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收 编辑

明代哨探或间谍的特有称谓

明代辽东边防守军中的哨探或间谍的特有称谓。明朝建后鉴于辽东为燕京左臂,三面濒夷不设府县,专以都司领卫所,先后设立辽东都司和奴尔干都司。

其中辽东都司的辖境东起鸭绿江、西抵山海关、南至旅顺口、北达开原,相当于辽宁省西部和东部的大部分地区。奴尔干都司的辖境西起斡难河、北至外兴安岭、东抵大海、南接图们江、东北越海而有库页岛其中所属斡难河以东、嫩江以西、西拉木伦河以北、黑龙江上游两岸地区建立的卫所,主要管理鞑靼蒙古人嫩江以东辽河以北黑龙江中下游两岸、松花江、乌苏里江等的卫所,主要管理女真人的卫所。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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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夜不收

年代:明代

含义:防守军中的哨探或间谍的特有称谓

东起:鸭绿江

统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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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对奴尔干都司境内蒙古、女真的统治政策是:“因其部族所居……官其酋长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职,给与印信,俾仍旧俗,各统其属,以时朝贡。”而由明朝任命为都司、卫所长官的蒙古、女真各部酋长,都是世袭的明朝地方官。他们负责管理本卫人民,遵守明朝的法令,守疆定边,定期朝贡。

矛盾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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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平时期通过朝贡和贸易的方式获得生活必需品是当时蒙古、女真诸部重要的经济来之一,但是大规模和频繁的朝贡给明朝带来了极大的负担。因此在正统年间及其以后的各代,明廷对东北蒙古、女真各部朝贡的人数、次数、日期等屡下令整顿和限制。但是这些限制措施却引起了诸部首领的不满和反对,在求增入贡不许以及边官“出塞扑杀诸夷”的情况下,不仅兀良哈“时时出没塞下”,就是女真诸部亦“数入塞杀掠”,从而激化了明廷与边疆各族间的矛盾。

正统年间,“辽东边备废弛,胡虏数入为寇”,“建州等卫女真都督李满住、董山等自正统十四年以来,乘间窃掠边境,辽东为之困敝。”有鉴于此,明廷采纳辽东都司毕恭的建议,修筑辽东边墙,以为防御之举。边墙分为西墙与东墙两部分,其中从正统七年开始陆续修建的辽西、辽河套一带的边墙,史称“西墙”;从成化三年为防御女真而修筑的辽东一段边墙,史称“东墙”。

整个边墙西北自长城界铁场堡起,至东北开原之镇北关,又自镇北关起,到九连城江沿台堡止。其间以辽河之阻隔,形状如凹字形。到万历元年(1573),“辽东全镇修完城堡一百三十七座,铺城九座,关厢四座,路台屯堡门角台圈烟墩山城一千九百三十四座,边墙二十八万二千三百七十三丈九尺,路壕二万九千九百四十一丈。”在边墙沿线以内,距墙2—3公里,建立了守御边墙的“营堡”,每一营堡屯驻着百十二名守军,叫百户所,其长官叫百户。堡与堡之间相距8—15公里。时有“高墙垣,深沟壑,五里为堡,十里为屯,烽燧斥堠,珠连壁贯”之称。每座“堡”城负责一段边墙及其临近的烽燧台防务事宜。

边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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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边有墙、墙有关、关内有堡、堡内有兵”的防线中,一座座堡台构成辽东边地的一处处边防哨所,边堡墩台驻军则成为明东北边防的一支重要的侦察防御力量。其时,明朝为防御“贼屡入寇”,曾指示辽东守边官兵“夙夜尽心,以图成功,遇贼近边,出兵剿杀”。

史料中关于辽东官兵在边堡之间容易穿行的空地处伏击入境者的记载屡见不鲜。总兵官曹义在时,为有效阻止边外各族的“入寇”行为,还多次率官兵出边巡哨,主动出击。正所谓“今沿边之守,有营堡墩台之建,有巡探按伏之防,有将领以总其权,有副将以分其任。调发者之有逰兵,分防者之有备御,严守之道亦可谓周且备矣。”从这些记载不难看出,明朝的辽东防御侦察系统是完备的。

