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觉 编辑

宋朝官员

陈天觉陈天觉

陈天觉(1087~1183年),名元英,字天觉,号香叟,祖籍广东南雄珠玑巷,迁居广东文顺乡仁山下(今中山市石岐区)。宋绍兴三年(1133年)中举人,绍兴八年试博学宏词科,特赐进士,授朝议大夫。因议论切直,得罪朝中显贵而被贬黜,后愤然归里,不复出仕。陈天觉建议改香山为县并主持建县城。又建议办学,首捐重资于莲峰山麓建学宫一座,从而又为开创香山县文化教育事业作出贡献。陈天觉死后与妻罗氏合葬于库充后山。历朝《香山县志》均将其陈列入名贤,以志其立县之功。

注:概述图参考来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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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陈天觉

字:天觉

号:香叟

所处时代:南宋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日期:1087年

逝世日期:1183年

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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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觉(1087~1183年),名元英,字天觉,号香叟,祖籍广东南雄珠玑巷,迁居广东文顺乡仁山下(今中山市石岐区)。香山建县后迁居虎涌(今中山市东区街道办库充村)。其父陈文龙,生三子,天觉居第三。天觉生三子一女,长子随父居文顺乡仁山下,次子居冈背(今沙溪镇),三子居水塘头(即水溪,今沙溪镇)。陈天觉自幼好学,颇有文名。宋绍兴三年(1133年)中举人,绍兴八年试博学宏词科,特赐进士,授朝议大夫。因议论切直,得罪朝中显贵而被贬黜,后愤然归里,不复出仕。

生前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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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陈天觉以香山交纳赋税,运粮到东莞县城时遭海盗抢劫为由,建议改香山为县,获诏准,并割南海、番禺、新会三县之濒海地,以扩大县境。陈天觉主持建县城,主张县城建于石岐山(烟墩山)以东的仁山一带(其时此地与石岐分开);而郑氏邑绅则议建于雍陌。众说纷争。陈天觉便心生一计,提议:“建城必须贵地,地贵土必重,试请秤之。”得众意一致,陈便命人先以铁砂暗和于泥,经秤后石岐泥土果然重于雍陌,遂定仁山为县城,故称“铁城”。陈天觉还捐粮数千斛以作建城之资。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陈天觉又建议办学,首捐重资于莲峰山麓建学宫一座,从而又为开创香山县文化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后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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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觉陈天觉

对远在天涯的小岛(香山岛),朝廷从来就没有放在眼内,所以诏准设县后,在长达17年的时间里,根本没给新建的香山县选派县令,只是指定陈天觉暂以寨官身份“署理”。陈天觉这个无名无分的“县令”,一代就是17年,连同立县前以寨官身份管理香山镇,一共在香山岛上当了27年行政首长,这也是香山有史以来行政首长连续任期最长的纪录。为纪念他的劬劳,他逝世后,香山人在他的墓石上刻下一副楹联:“英魂留库岭;伟绩镇香城”。 陈死后与妻罗氏合葬于库充后山。历朝《香山县志》均将陈列入名贤,以志其立县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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