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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服 编辑
古代祭祀时所用的礼服。为各类冠服中最庄严的服饰。先人非常重视祭祀,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中文名:祭服
拼音:jì fú
释义:古代祭祀时所用的礼服
类别:为各类冠服中最庄严的服饰
古代祭祀时所穿的礼服。历代形制有异。
祭服
《礼·曲礼》:“无田禄者,不设祭器;有田禄者,先为祭服。”注:“祭器可假,祭服宜自有。”《谷梁传》桓十四年:“天子亲耕,以共粢盛;王后亲蚕,以共祭服。”
《周礼·天官·内宰》:“中春,詔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 贾公彦 疏:“《礼记·祭义》亦云:蚕事既毕,遂朱緑之,玄黄之,以为祭服。此亦当染之以为祭服也。”
《诗·豳风·七月》“为公子裳” 毛 传:“祭服,玄衣纁裳。” 孔颖达 疏:“玄黄之色施於祭服。”
《国语·周语上》“ 晋侯 端委以入” 三国 吴 韦昭 注:“説云:‘衣玄端,冠委皃,诸侯祭服也。’”
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驾诣郊坛行礼》:“南设一大幕次,谓之‘大次’,更换祭服,天平冠,二十四旒,青裳龙服,中单朱舃,纯玉佩。”
六冕
视祭礼之轻重,祭服分别有数种形制。周代至唐宋,凡有祭祀,天子、公卿、大夫皆穿冕服,惟有衣裳上章文、冕上垂旒数目的差别。到了明代,冕服才成为帝王的专属。
冕服早在夏商两代已有,周在其基础上发展出较为完备的章服制度,并成为后世的典范和源头。周代特设“司服”一职,专门掌管君王的穿著之事,根据不同的祭祀对象,选择不同的衣冠服饰。按周礼祭服共有六种,合称“六冕”。
法家治世、崇尚实用的秦曾废除冕服,只有一套上下皆黑的祭服,称为袀玄(《后汉书舆服志》载:“秦以战国即天子位,减去礼学,郊祀之服,皆以袀玄”),一直到东汉永平二年〈公元59年〉,明帝即位后,才下诏礼宫博采《周礼》、《礼记》,对周代祭服整理出个头绪,重新颁布了冕服制度。
魏晋六朝各代帝王开国建元都定服制,所用祭服大体上仍承袭东汉制度,直到北周时,才花样翻新,搞出了一套新的名堂。如将皇帝冕服,从6种增加到10种。
华夏衣冠服制也总在社会变动的冲击中不断波动,而周制冠服制度总是后世效法的经典蓝本,对于礼服尤其如此。隋代结束了自汉末以来360多年分裂的政治局面,同时也恢复了衣冠服制。冕服制承接汉魏,并增加了大裘冕制。唐代因袭隋旧,只稍作了一些改变。
宋代是崇尚礼制的时代,三番五次颁订服制,并进行修改,在二十四史的《舆服志》或《礼仪制》中,宋代的冠服制度最为繁缛。其中祭服占很大比重。
明代建立初期,开国君主朱元璋认为古制太繁,只允许在祭天地、宗庙等特大典礼中,根据汉唐制度采用衮冕之服,其余大小祭祀一概不用。即使是衮冕,也只有皇帝、太子、亲王、亲王世子、郡王可备,冕服自此成了皇室的专属。群臣于祭祀的场合另有梁冠、青衣、赤裳等所组成的祭服。
清代建立后,男子全部改穿满洲服饰,传统的衮冕之制已消亡,清代的礼服同时具备朝服与祭服的功用。
民国三年(1914年),北洋政府政事堂礼制馆再次制定自大总统、文武官员至士庶人等的汉式祭服——祭祀冠服,颁布了《祭祀冠服制》、《祭祀冠服图》。祭祀冠服主要由爵弁制的祭冠、玄色的上衣、纁色的下裳以及中衣、大带、靴等所组成,分为大总统、一至五等六种级别,以祭冠前部所缀的“冠章”和祭服上衣上的章纹圆补等内容作为等级的区分。但因不合时宜,使用时间并不很长。
三翟
按照周礼,后妃不参加天地四方之祭祀,可从王祭于先王先公等。
王有六冕,后有六服。根据《周礼》,后妃祭服为六服之前三种,因刻绘有翟鸟纹而统称“翟衣”,或称“三翟”(汉郑玄注:“狄当为翟。翟,雉名……”)。,用于祭祀、册封、朝会等。分别为:袆衣、揄狄(揄翟),阙狄(阙翟)。
所用衣料为黑色纱榖,为了衬托出衣上的纹彩,特地在衣内缀一层白色夹里,即《周礼》所谓的“素沙”。与这些服装相配用的还有大带、蔽膝及袜舄等等。
士之祭服
周制,公卿冕服而祭,士助祭于公可假用大夫级别的爵弁而祭,着玄衣纁裳。后世多以玄衣纁裳为士之公祭服(略有例外)。1815刻本《十三经注疏》有:“三夫人自阙翟而下,九嫔自鞠衣而下,世妇自襢衣而下,女御自褖衣而下,嫁时以服之。”
综上,按照周制,黑衣赤缘的褖衣可为士妻助祭之服。士私家祭祀则用士级别的玄端服(一般为玄衣黄裳)。
衣裳制礼服在民间后来逐渐为深衣制礼服所取代,所以士玄端祭服逐渐不再流行。根据宋《朱子家礼》载:家祭,主人帅众丈夫深衣、主妇帅众妇女褙子。已经是当时流行的服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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