墩台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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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谓的“巡探按伏”就是本文所关注的侦察队伍——墩台哨兵。墩台哨兵又称“墩夜”或“直拨、横拨” 。“墩”指墩军,又称“横拨”,主要负责墩台及其附近地区的站岗放哨任务。“夜”又称“哨夜”、“夜不收”、“直拨”,专指“能深入虏营哨探得实”者,即能够深入敌境进行侦察活动的哨兵,因其行动远离墩台边堡,故又称“远哨夜不收”、哨探、间谍、哨拨夜探、拨夜等等。“墩夜”作为辽东边防前线的士兵,或巡哨,或深入敌境侦察,是最先给对方构成威胁的敌人,处在最先与敌人发生冲突的境地,因而成为敌方最先要杀戮和掳掠的对象,这使他们成为最早的被“捉生”者。

明廷及辽东总兵官等对“墩夜”的地位和处境非常清楚,所谓“墩夜二项,了操传报,其险苦艰难,比之别军悬殊,若非加厚优给,何以责其用命?” ;“沿边夜不收及守墩军士,无分寒暑,昼夜了望,比之守备,勤劳特甚。”因此多次出台优待这些士兵的政策,给“出哨夜不收”增加俸饷,对于被杀伤者厚加赏恤等,体现了“夜不收”等担负侦察任务的兵丁在明辽东边防前线的特殊身份和特殊使命。

实际上,“夜不收”之称不仅反映了从事侦察任务的士兵的身份,很可能在当时辽东总兵之下已经建有“夜不收”的侦察兵兵种,从以下《辽东志》一段文字中出现“预定夜不收”和“存留夜不收”情形看,显然另有一番深意:

“每岁冬,镇守总兵官会同督理军务都御史太监奉敕移文各路副参游击守备备御提调守堡等官,遵照会行日期,各统所部兵马出境,量地广狭,或分三路五路,首尾相应而行,预定夜不收,分投哨探,放火沿烧野草尽绝,听令安营吹号笛打鼓,聚官发放毕,夷人精锐至营外求见,发牌开门,鼓吹齐举,通事引入拜见,量给酒肉令出。随开营回兵入境。时兵马各令附近屯堡休息,存留夜不收并标下官军站立一营,围夷人多寡,携妇女老幼入关门投见,令通事译传,宣布朝廷恩威,地方厉害,量给卓面酒肉盐米针布胭粉靴蠛之类。或有号称大头领及预有报事等项劳动者,亦赏牛羊段袄银牌之类。赏毕,夷人出境,兵马俱在边宿歇,次日归城。”

此外,《滦阳录》卷一有“夜不收”条,有诗云:主寝僧房古塞秋,皇庄酒局报河流。驼羊百万青青草,乐土无如夜不收。又有“未至建昌县六十五里,站名夜不收,平川旷野,极目苍然,牛马驼羊成群散合,地甚膏沃,而无一畦,都是丰草,畜牧之利大于稼穑可知也。”

将上文与《滦阳录》中“夜不收”的地名以及当地的生态环境联系起来分析,“夜不收”似乎在明朝边境“烧荒”中也扮演着特殊的角色,而以“夜不收”名地名,可知其时“夜不收”之盛名也。

“哨探夜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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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代辽东地方遗留下来的档案来看,明朝方面“哨探夜不收”的侦察活动最初主要是针对蒙古诸部的。因为“正统以来,瓦剌渐强,东并诸夷,西结诸卫,以撤我之藩篱,所以屡为边患。”如万历九年三月初八日,《三万卫经历司为“窃贼”捕掳永宁堡哨夜事给巡按山东监察御史的呈文》中称:

“据守永宁堡卫镇抚刘维藩呈称,本月初三日辰时分,据本堡北方值了军人周云禀称:了见沿边空心样台举放炮火,左右邻台一齐接举,一面差夜不收杨彪等分投走报,一面带领马步官军出堡迎敌,途遇本台值日甲军孟尧禀称:了见境外沟内突出掩伏窃贼约有十数余骑,撞遇预差出哨夜不收洪阻二、薛祥等二名……躲避不及,被贼掳去……具呈到职。据此,缘系窃贼捕掳哨夜事理,拟合呈报。”

