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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绍 编辑
林绍 (1544-1620年),号碧潭,福建漳浦县十七都佛昙港头村人,嘉靖四十年(1561年),中辛酉科乡试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登乙丑科进士,初授兵部主事、升员外郎。后调任湖广荆州知府、长沙知府,山东按察司副使,奉敕阅视宣大山西三镇边务,万历六年(1578年)调徐州管河兵备副使,督修运河,十月,总河都御史潘季训与漕运侍郎江一麟两人联合上书,参林绍治河无术,财亏堤毁。林绍揭潘季驯策略不当,治河无计,各部论应罢官林绍,皇帝着林绍冠带闲住而回归福建漳浦。
本名:林绍
号:碧潭
所处时代:明代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福建漳浦县十七都佛昙港头村
出生日期:1544年
逝世日期:1620年
林绍 于嘉靖二十三年出生于漳浦十七都佛昙港头村,为黛峰林氏七世。父林效,号钝斋,嘉靖四十年(1561年),年仅18岁的林绍在辛酉科乡试中举。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年仅22岁的林绍在乙丑科会试登三甲进士167名。林绍初授兵部主事、员外郎。他少年得志、年轻有为、办事干练、尽职尽责,深受同僚赞赏与推崇。后调任湖广荆州知府、长沙知府(应了当年林敬许诺“日后长沙再长沙”之愿),再调任山东按察司副使一职长达十余载之久。曾奉敕阅视宣大山西三镇边务。
万历六年(1578年)林绍在徐州督修河堤。十月,总河都御史潘季训与漕运侍郎江一麟两人联合上奏朝廷,罗列林绍治河无术,财亏堤毁,久拖不复,祸及百姓等罪状。林绍也不示弱,用大量事实揭露潘江二人策略不当,治河无计。双方互相指责,相争不下,议论相左。结果,林绍被责令冠带闲住而回归漳浦。
万历七年(1579年),林绍受漳浦知县朱廷益聘请,与太常寺卿王应显、工部尚书朱天球、太史林偕春主持续修《漳浦县志》,从是年七月十二日开始,于十月十五日告成,历时三个月。志凡一十六篇,共三百一十九章,计一十万三千八百七十七字。县令朱廷益在续修《漳浦县志》的序文中写道:“诸大夫不以余言为鄙,相顾然诺,刻意成书,义从旧断,而悉仿文史法,文由佥定,而若出于一家。余复读之,则简而明、婉而尽,其敷叙也确,其褒贬也正,其记存也实,其序次也又详而有体”。朱县令对林绍、王应显、朱天球、林偕春四贤人认真负责又细致入微严慎校勘续修《漳浦县志》大加赞扬。
林绍一生著作很多,奈均散失,仅存《免云霄镇税纪》一篇载入《漳浦县志》。这是他告假省亲期间,目睹家乡遭受倭寇蹂躏掠夺,生灵涂炭后撰写的奏章,获准后即勒石《免云霄镇税纪》永示,文中洋溢着忧国忧民之想,拯救百姓于水火。
亲属成员
林绍妻黄氏、继室吴氏、庶室江氏均封宜人。生六子,长子元昌(太学生)、次子元泰(庠生)、三子元京(郡庠生)、四子元武(邑庠生)、五子元符(贡生)、六子元骏(太学生),传衍漳浦北街顶港头林巷。
林绍墓
林绍墓碑
林绍卒于明泰昌元年(1620年),享年77岁,葬在漳浦赤土乡下宫社杜松林,眉力水库边,原产墘社址,穴曰“飞雁下山”。林绍牌坊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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