亲”,说明安定卫蒙古贵族与藏族也有通婚关系。赤斤蒙古卫首领苦术娶西番女,生子塔力尼,自领一帐,皆西番人。至于七卫下层人民,虽没有文字记载,但同居一地,相互之间通婚一定比统治阶级之间更普遍。
七卫各族人民因逐水草而居或其它原因,有时会转移牧地。如罕东卫奄章部到沙州游牧,罕东卫都指挥阿黑巴等私带部属移来沙州居牧。沙州人民“往哈密趁食”。这些有利于民族间的接近交流与融合。七卫之间互相劫掠人口不还,各卫人口因动乱饥荒而自投他处,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民族的融合。
除了诸卫之间的民族融合外,各卫内部之间的民族也逐渐融合。从上述知,关西诸卫每个卫都不是单一民族,各卫内部的几个民族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劳动中,逐渐接近,促使民族相融,促成了新民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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