又如万历九年四月,义州卫指挥使司“为境外哨探被掳事”给巡按山东监察御史的呈文中禀:本月初七日大镇堡夜不收于贤等六人分为两拨出境哨探,遇“从北来达贼二十余骑”,各役奔走不及,有三人被掳去等情。

明朝文献记载中,多以蒙古为“达”、“虏”,以女真为“夷”。明中前期,以女真诸部、朵颜三卫为阻隔蒙古之藩篱,“建州、朵颜、野人女真、海西等卫,皆我迤东藩篱,赤斤蒙古、沙洲等卫,则我迤西藩篱。昔太宗欲征瓦剌,必先遣使迤东迤西,厚加赏赉,以结其心。故我师之出,瓦剌远遁。”并因此标榜“向来夷汉一家”,以致“墩台俱废,哨了不设。”

说明此前的“哨探夜不收”主要是征对蒙古诸部的,而在与女真诸部相邻的边墙地带、以及针对女真的侦察活动并未引起明廷的重视。直到努尔哈赤公开与明廷对抗时,明与女真诸部尤其是建州女真之间的侦察防御才提到了明廷的议事日程,此后,明之“哨探”的侦察对象便主要转向了以努尔哈赤为首的女真势力。

整顿侦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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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察路径侦察路径

万历四十二年(1614),巡按山东御史翟凤翀疏言:“自奴酋反侧,入告中外,议论沸腾”,在其提出的应议之事中,就有“宜修整墩台,设立夜军”,加强边境往来人等的稽查。翌年正月兵部覆辽东巡抚郭光复疏言中亦建议:乘边境还算安宁之时,“修我内治,如敌楼、火器,急为建置,城堡墩台,早为修补,设守了之军”。

万历四十六年(1618),辽东经略杨镐在谈到御敌之术时,亦提出“侦探宜明”一条,“蓟镇旧有直拨、横拨,直拨深入虏穴,察其情形;横拨沿边了望,接续飞报。自款贡日久,虏帐渐徙,直拨往齎米布,讬处属夷帐中,凭其口报。其横拨又狃小利,或散而砍木采茵,多为夷所扑捉。”

天启元年七月礼科都给事中杨道寅在奉命“使东藩取道辽西遍睹人情地势”后也建议“叆阳复,则列烽置守于摩天岭,可为宽奠诸堡门户,制虏马东驰,多设游骑夜不收于复岭磴道,以侦辽西动静”等。

这些材料说明,随着辽东局势的变化以及明与努尔哈赤冲突的不断升级,明军方开始加紧整顿侦察队伍,加大了女真地区“夜不收”的派出数量。在随后的满文档案中也开始有了关于不同时期明“哨探”深入后金国境内的记载。如:

天命三年(1618)努尔哈赤攻取清河之后,派八百人到沿边收割粮食,临行前努尔哈赤再三叮嘱,为躲避敌人的袭击,一定不要在同一地方避宿,“若在南山上住宿一夜,再往北山上住宿一夜。东边山上住宿一夜,西边山上住宿一夜”;并将八百人平分为二,分别往浑河南、北岸晒打粮食。但是这些人“违背了汗的诫谕,就在打粮场住宿。尼堪的哨探曾二三次前来窥探他们。九月初四日晨,尼堪出来了兵,袭击了浑河南岸的嘉木湖村纳林率领打粮食的四百人,被杀了七十人,其他三百三十人都逃了回来。”

天命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努尔哈赤命率兵前往镇江之阿敏贝勒,“妥为探察彼方之消息”,又恐敌哨探来伏于环新城地方之高山上,令其“先行查山,而后沿山巅设哨卡。”复谕沿边居民曰:“凡擒得敌探来献者,赏之。”

天聪九年六月初五日,喀喇沁部耿格尔等四人往明国贸易,途经辽河河源处时,遇见明三十人自冷口来哨探,杀二十人,生擒一人,获马二十五匹。

崇德元年七月初一日,劳萨等奉命往明境内冷口等地捉生时,遇明前来侦探之哨卒十四人,“杀其三人,生擒一人,获马十五以还。”等等。

这些记载说明,双方统治集团在侦察与反侦察领域展开的较量和斗争,已经上升到白热化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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