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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冠 编辑
古代冠名。本为楚王冠,从秦汉起,御史、使节和执法官皆戴此冠。
法冠 ,又称獬豸冠(xiè zhì)、铁冠,据记载是楚文王所制,一直都是执法官吏所戴,所以称为法冠。法冠上有象征獬豸角的装饰,所以又称“獬豸冠”。
獬豸 ,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兽(神羊),相传,獬豸头上有一角,性忠,能辨曲直,见人相斗,则以角触邪恶无理者,所以楚文王制冠时,将象征獬豸角的装饰制于冠上,估计是希望戴冠者像獬豸神兽一样,明辨是非、忠贞不渝。
法冠通常以铁制成冠柱,寓意戴冠的执法者坚定不移、威武不屈,所以也被称为“铁冠”。
古称"獬豸冠" 。“法冠”一词源自中国古代的法律典故。獬豸(音xièzhì谢制),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兽,喜欢居住在水边,它似羊非羊,似鹿非鹿,头上长着一只角,故又俗称“独角兽”。
在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中,獬豸“能辨曲直,见人斗即以角触不直者,闻人争即以口咬不正者”(见《异物志》),一向被视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它怒目圆睁,能够辨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当人们发生冲突或纠纷的时候,独角兽能用角指向无理的一方。《说文解字》:“獬豸,兽也,似牛,一角,古者诉讼,令触不直者”,法官可据此判断是非。自古以来被认为是驱害辟邪的吉祥瑞物。
春秋时楚文王曾获此兽,依其形制成王冠,称"獬豸冠"。秦灭楚,以此冠赐给御史大夫。《史记·秦始皇本纪》:“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后汉书·舆服志下》记载:执法者服之……或谓之獬豸冠。后经汉、唐至宋、明,獬豸冠一直是御史之类监察官及司法官的专用制帽,所以又称"法冠"。
《三礼图》曰:法冠,一曰柱後、惠文,一曰獬豸。冠柱高五寸,以纵裹铁柱卷。秦制法官服之,礼不记。
蔡邕《独断》曰:法冠,秦制执法者服之。天子冠通天,汉制之侍中、中常侍皆冠,惠文加貂附蝉。
董巴《汉与服志》曰:大傅胡公说,《春秋左氏传》有“南冠而絷者”,则楚冠也。秦灭楚,以其服赐执法近臣,御史服之。
又曰:武冠,一曰武弁大冠,侍中、中常侍加黄金?、附蝉为文,貂尾为饰,谓之赵惠文冠。
《国语》曰:定王使单襄公聘於宋,假道於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单子归告王曰:“陈侯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彝简乎?(简,略;彝,常也。言简略常服。)犯先王之令,国其亡乎!”(贾逵曰:南冠,楚冠也。)
《汉书》曰:张敞弟武为梁相,敞遣吏送之,曰:“何以治梁?”武曰:“驭黠马者利其衔策,当以柱後、惠文弹治之耳。”(秦狱吏冠柱後惠文冠。如淳曰:蟪,蝉也,冠细如蝉翅,今御史冠也。)
又曰:昌邑王贺短衣大?,冠惠文冠。(服虔曰:武冠也。赵惠文所服,故号惠文。)
应劭《汉官仪》曰:侍御史,周官也,为柱下史,冠法冠,一曰柱後,以铁为柱,言其审固不挠。或说古有獬豸兽,主触不直,故执宪者以其角形为冠耳。
《唐书》曰:侍御史朱放请复置朱衣、豸冠於内廓,有犯者御史服以弹。後御史张中撖之以弹京兆尹严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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